答建东同宗
记得在陈氏宗亲网上,回答过此类问题。世祥公应是江州义门陈氏,“葛藤凹”地名说明此支派为宋末逃难家族。世祥公和贽公起码是同族兄弟;至于世祥公是否为柳溪陈氏,就要看其谱载了。二修后导自序
陈氏谱图后序淮阳改州,陈地不国;长城归隋,陈氏不王。唐有天下三百年,仕之显者,仆射公夷行;宋兴天下又二百余年,位之隆者,文惠公尧佐仆射。之后,业具不著,而谱因以亡,文惠父子族亦疏远而谱承不及。吾家自金陵府君至今凡九世。都干公而下,人多隐德,天祚陈氏,儒业复兴,方棲南海之鸾俄疋云翮,复展宁乡之骥遽踣霜蹄。虽往者不可追来者,未易量也。导叶承余荫,派出末流,念宗风之遂微,抚世谱而增愧扬名显亲,尚有望于他日。兄弟来昆共加勉励,毋使后人指为内谱。
宋绍兴二十八年戊寅中和节九世孙导拜手谨叙
(陈导,宋进士,宁远尉)
陈奕旺介绍丰顺分支
我也是贽公后代,好像论坛上没有谈到我们这一支系的.还有就是我的族谱上说贽公有四子:文.武.贤.斌. 可你们都说贽公只有三子没有斌.我的族谱是这样的:贽-武-宜-日新-善-克敏-靖孟(号弘基)弘基公就是我们的一世祖,克敏公于明永乐二十二年迁五华油田,靖孟公是从五华迁丰顺汤西南(石示),现在我们这里到我已经二十二世了.
武公后代的辈份不知道是怎么排的.我们现在用的都是以弘基公开始算起的.现在汤西弘基公后代已经有上万人了.可为什么论坛上都没有谈到.好像很多地方的始祖都是从我们这里迁出去的哦.因为族谱上记载迁了好多出去,有揭阳,广西,还有江西的.时间大概也是明朝末或清初吧.
陈奕旺
柳溪陈氏谱图序
柳溪陈氏谱图序叙曰太昊之墟,轩辕为有熊氏。陈氏之兴,自有熊氏传四十二世而封公。自胡公满至于建历二十五世而兴王,至霸先又二十五世而为帝。其间户牅而下,多者至八、九传,少者亦五、七世,殊勲硕德位将相方伯者,非一二数。求之忠臣若戚容而錄尚书奉使而斩郅支者,求之孝子若食焦饭而戚亲饮蒲萄而思母者,求之志士若儒子而宰天下丈夫而扫天下者,求之文人若德而聚星檄而愈风者,鸿鹄有志,则大楚可轻;羔鹰成群,则穎滨为冠;高而挂璧,廉而送金;多长者之车,井有贤人之辖;言德行,则足以训导风俗;论信义,则足以维民心;经武纬,文史不绝笔;虽世本之书屡废小史之职,不传惟兹令闻奕叶不替。盖自五帝而下,以迄于今,继继承承世谱可考,较之他族,实惟有光。百龄捃摭前修,类成谱牒。然而世远子孙众多,官爵功行不可胜纪,宜有远近亲疏之限,远而疏者略之,近而亲者详之。迺效欧阳文忠公谱图,断其义例,至玄孙别自为世,各详其所亲,各承其所自出,以相参考,使详者不烦,而略者不遗。故历黄帝而下至唐宋,三千六百余年,凡一百有八世,其经史可考而不绝者,为内谱;其或既以别自为宗而世次相续有可稽考,未忍遽废者为外谱。自金陵府君徽传至于今者,为本宗谱。五世而别示亲疏之等差列行而书,示本支之蕃衍系以爵位,显族望之弥隆记之以名 ,使后人之知避。此作图之本意,不可不书。
宋绍兴戊寅春前进士九世孙百龄谨序
(百龄,即彦约,风翔派始祖)
柳溪陈氏贵州毕节派
柳溪陈氏贵州毕节派贵阳日报记者陈听怀,为柳溪黄塘支派传人,曾两次打来电话,介绍其贵州分支修谱情况。听怀宗亲文字功底深厚,一看其所作“柳溪谱十一修”和“江州义门碑”便可知。我在电话上问其贵州支派情况,他说:“清道光年间迁到贵州毕节,现有八千人,好多个村。”究竟是从江西泰和直接迁去的还是从四川转迁的?详情日后便知。
义门陈氏家族
陈氏家族的瓦解与“义门”的影响江西师范大学教授 许怀林《中国史研究》 1994年第2期(转载必须注明来自陈排湾宗亲网http://freeweb.nyist.net/%7Eczg/或http://chenpaiwan.126.com公开发表需征得许怀林教授的同意)
宋仁宗嘉祐七年(公元1062年),下令江州义门陈氏分家.陈家曾经受到朝廷多次褒奖,天圣四年(公元1026年)仁宗敕赠陈家祖宗五代为公爵,希图“率土之人咸化同堂之义’,为什么仁宗要拆散这个“义门”?陈氏分家之后,由三千余口聚居的家族,变为约300个小家庭、小 “义门”,这种弥散式的演化,对社会有怎样的影响?“义门”被历史看重,究竟是什么原因?
有关江州陈氏家族的生活,我在《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一文中作了评述,关于“义门”聚居的凝聚力,在《“郑氏规范”的剖析》中谈到①,这篇文字,是对前二篇的继续。总的意图,是要对聚居大家族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并通过对“义门”的解剖,求得对封建时代的社会状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一、众官监护分家,是因过于盛大
江州义门分家,是遵从朝命,不得已而进行的.这件事见于家谱,不见于正史官书。崇阳庄彝陵系民国二十三年编修的《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卷三《义门分庄纪实》称:“溯自伯宣公落籍江州一十三世,萃族三千七百余口,屡沐皇恩,恪守祖训,不敢分析。今嘉祐七年七月初三日,奉旨以义门盛大,欲矜存保全之。敕江南西路转运使司官谢景初、郡牧吕诲、户曹刘献、邑宰穆恂、湖口镇巡检范彬等,众官临门,监护分析,至明年三月议始定。以太宗皇帝御敕‘知延守继’等十二字,依昭穆世次分别大小,派定二百九十一庄拈阉,大宗小宗各相率领,星分棋布,遍迁诸州县。外奉旨市买田宅四十有三,不在阉内。计开… …” (下按5支.分列291个庄名)②.这篇纪实是当时的家长陈泰写的。分家之后11年,即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七月,陈譔写《义门分庄回忆》,复述了陈泰的话,有些地方却说得更坦率,如说:“今因文彦博、包拯、范师道、吕诲上疏论泰家太盛”,“车马拥门,监户分析,岂容抗拒”。又,该谱卷五《义门历代家长事迹及世系表》陈泰的名下夹注云:“传此时相国文彦博等奏毁陈氏,有叛逆意,故云云。”
据陈氏家谱提示的线索,我翻阅了《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大诏令集》、《宋名臣奏议》、《文潞公文集》、《包孝肃疏议》等书,还没有找到相应的印证。《德安县志》也没有陈氏分家的记述。吕诲由殿中侍御史出知江州,是嘉祐六年四月③,陈氏分家正值其任内,然而吕诲是否疏论陈家太盛,除陈氏家谱之外未见其他记录。可是,分家是由于朝廷下今一事,各本“义门”陈氏家谱都言之凿凿,使人不能不信。而翻检正史、地方志和有关官员的文集,又得不到印证,叫人不能不疑。这个矛盾怎样解析?
假设事属虚无,是陈氏后人伪造,那么他们为什么作伪?可能是为分家作辩解。陈氏是历朝敕封的同财共处的“义门”,“义声彰于邦国”,却突然分家散伙,是不遵祖训,乖违了“负荐之理”,是不“义”。为了不遭此责骂,遂制造奉旨分家的情节,不得已而为之,这样便于“义声”无碍。
然而,这种假设难于成立。分家是正常的社会现象,历古及今,没有一个不分家的大家族。一个父亲名下的子孙,长大后分开,各自独立生活.发展成新的社会家庭单元.这是实际生活的必然结果,有益于社会发展。家族内人际关系等因素,是次要的,只对分家的早晚、分离的形式与气氛起作用。陈氏义门也必然要分开(此点后面还会谈到),可是客观上有极大的压力,无人敢首倡。压力就是义聚不分的祖训,与多次的朝廷旌表的诏命。而十多代聚居生活的习惯,也是可怕的思想惰力。必待一个特殊的外力,才能启动。嘉祐七年的圣旨就是这种动力。如果前述朝命与众官监护是伪造的,就犯了欺君之罪。这是不可能的。又如果是元代以后的子孙制造的,那么这有什么意义呢?社会已经改朝换代了,时隔久远了,祖先分家的历史陈迹用得着编造假证据吗?是否因朝命而分家的情节,对于明代或清代的“义门” 后裔,决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如果真的没有仁宗的分家诏命,他们完全可以直说家族太盛,不由不分,于祖先的名誉毫无损伤,毋须精心编造历史。何况“众官监护”、“有叛逆意”等词,不是褒扬的证明。综观唐宋时代的诸家“义门”,没有不分家的,他们的后裔都不以此而遗憾。反之,陈氏后裔编造奉旨分家的故事,并没有获得丁点好处。所以,作伪的假设不能成立。
崇阳庄的《义门陈氏大同宗谱》除录入《义门分庄纪实》、《义门分庄回忆》以外,卷六还有一篇《熙宁二年分庄世谱旧序》,作者是陈知柏,他在序中写道:“窃拟己身不如意事,十常有八九。即吾家蒙旨分析,以数百载义聚而一旦父子分门,兄弟烟析,岂所愿见之哉。然不欲分者祖之教,不得已分者上之令。”深切地表示了他对“分家”的“不得已”态度以及必须分离的决定性因素。陈知柏实际上说出了“义门”陈家的思想主流。这是“义门”成员值得称颂的惋惜。于是纳入他们的传统而延续了下来。中经南宋初年和元末明初的激烈战乱,“义门”陈氏受到沉重打击,而其后裔对家族的荣耀历史的怀念没有减弱,记述依然详明。
我们现在研究中不能不遗憾的一点,是这件史事在地方志中得不到印证。德安县志虽然录入不少“义门”故实,却根本不提分家的事。这种阙失,是修志者的疏忽所致。如果是断定无奉旨分家的事实,应该辨析,不使讹传下去。比如同治德安志对与“义门”有关的疑点,都有“按语”明辨是非,就是对“分家”事只字不提,似乎陈氏聚居没有时间下限④。不仅只此,正史与文集中也不见记载,同样是缺憾。不过,不宜因此就否定家谱资料的研究价值。人们所研究的历史问题中,只有孤证的例子并不稀见。而且,我们也不能说凡是正史或名人文集中没有的就是不存在,就是不可信,关键是看所说内容是否真有道理:
基于以上思考,我们还是凭借家谱资料,探究义门陈氏分家的前因后果。
依上引家谱文字,可以明白三点,即分家的时间、原因和强制情景。最关键的是原因。所谓“有叛逆意”应是讹传,因为没有按叛逆治罪的痕迹。过于盛大,确属实情.三干多人团聚不散,听命于家长,这是当时仅有的大家族,是潜在的可怕力量,谁能保证陈氏永远不会产生反抗宋朝廷的人?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陈氏“义聚三千四百余口”,是岁应举而登科者45人,任朝官者18人,为路州县官者209人。如此景况,宋朝统治集团能不特别重视,其次在陈氏家族内,也是很警惕的。三千多人的大家族,诸事丛错,矛盾复杂,难免有不肖子孙,很可能有人触犯王法,给家族带来灾祸。所以设置多种防范措施。既有家法33条,又有家规12则,还有家训26点在灌输封建伦理的同时,更强调家长的权威,设刑杖厅,“家严三尺法.官省五条刑”,目的就是制服 “不肖”成员。事实证明,管束虽然严密,仍然不免会出漏洞。景德三年,陈泰的侄孙陈延赏任容州知州,赴任经过德安,见家族中“有不肖卑幼知崇私图,… …并不告知家长,擅将庄田卖在豪民户下”。吕蒙正给陈家的赌诗中说:“科甲已看前代盛,云礽长愿后人贤,” 这是语重心长的祝愿、有意地给陈家敲警钟。为着保全这个几代皇帝褒扬过的“义门“,宋仁宗下令其分家,临门监护,格外的郑重其事。这在历史上绝无仅有,是当日社会上的特大新闻,也可以看作是陈氏家族的特殊待遇。所以,尔后各处“义门”陈氏的家谱中,都将嘉祐分家一事视为“荣显”。
看看陈氏家族的实况,即可发现已难维持同财聚居的生活,分家势在必行。其一,历届中进士为官的子孙人数不断增多,他们生活在外州别路,已是独立门户;其二,聚处德安祖居的成员,人稠口众,耕地面积和小农业的自给能力都有限,生殖繁衍超过饱和界线,非分散生活不可。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以食指太繁,曾分遣千余口往庄舍就食。至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众思时节归侍遥远,聚会失期,似亏义气。告之宗长,乃创小屋五百间于东佳以处之,今之黄州庄回归院是也”⑤。回归院,即招待所,便于就食遥远地方的子孙省亲时住宿。这个举措,实际上是部分地分家,表明了聚居的历程快到尽头,星散四方的一页即将揭开。
二、拈阉领田宅,散布七十二州军
陈氏分家的方法.是按辈分房族拈阉,一个小家得一处田庄,共计分成291庄;另外,“奉旨市买田宅四十有三,不在阉内”。陈氏家族原来共有的田宅产业,现在分成了291份,可见其占有的耕地何等广袤。然而,这还不是全部田产。据陈譔《义门分庄回忆》说,“亦有因仕寄庄,大约四十有三,俱系天圣三年所奏置者。更有庄外立庄,不暇计及”。所称奏置的43庄。可能是陈家的部分官僚们所独有,不是大家族全体所共有的,所以没有列入拈阉范围⑥。《分庄纪实》中开列的名单,按5支房族排列,每人名下写明田庄名称,共计291份,也就是291家。以分家前夕家族的3700人平均计算,每家约12.7人,大致可信。
凭借分庄名单,按照现今省县区划,能够判别清楚的约200个,由此可以看出它们分布的地域非常广阔。它们是:江西省:南昌、浇州、赣州、南安、吉安、宜春、乐平、临川,靖安、彭泽等50余州县;江亦省:太仓、湖州、昆山、江都、仪征、无锡、宜兴、江阴、六合等30余州县;浙江省:钱塘、处州、严州、金华、会稽、鄞县、余姚、丽水,江山等23个州县;湖北省:荆州,武昌、汉阳、鄂州、黄陂、江陵、嘉鱼、黄冈等22个州县;福建省:汀州、漳州、闽县、晋江,建阳、崇安、侯官、邵武等19个州县;安徽省:安庆、合肥、毫州、芜湖、贵池、宣城、当涂等16个州县;湖南省:长沙、衡州、常德、华容、湘乡等10余个州县;广东省:惠州、南海、东莞、新会、顺德等10余个州县;山东、上海、四川、广西、陕西等省市区也各有几个州县。此外,约有100个庄名没有联系到州县,难于判定所在。虽然如此,陈氏分家以后,其成员散布到大半个中国的事实,确属无疑。无怪后来的“义门” 陈氏祠堂内楹联写道“义聚三千七百口人间第一,庄分七十二军州天下无双 ”。
陈氏家族的田宅散布在如此广阔的地域,有无可能?我认为须作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所列的庄名与州县名,是清道光二十七年以后的谱牒所载,很可能包含了几百年间的迁徙变化因素,似不宜把它看作完全就是嘉祐七年分家时的实况,百分之百的一样。另一方面,不拘泥于每一地名的绝对性,而是就其分布的广阔程度来考察,是可能的。这是陈氏义门十余代人不断经营,逐渐积累起来的。他们家是特大型的官户,世代的官僚子弟随任所而置办田产,因而庄舍很分散。据崇阳庄的家谱卷五“义门事迹”的“庄田”条所记,天圣初年“准敕下谓:义门且与众户不同,许从便置产。故得于江南、江东凡名区诸路市买田宅,大小三百九十一座,为子孙给衣食之业。外私置四十余座”。仅此一次增添的田庄即分布很广阔。由于分家事体重大,又是上有朝命,下有众官监护,不能不做得格外仔细.分得清楚明白,记载详备周到。每一庄名都是系于人名之下,而人名不见有重复。庄名连着州县名,部分庄名单独出现,这可能是几个田庄都在一县之内,记录时有省略。现在我们不熟悉这些庄名,也就联系不到州县名,无法确定他们的所在地。
特大型的“义门”陈氏家族彻底瓦解了,其成员在大半个中国居住繁衍开来。由于这个家族有久远的义聚传统,家族成员的思想意识无不深深地留下“义门“的印记。于是,这个家族共同体的粉碎,导致了“义门”精神在广大区域中扩散开来。八百余年之后的清朝同治年间,金华胡凤丹《重刻旌义编序》仍然说:“海内以义门著姓者,咸推陈氏,而吾郡浦阳之郑.十世同居,垂三百年,孝义之风,与陈氏相辉映”⑦。可见。“义门”的影响非常深远,不亚于“义门”存在的唐末北宋时代。对于保持“义门”传统精神,陈氏家长们极为重视,在分家之际就有所交待。
三、“义门”精神是以忠孝为核心的伦理道德
陈氏“义门”消散,而“义门”精神仍在。这精神的内容是什么?是财产的家族所有吗?不是.是家族的大锅饭生活模式吗?不是。是陈氏家族赖以维系的精神支住——忠孝伦理。
嘉祐七年分家的时候,家长陈泰等人在分庄的同时,即立下规矩:“遵奉分析之后,凡我宗人务各谨守先世成规,恪秉义方遗训,建立祠堂,每岁春秋,各庄家长率同族众,虔备祭仪,依时享祀,敦行孝梯,光显祖祊。将见今日一义门,后日千百义门,皆自今始。共期勉旃”⑧。 这个维护“义门”名望的目标,看来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他们所说的成规、遗训,是尊祖敬宗,敦行孝梯;“义门 ”的核心是以忠孝为首的封建伦理道德。
留在德安县义门陈氏祖居的一支族人仍然是人数众多的大家族。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流寇李成劫掠到德安,陈氏家族成员与流寇“会战四日,擒其头目”。他们由于人丁多,父子兵扩大而为家族兵,所以能够与破坏性猛烈的流寇对抗,并击败了流寇。到了南宋后期,德安陈氏再度得到朝廷嘉奖。嘉定五年(公元1212年)二月十四日,“江州言:德安县进士陈炎状:……自建炎以来,高祖至炎及孙,委实七代同居.有一百余口,自幼至长,不蓄秋财,乡里父老,众所共知。乞加旌表。诏与特赐,旌表门闾,仍令长吏致礼”⑨。这个事实说明,家族共财聚居的传统在“义门”故土没有消失。财产归家族共同所有,是义门陈氏长期聚居的物质基础,当拈阉分庄之后,大家族共有的财产分解为小家庭各自所有,聚居便消失了。但是财产不是固定的。而是在聚散两者之间变易着。老“义门”的田产是从小到大发展起来的,分家以后的各小家庭依然有演化成大家庭的可能,决定点全在家长的思想倾向。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赵鼎写《家训》时候说:“同族义居,唯是主家者持心公平,无一毫欺瞒,乃可率下⑩。”可谓真知灼见。持心公平的要求好说,真能做到就极难。家长处事不公,欺隐时出,聚居必然破裂。可是,关于为人须忠孝的要求,却是普遍性的,并不因为不聚居而放弃。
客观事实是,“义门”陈氏自从分家以后,再没有形成第二个同样规模的聚居大家族,可是,“义门”意识却仍然很浓烈,“义门”事迹到处传播。产生这种差别的主因,在于社会需要的不是合族聚居,而是忠孝与驯服。聚居只是表面形式,忠孝观念才是内容。自古以来的统治经验,都以忠孝为钳制人群思想的核心内容。北齐颜之推《家训》开篇即说:“夫圣贤之书,教人诚孝,慎言检迹,立身扬名”○11。颜氏这样要求子孙是有根据的。《论语》第二章写道:“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提倡忠孝,为了清除犯上作乱。以此为“本”,不言而喻.无怪乎《宋史?孝义传》序言述其主旨是:“冠冕百行莫大于孝,范防百为莫大于义。… …率天下而由孝义”,所以作孝义传。该传记录了58个传主(不含附传者),义门陈兢是内中的一个重点;在陈兢的事迹中,特写了参知政事张洎和宋太宗的对话,其中说陈氏“世守家法,孝谨不衰,闺门之内,肃于公府”。这就是说,陈氏能比官府还有效地消除犯上作乱的因素。宋仁宗嘉奖陈氏“义门”时说:“良民一乡之表,旌之,则为善者劝矣。” 特授其家长陈蕴为江州助教○12。可见,忠孝这个根本,在陈氏家族得到很好的贯彻。他们的子侄孝悌,听命于家长,而家长率领家族全体,忠顺于朝廷。正因为能够如此,所以历朝赞扬他们.
率先表彰陈氏为“义门” 的是南唐主李昪,称其目的是“旌表孝悌” 。继其后的是宋太宗,他据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张齐贤的奏报:“陈氏积世义门,全家孝友,给子蠲免杂役的优待。宋真宗的措辞更具特色,诏令将陈氏家法33条“赐王公以下各一本,使知孝义之风”。宋仁宗的敕文则称“陈氏孝义之风卓然无比”。
陈氏家族长对忠孝的重要性,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在其《家法》序言中强调说:“易日:家正,而天下定。是故圣人垂五教,敦九族,凡以使后之人知夫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之道耳。我家…..代传孝悌,世继典坟,由是子孙众多,上下和睦,○13… ….”非常直率的表示,要以周公孔子所确立的父母兄弟子五者之间的关系准则,作为治家的纲领.同财聚居的生活,是以正名定分的“五教”为精神支柱的。
社会重视的是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伦理准则,而“义门”陈氏正是以恪守伦理著称,于是“义门”分家之后,几百个家庭带着“义门”荣誉与自豪,扩散到数十个州县中去,也就是通过几百个实例,把忠孝伦理宣传到广大地区中去,其效应决非空洞的说教可比。明了这个基本点,我们就容易理解,为什么在“义门”陈氏分家以后五百多年的明朝嘉靖年间,官府还要查访“义门” 遗址,表彰其事迹○14。
为什么历朝封建者看重“义门”家庭,借他们来传播忠孝伦理?因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单元,“五教”自家庭开始。各级官府与大小官员是推行者,而千干万万个家庭是实行者。在自然经济的社会条件下,个体农耕劳作,是最基本的劳动方式;手工制造业紧密依存于个体农业,简单的协作,或者是家内协作,同样是个体劳动。他们一辈子的劳作空间和活动范围,以家庭为界限。在总体上官府与老百姓直接发生联系,中间没有其他社会组织。没有众多的各种行业的生产组织,没有大量分门别类的专业机构,所统治的居民不是象现代社会中那样纳入各种组织,而是散布在各自的小屋檐下。统治者对居民的思想征服和行为管束,主要是通过家庭去实现。所以,家庭、家族的社会作用,超过了现代社会,承担着对各个年龄组成员的管教责任。在这样的生活基地上,产生了相应的政治思想,把国看作是家的扩大,家庭与国家是互为表里的关系。《孟子?离娄》:“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因此,经典论点是“家正而天下定”。
如何治家呢?《礼记》曰:“家无二尊”,“家无二主”,要“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 …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又曰:“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可见治家和治国是同一个原则,同一条标准,没有差别。
要达到家无二尊、国无二君的目标,就需人人的言行合乎“义”。义者宜也。《礼记》曰:父、子孝、兄良、弟弟、父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 统治百姓的圣人致力于“修十义”,使百姓“尚辞让,去争夺”。毫无疑问,传统的国与家之间关系理论,是人们信奉的经典不易之论,深深渗入社会每个细胞,各种版本的家训、族规、家法,无不虔诚地贯彻。很显然,陈氏家族在各家“义门”中是最有效地实践着这套经典理论,是对家族实行“公府“式治理的典型。通过十余代家长的经营,陈氏严格按君臣父子之道管束着数以千计的族人,俨然是个小王国,自觉地充当朝廷统治百姓的执法官○15。族权,作为封建王权的补充,在陈家表现得十分明显,而且是更经常、更具体地发挥它的统治效能。
聚族而居
柳溪陈氏聚族而居据柳溪族谱记载:从唐末至宋末的三百五十年间,柳溪陈氏十四代聚族而居,同居合食。宋末,元兵铁蹄践踏,柳溪陈氏才分徙到泗源、黄塘、下舍、珠林、南岗、穰柔、条坑、龙坡、大东、塘棠、梨山和岗南等所。其聚居风气,与江州义门一脉相承。而江州义门又继承了两汉时的大家族风范和遗风。
了解江州义门陈氏,对研究客家历史,大有俾益。
关于陈朝世系
关于陈朝世系在网上,有议论“唐朝之前的族谱不可信”,也有议论“宋朝之前族谱不可信”。各支派千差万别。倘若非前人留有资料,而后人有缺少考证,这样的族谱,应该说不可信。修谱时,严谨最重要。
关于陈朝世系,本人以为:东晋之后,其谱应切实可信。西晋末年,中原七百多万人,有一百万余举族南迁,有史书可凭。颖川陈氏,南迁长城,生活较为安定,战乱不多。西晋末至陈朝,才两百多年;加上陈霸先又当了皇帝,这段家族史,不会不清楚。至于陈霸先是否是陈实的后代,我们没有必要花时间去探究它。我想:两汉时期,中原百姓聚族而居,尤其是战乱时后。既然西晋末年,颖川陈氏认陈实为祖,那陈朝世系,认实公为祖,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瑞金派
柳溪陈氏江西瑞金派今日接到陈晓钟电话,才知有瑞金宗亲。瑞金瑞林镇禾塘村及附近,有柳溪陈氏一千多人,是清朝时搬过去的。他们与贵州毕节派,同属一个支派。
找和平分支
广东省 和平有十至十五万陈氏,真不少,与兴宁差不多。兴宁柳溪派,有贽公五世孙迁和平(贽---文----容----玉新-----宁)。可未见有人来兴宁寻根。何故?找寻河源地区分支
找寻河源地区分支据广东兴宁贽公系德新公分谱记载:贽公之十四世孫必宁迁河源,至今不足三百年。贽公系还有经五华迁河源的支派。必宁等分支知道自己的源流吗?我来告诉你,辈次为:贽----文---容----德新----炫----和----福茂----处士----法茂----祖全----千一郎---千二郎----庆南----必宁。必宁应是清乾隆年间迁徙。
关于叔宝派
关于叔宝派叔宝派是咱柳溪陈氏近宗。有一些同宗对叔宝派感兴趣。柳溪族谱对叔宝派有相当描述。作为柳溪陈氏,对此谈一些看法,供感兴趣者参考。
首先,我认为叔宝派与南陈主流派江州义门陈密不可分。江州义门陈是陈家皇族大聚居,叔宝派也在其中。柳溪谱序,反复提到叔宝子孙陈固,就是例证。其次,柳溪族谱,也以较大篇幅讲到“南寮血脉志”。我去江西泰和寻根时,曾粗读此血脉志。江西泰和的南寮派,属叔宝子孙,与柳溪同属大宗。明朝永乐年间,南寮出了状元陈循,又称方洲公,为文渊阁、华盖殿大学士。方洲公试图与柳溪联谱,修大宗谱,未果。也许难度太大,缺少足够资料。柳溪谱有叔宝支系介绍,有人认为柳溪多此一举。本人以为:此介绍不可能出自柳溪之手;而是出自与柳溪密不可分的南寮派,尤其出自方洲公。至于叔宝支系次第是否准确,倒也不一定,毕竟年代久远,资料缺乏,错误在所难免。一直到清雍正年间,柳溪谱还讲到文人松庵是叔宝派。
南寮派是从浙江温州地区回迁江西的。所以,温州地区的叔明派,本属叔宝派,完全可能。 漢民宗兄:在重修興寧陳氏族譜時,在總譜附錄曾有一幅照片展示了興寧贄公舊譜的譜序如下:
舊譜 興寧【第一世】大派一百念八世
世休次子贄公 字五十一郎,元歲進士。天歷二年,由江西之泰和柳溪,訓導循州後,功陞太守,道經興寧,見寧山水秀麗,因元末亂作道梗,乃卜居焉。 公妣合葬於興邑東廂三十裏錦洞村土名吠嚘丁山未向,猛虎跳牆形。 生子二:文、武。按柳溪派出自唐末徽公。因椐行密據江淮。公乃由金陵遷居泰和,改名暉,即為柳溪基祖溯。自黃帝至徽公經一百有八世,查徽公於前兼京褒灌諸公與吾祖贄公本一派同源,故贄公舊傳柳溪派也。然泰和柳溪祠牌譜均無贄公之名,豈前數百年之修譜因而闕然,抑後二十世之宗枝,又分派矣。而均不可得而詳。茲復查江西義門大譜載, 贄公前八代祖墳均葬福建寧化等處其序云。元至正間,陳友諒劉福通蹂躝閩中﹐贄公由閩汀徙居泰和柳溪,因仕入粵﹐歿於明洪武六年﹐遂為興寧開始祖是柳溪固。 贄公故居寧化亦。 贄公祖籍合考唐宋以來﹐江州義門的派悉﹐本宜都﹐而夏商於後﹐得姓受氏﹐其實始於胡公云。
以上之譜序不知宗兄有否看到呢?這意味著當時還弄不清贄公之源流也,因在柳溪祠牌譜亦找不到贄公之記載。然而在江西義門大譜內有記載贄公前八代祖墳均葬於福建寧化等處。故此現在陳氏贄公分譜記載贄公上代全在福建之記錄。又在梅縣陳氏德興公之譜上,也有記載贄公係世休之子,先居福建後遷興寧,生子二,文、武。
不知你對上述記載有何看法呢?誠希指教,以釋謎團。 试论述贽公系世系与其族谱差异原因
兴宁贽公系世系,江西泰和柳溪族谱记载为“贽公属长房泗沅派,其辈份为晖—承逸—勇—稹——则——谅——旦——彦辅——汝舟——贽。”贽公系子孙均自称为柳溪派,堂号为“颍川堂”、“敦睦堂”、“柳溪堂”,堂联为“柳溪沅远,循铎声宏”,“柳溪世德,妫水家声”,“柳溪世德,循铎家声。”清康熙34年(1695),在县城学前水关口建有柳溪祠。大门之上石刻“斌庐”两字。贽公之子文、武之谓也。勿庸置疑。贽公世居江西泰和柳溪,贽公是柳溪始祖晖之嫡血子孙。然而,近四五百年,贽公系族谱却记述成:“贽公出自衍公以下义门始祖旺公之后,在义门分庄时,魁公携带97人,从江州德安迁至福建汀州庄,后因金兵南侵,为避乱五个儿子俱迁宁化石壁,第五子峰公居陈德村。元朝至治年间因避乱,贽公由宁化迁居江西泰和柳溪。”这种记述与真实情况有明显差异。何至于如此?
本人认为:广东兴宁和泰和柳溪都较为偏僻,两地交往不多。明朝中期,贽公后代要修谱时,有“贽公二十世之宗枝均不可得而详”之叹。旧谱记道:“柳溪氏出自唐末,徽公因杨行密据江淮,公乃由金陵迁居泰和,改名晖,即为柳溪基祖。溯自黄帝,微公归一百有八世。查徽公于前兼京褒灌诸公与吾祖贽本一派同沅,故贽公旧传柳溪派也。然泰和柳溪祠牌谱均无,贽公之名岂前数百年之修谱因而缺耶。抑后二十世之宗枝又分派紧均不可得而详,兹复查江西义门大谱,载贽前八代祖坟均葬福建宁化等处……。”遂认了义门入闽分支,陈逵为自己支派的祖先。逵公是贽公系之先辈,然晖公才是血缘先祖。
柳溪陈氏长房泗沅派世次不够清楚之原因:
1.柳溪始祖晖虽英武一世,其经历却是投王绪农民起义入闽,为“盗”、为“贼”,后又靠“窃国大盗”梁太祖朱温,为封建士大夫所不齿。正统宗谱不可能有有关晖公之记载;
2.晖公生前树敌较多,而这些人多在显贵位置。为子孙计,柳溪氏隐姓埋名。始祖都干公及勇羽尧三祖鲜有记载,“四代以降,绝不书其践迹。”前八代不修谱,只有庆沅图。只凭庆沅图,上代下代联接关系不清;
3.长房泗沅派文风尤盛,多为官作宦迁居在外。南宋末年,泗沅派多追随文天祥赴临安勤王,枝叶败落甚多;
4.元末红巾军乱,庐舍被兵火焚毁,庆沅图丢失,无有藏本,后人修谱失去凭据。后虽十五世进德于洪武年间重修庆沅图,却错误较多;
5.受清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代文字狱压迫,柳溪泗沅派被迫更改姓氏,改陈为梁,泗沅地名从此消失,改柳溪为路溪。柳溪陈氏,尤其其长房泗沅派历尽艰辛和磨难。世次还能清楚得了吗
6.广东兴宁在明朝中期,还是蛮荒之地,消息闭塞。明成化十二年(1476)六世怀之谱序,有“后之人果能知余之独抱苦衷焉否”之叹。可推测,无可耐何地认旁支为祖。
若找到康熙九年进士二十五世邦祥之后代,就不难填补空白世次。姑且暂厥之。然而,邦祥后代,可能已改成梁姓。
贽公前世系:
晖——承逸(泰和县令,号都干)——勇——稹——则——谅——旦——△——△——△—
应辅
—△——鸨(嘉熙进士)——
彦辅——汝舟——贽(字51郎)
柳溪陈氏广东兴宁支系二十三世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