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卷第1期《中南民族学院学报》金前文的文章中叙述到:“明初功臣有很多回回,“常遇春武将以下,强半为回民。”[7](P414)这些回回为大明的创立和巩固立下了汗马功劳,其中最著名的有丁德兴、冯国用、冯国胜(后名冯胜)、蓝玉、沐英、胡大海、常遇春等(关于丁德兴、冯国用、冯胜、蓝玉、沐英、胡大海、常遇春等是回回的论断出自邱树森主编的《中国回族史》。《中国回族大词典》等也持相同的观点)。无论是拓定江南、统一中原,还是廓清朔北、勘定西南,这些回回都是中坚分子和骨干力量。对于这些回回的忠勇和效命,朱元璋也给予了优厚的封赏。如:上述七人不是封王就是封公,除冯胜、蓝玉不得善终外,其余均肖像(或列祀)功臣庙,子受荫庇。在封赏他们的同时,朱元璋还积极加以笼络。如:洪武四年,封常遇春女为皇太子妃。洪武八年,封冯胜女为第五子周王妃。洪武十五年,封蓝玉女为蜀王妃。对有过失的回回功臣之后,还法外施恩。洪武三年,胡大海养子胡德济随徐达出征西北失利,被械送京师,朱元璋念其为功臣之后,仍复官为指挥使。当然,这笼络里面肯定包含着一点感念情份。朱元璋有其刻薄残忍的一面,但在长期的信赖和倚重下,不可能不与回回们结下一份感情。冯国用死时,“太祖哭之恸”。[10]沐英死时,朱元璋也是闻讯痛哭。正是在这份交情和笼络思想的支配下,朱元璋不可能不对他的回回功臣们的生活习惯以及他们对伊斯兰教的虔诚信仰有所宽容和放任。同时,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回回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也不可能不对朱元璋产生一丝熏染。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朱元璋对伊斯兰教持一种推崇和保护的态度也就不足为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