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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決賽:評分標準(現場評核)
壹、 獎項內容 一、 決賽錄取冠、亞、季軍各1案及個人獎3案:
二、 獎金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7款「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10」規定,得獎者獎金為2萬元(含)以下,照原獎金發放,得獎獎金超過2萬元,須先扣10%之稅金。(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者,另依規定辦理)。 拾、獲獎隊伍應配合事項 一、 獲獎隊伍須參與「頒獎典禮」(暫定106年12月初2017臺灣客家產業博覽會期間辦理),並於活動現場展示得獎之10道菜餚。 二、 獲獎隊伍須配合參與承辦單位辦理之行銷宣傳推廣活動,如聯合餐券發行、媒體採訪等。 拾壹、材料費補助費 決賽材料費補助(現地評核):入圍決賽之參賽隊伍10案,每案補助1萬元,含材料費及客家相關情境氛圍布置等所有相關費用,將於完成評核後支付。 拾貳、報名方式 一、 請於106年7月31日(一)前將以下資料郵寄至「110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4樓408室 安益國際展覽股份有限公司『客家宴廚藝競賽』活動小組 收」。(郵戳為憑)
二、 不論是否獲獎,報名時所繳交之表件一概不予退還,各項資料若有需要請自行影印留存。 三、 凡報名者,視同同意本簡章之規定。 拾參、注意事項 一、 參賽隊伍應簽署附件之肖像權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有關參賽作品涉及之著作財產權,悉依該授權同意書及著作權法規規定辦理。 二、 各項資料如有偽造、假借、不實、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比賽前取消比賽資格。如比賽結束始發覺者,除撤銷得獎資格外,並繳銷相關獎金、獎狀及獎牌,並公告取消其得獎資格。 三、 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活動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四、 盤飾以可食用材料為佳。 五、 客家常用食材參考:福菜、梅干菜、客家酸菜(水鹹菜)、金桔醬、樹子(破布子)、醬冬瓜、乾豇豆(長豆乾)、豆豉、米醬、蘿蔔乾、蘿蔔錢、高麗菜乾、香蔥、艾草、筍乾、仙草乾、紫蘇、瓠瓜乾、紅糟、老豆腐、白豆干、豆皮、芋莖、豆腐乳等。 六、 客家相關情境氛圍布置或客家元素運用,可參考本會建置之客家文化元素基因庫(http://www.hakka.gov.tw/HAKKA%20FOOD/book2.asp)。 拾肆、活動諮詢 「2017客家宴廚藝競賽」諮詢小組 聯絡電話:(04)2235-1766 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2:00、13:30-18:00 電子信箱:global.fandb@gmail.com 2017客家宴廚藝競賽 報名專用信封
※請黏貼於A4信封上,並將報名資料依序放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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