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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6 20: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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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一个个视窗看到一张张笑脸
从已进入网络社会的美国、芬兰等国家的情况来看,在那里网络只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纯粹工具,用来学习、购物、发送邮件、向政府提交工作议案等等,而不是聊天、游戏的空间。在芬兰,没有经营性的网吧,却有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网络大巴士,免费教老人上网。他们甚至别出心裁地设计出“芬兰网络浴室”,墙上就是触摸屏,即使人们在蒸桑拿的时候也可以上网,关心和讨论市民社会的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问题。芬兰网站的聊天室多数是由公共机构开办的,它们被用来讨论公众权益保护等“正事”,而很少有泡在上面神聊瞎侃的。[4]这就是说,在网络发达国家并没有造成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分裂。这是因为:现实社会游戏的空间愈大,虚拟社会游戏的空间就愈小;现实社会中自我表达、实现理想的人愈多,虚拟社会中追求自我表达、自我实现的人就愈少。同样是互联网,在有些国家并没有发现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分裂,而在有些国家却造成了二者的明显分裂,这是由这些国家的不同发展程度所决定的。有些国家,现实社会本身就存在着二元结构、两极分化和阶级对立等不公正情况,这种社会现实投射到互联网上,就会形成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分裂。在这里,虚拟社会代表人民理想的自我,现实社会代表人民实际的自我。人民理想的自我和实际的自我差距愈大,他们的挫折感就愈大,因此就愈想通过网络空间虚拟地实现他们在现实社会中无法实现的梦想,这就为虚拟社会的存在奠定了社会心理基础,造成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分裂。
所以说,虚拟社会存在的问题根子还在现实社会,这一理论视角为网络问题的治理,提供了基本的思路。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区分要能够成立,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l)前者具有后者所不具有的社会功能,(2)网上行为不同于网下行为,并影响网下行为。
根据这两条标准,当前中国的确存在着一个网络虚拟社会,存在着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分裂和对立。
虚拟社会在中国具有以下独特的功能:第一,个人虚拟增权,第二,梦想虚拟实现,第三,意见表达窗口,第四,情绪宣泄渠道,第五,大众舆论监督,第六,民主发展平台。但是,应该看到,虚拟社会在中国这个政治民主和国民素质尚不发达的国度,很容易成为展示人性阴暗面的场所和舞台,形成“网下是人网上是鬼”的两面人现象。
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分裂和对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上人生和网下人生的脱离,形成二重人生,这在未成年人中表现特别明显。有一份调查显示,将近一半的中学生希望自己在网上成为“和现实中不一样的人”,在网络少年中相当一部分有双重人格倾向。(2)网络伦理和社会伦理的背离,形成双重伦理标准。有的研究者从对黑客与窃贼、Web与书籍和BBS与大字报的不同评价标准说明这种伦理价值的背离。[5](3)网络舆论和社会舆论的错位,形成二维舆论空间:非正式的网络舆论和正式的社会舆论。这种错位有种种不同的关系和后果:二者完全一致,二者部分一致,二者部分对立,二者完全对立。
像现实社会的三种文化形态一样,形成网络主流文化、网络负文化和网络反文化。不应该过分夸大虚拟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虚拟社会并不是世外桃源,现实社会中有什么,虚拟社会中就有什么。在虚拟社会中同样有真实的感受,在现实社会中,也会有“知人知面不知心”的困惑。认识到虚拟社会中有真正人生,现实社会中有梦幻生活的道理,就不会固守着虚拟和现实、科技和人文的僵硬界线,就能透过一个个视窗看到一张张笑脸,透过物化的现代高科技发现鲜活的人文精神。
社会是通过关系构建的,是经由文化维持的。如果说结构是社会的身躯,那么思想就是社会的灵魂,在这方面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真正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连在一起的,并不是那根光缆线或电话线,而是在虚拟时空和现实时空之间流淌着的社会心理流。这种社会心理流在现实社会中若明若暗、时隐时现,进入虚拟社会中它就得到强化和放大,能够更加敏感地反映出社会关系的变化和社会远行的状况。
现实社会不是由生物人而是由社会人所组成的,虚拟社会中的网络行动者一开始就摒弃了它的生物属性,没有男女之分,老少之别,它们一个个都变成了一种社会符号。这种符号与符号之间的交流,抛弃了人的许多非本质的属性,更加真实地反映了人际互动的本质特征。
关于网上行为和网下行为的关系问题,一般而言,社会愈发达,二者愈一致;社会愈落后,二者愈背离。具体说来,只有少数圣贤之人和少数质朴之人,他们在网上的行为和网下的行为才是一致的,能够保持“不移”的坚定立场。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网上行为和网下行为或多或少是有差别的。对于成人来说,从网下到网上,其行为表现得更加放纵,更加粗野;对于少年来说,他们几乎不懂得网上行为和网下行为的区别,廉价的网上互动进入成本使他们把复杂的社会生活简单化。因此在从网上转入网下的时候,他们立刻成为网络“恐龙”狩猎的对象,往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总之,当网上行为转入网下行为的时候,未成年当事人要以“狼外婆”的故事为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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