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办法》于10月14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该办法是为了适应全市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在处理公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电子文件的管理,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而制定的专门文件。 《实施办法》共分六章,包括总则、电子文件的积累、鉴定与归档、移交与接收、保管和利用及附则等。办法说明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职责,电子文件元数据及归档要求及相应的设备;电子文件的支持软件、硬件配置及各种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可用性的检测由电子文件形成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电子文件要实行“双套制”,对电子文件的移交时间,电子文件元数据、移交方式,电子文件保管的载体、环境、安全保密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指出重要电子文件必需备份三套,封存保管或异地保存的电子档案不得外借,复制、利用电子文件的单位或个人的手续,电子档案的销毁均做出了要求。 《清远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印发,使清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文件的管理有了依据,对加快清远建设数字档案馆,提升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来源:http://news.lianzhou.cn/newsshow-1258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