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院長遴選辦法」, 二、 新任院長任期自103年8月1日起聘,任期三年,得續任一次。 三、 本院現有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含客家社會文化碩士班、 四、 申請者需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海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2)具有教授或同等資格。 (3)具學術行政工作經歷。 五、 申請者除符合基本條件外,需符合下列積極條件: (1)學術研究卓有成就。 (2)具規劃及發展學術之行政能力。 (3)對客家及族群研究事務的推動需有關懷與參與的熱忱。 (4)具國際觀。 六、 凡具備以上資格者,均可自薦或由校內外人士及學術團體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