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46:25

丘晓玲《不离不弃》之一:男女篇

丘晓玲的著作《不离不弃》之男女篇: https://www.hakkaonline.com/xspace/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1741


https://www.hakkaonline.com/attachment/forum/month_0803/20080325_6a841ba7d684af3dd4000tKyabo0qWfw.jpg


作者丘晓玲简介:      
丘晓玲,女,1979年生,梅州市人,梅州市作家协会会员,喜读诗文,共计发表作品三十余篇,共创作文字十万多字;曾获《梅州日报》与梅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共同举办的“人才强市”征文比赛一等奖;著有散文集《不离不弃》等文学作品。
      热爱并追求一杯茶、一本好书就是一个下午的生活。非文人墨客,只一心向文,业余读书写字,自得其乐。
      古人风月相知,摘花浸酒,山林为伴,扫叶烹茶,我则还需读书写字,如果,平淡、宁静、无争。


自 序      
2006年对我而言,是意义非凡的一年,如蝶破茧般。在文字的疆域里,我尚稚嫩,但我欲蜕化成蝶,跌跌撞撞振翅起飞了。
       一直有心将以往的文字归集成册,让它见证我点滴心路以及缓慢成长。时间司掌一切,包括丰收。以笔为犁,以稿为田,我布衣荆裙,虔诚耕耘,数年里终结成青果——《不离不弃》。
       如许多女子那般,我也爱朱笔描眉,也爱金翠霞衣,而最爱却是书房闻书香、蘸墨宣纸上,甘于寂寞深谷中采云,再于素笺倾出这绮锦云烟。碧海青天夜夜心,我不悔将年华交付纸笔,如嫦娥偷得灵丹亦甘于天宫的冷清。
      我方起步,《不离不弃》是创局开篇。八千里路云和月,迢遥风尘伴我行。感于文字的召唤,纵然此路峰回不明,我亦跋山涉水去。不敢求如何华美丰盛,只受情根深种的驱使,困倚危楼中自己一机一枳地破茧镂刻绸缎华章,才有了这流水明光的承起转合,才可有日后强大圆满的翼翅,如此方飞得高远,一览人间漫舞春色。
       《华严经》中有语云:学道先须细识心,细中之细最难寻。个中细到无细处,始信凡心是佛心。这句偈子,字字都是鞭挞,亦是导向。我为文痴,一颗凡心如蜂汲蜜,是情之所至自然而然,不为春风得意,不为鲜衣怒马,需如目空的佛心般,减负为谋稻梁的焦躁,为的是愉悦此生。莫使金樽空对月,故而全力长成秀
       树开出繁花,奉绿荫旎香,赠桃李之果,方不负这金樽明月青山处处。命途难测亦不测,只安心手执毫笔,书写炼蜜,熬文生珠,如是桃源深处布衣女的寂寞耕作,甘于这十年如一日的蜇伏和自我完满,不问功名和利禄,“但求世间未见书”!
       因而,我读,因而,我写,不离不弃。

                                                                                                                                                                                                                                                                                                                                                                      丘晓玲
                                                                                                                                                                                                                                                                                                                                                                   200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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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46:58

爱本相

好像是伏在周身的簌簌微音,她隐约察觉,他稍稍的回避、迟疑与冷。都谈婚论嫁了,只欠东风一场,将他们送入安宁的围城。
      她疑是婚前的恐惧吧?将有的家累让他压力徒增,无故有多起来的应酬缠身,闪躲着。迟迟候不来他身驾五彩祥云接她,他想的是什么呢?她傻的,他不给她任何事由,总以“忙”字推搪,她却为他找来诸多借口宽慰自己,女人爱里的自我催眠与麻醉。
      究竟瞒不过,像肥皂剧里烂俗的桥段,她看到他与另一个女子的亲昵。一直不肯面对的,一下径直呈现面前,烈夏里抖得如站冰天雪地,他索性顺水推舟破了脸,说,我忘不了她。万般刀剐油煎里她噎得一句说不出,是尤二姐吞金的绞痛。如处瞬息万千的魔道,说变即变,措手不及,尽管昨日仍有相爱的证词缠绕于耳,又怎样?一句,我忘不了,便从此陌路天涯。
      天上有将满的月,人间却残缺不堪入目。
      他曾是她的全部,一心想与他相暧于怀、相濡于沫,他一个策马,便将她分绑的周身撕得粉碎,血肉横飞。
      他说过,每天吃她做的饭菜,布衣暧,菜根亦香。她要为他熨衣打扫,生儿育女,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却才一个转身,就你老你的,我老我的,互不相干,互不相犯。
      她微腴的身姿迅速萎败,个中滋味尽竹难书,只觉五谷无味,床板如刑,夜夜梦回从前,泪潸然。人海滔天,分花拂柳泅渡而来的,却是浪子。
      他的心,或者,世上每一个男人的心,都是繁花处处满目新的春,她开过,就必须消失,更多如花的女子在眼前,会替代她,她只是驿路梨花,奈何不了风流一个摧折。
      山沉水逝,且做他旧址的楼兰,海底的弃船。
      从此不提,从此相忘。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47:15

爱恨锁骨

加班以后的霄夜,三五个同事围成一桌。却面对一盘盘油香的肉菜犯了愁,只得翼翼小心夹一根菜,细细啃,如兔子对付萝卜。一旁大快朵颐的同事瞪了眼:“怎么不吃?”
      怎么不吃?不是不吃,是吃不得,不敢吃,再吃我的锁骨将被脂肪淹没不见了。而我该如何说出我的委屈?减肥是浅薄的字眼,好似代表取人只取皮相。但没有皮相,我的爱情岌岌可危。
      是他捧我的时尚杂志,对封面女郎的锁骨,叹“真性感啊!”是我看电视肥皂剧,男主角最终选择了纤弱的她;是情感专家在专栏里说,体形弱小的女子较能唤起男人的保护欲,如黛玉的“照不见菱花镜里形容瘦”轻巧便夺去宝玉的心。原来,不是没有来由的。
      我个小,穿鞋要选三吋高跟的,却小而不纤,走路让人觉得一步三惊。并且与他不过恋爱半年,便已到熟视无睹的地步。
      再添新衣时,都要小一码的,告戒、警觉在美食面前膨胀数倍的胃。于人前均挺胸收腹,敛气轻语的,唯恐一个大声的笑,便让紧紧勒住身体的衣裳扣子飞出去,暗器一般伤了旁人。
      怎么不吃?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我再贪嘴,人生大事于前,唯有反复颂经般念叨,无欲则刚、无欲则刚…………他,就等着被我性感的锁骨惊艳射杀吧!
      他定定是有了察觉,而我常手抚缩水了的小腹,“蛮腰盈盈一握”的词句便涌现脑中。但是,等等,他却问我:“你最近怎么憔悴了?”他看到的不是我纤弱起来的身形,也不是我那两根突现的锁骨,而是我的憔悴。胆 颤心惊的,入镜的果真是我枯槁的面容。瞬间如失去一切宠爱的妃子被判入冷宫。一把扯过他的白衬衣,揩去眼泪鼻涕,万般委屈道不出:“人家减肥还不是为了你口中所谓性感的锁骨?!”他失笑,却突然款款深情:“傻瓜,美女用来养眼才需要减肥现锁骨,而你是和我一起生活的,就要珠圆玉润呵。”我破涕为笑,他却接着说:“那样才好生养啊,哈哈哈。”
啊?!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47:32

爱情的真相

爱情并非不可战胜,当爱情中掺杂了计算与现实的衡量时。
      曾看过一部韩剧,说的是经过12年的相恋后,当年深情专一的他早已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生活消磨得干净,为了让她离开,设计让她目睹他与舞女郎的鬼混。她爱他,却如同初往。12年的恋爱,激情早已殆尽如白开水,她执着守这份白开水,即使他搬出母亲赶她走,她亦死守,只为他曾承诺过,会娶她、疼她,这承诺是一辈子的,她自欺,以为只是他一时的糊涂。直至她醒悟过来,昔日良人,早已面目全非,她哭着说:“当初,你说过爱我,还说会娶我的。”而他,按捺住万般奈烦笑她:“男人发情时说的话可以当真吗?”
      不是所有男人都会这样无耻,但请相信,我爱你的句子只在当时有效,它的保质期有多长,男人自己也不知道。为了得到你的感情(或身体),他所尽的努力无可厚非,但不是说了一句我爱你,就必须要为当时爱着但后来想摒弃的这个女人买一辈子的单吧?可惜的是,女人,对爱情的执着痴迷沉溺,把自己变成弱智,以为当时的爱当初的诺言是是颗钻石恒久远,更多时候,,当他得到你的心后,惦量也许才刚刚开始。
      所以,“男人发情时说的话能当真吗?”永远不要在爱情中寄望太多,它很奢侈,动用过一次后,足以让人刻骨铭心、伤痕累累。
      我爱你,只是我现在爱你。我永远爱你,谁知道永远有多远?天长地久?海枯石烂?谁也活不到那个时候,所以谁又能见证?而且,爱情从来矜贵短命,一年之痒、三年之痒、七年之痒,道道是关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漫漫长路,得有几多忍耐、宽容、信任,才可安然渡过那些蠢蠢欲动的变数?这样保全下来也不是最初纯粹的感情。因人性的惰,及不安全因素,不敢冒然换了旧人,还是得过且过吧。
      像所有保质期内的物品一样,爱情在它的生命里极尽浪漫凄美之能事,却在转眼间燃尽全部,成了飞灰的烟花。
      是的,绝大部份的感情,走到最后无非两条路,要么一拍两散,要么得过且过。相濡以沫,因为太难,在我眼中,美成传说。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48:03

爱之一瞬间

那天他是太累了。下班时打电话给她,我过去接你吧。她知道他最近为项目上的事忙得焦头烂额,而且那天下着雨。不用了,我下了班还要去买点东西,你也不要太累了,早点回家吧。他看了看外面的雨,想想手边快结尾的工作,便生了退意,那好,你路上小心点。
      他与她,也只是相识三个月之久,都是晚婚的年龄,好事的朋友牵了线,觉得暂时没有比对方更合适的人,就这么淡淡地相处下来。两人都有惶惑的,当岁月刀刀催人老,内心的渴望,是能有一个让自己不顾一切的爱人。然而生活枯燥,日复一日,他与她,都不曾炽烈地爱。相识之初,是想,先这么相处着吧,也许不久就可以遇到真正的爱情了,到时再与对方再见亦不迟。
      所以他们的恋爱,不过比平常的朋友深了一层,却比平常的情侣淡了一些。
      挂了电话,她准备下班,他则坐在办公室揉揉太阳穴,闭目养神。
         春寒料峭,雨缠绵了几日不见晴意。报上有说,雨天路滑,交通事故的上升的趋势。
      她家离公司也就两站路,平时都是走路上下班的。她撑着伞,深一脚浅一脚地走,是一个转角的路口,雨天的水洼深,她只专注躲过,不料迎面而来的,是无声无息的小车,她猛一抬头,已躲闪不及。…………
他猛地从沙发上跳起来,一背的涔涔冷汗。她满面的血,倒在车底下的身子,以及还未来得及叫出他的名字,如同电影,在他眼前发生。他定了定神,才觉是梦。怎会有这样的梦?纵然是在梦中,在她倒在血泊的那一刻,他发觉了他从未有过的惊悸和悲绝。
      办公室的窗紧闭,仍可见不减的雨势。不过十分钟的时间,他竟累得睡着。不等多想的,他拿起外套和伞,冲了出去。
      他一路小跑,仿佛要亲自送她,亲自见到她,才能明确刚才的真的是梦。远远看到她时,正是那个转角的路口,她拎着大包小包,又拿着伞,正想喊她时,她却被拌了地脚摔倒下去,他一急,喊,小心!跑上前扶她,她一脸惊讶,你怎么来了?他好似那刻才真正看清她,黛眉,细长目,真是清秀的女子,忽地心里一疼,为刚才没有送她,他低下头掩饰突如其来的紧张,笑着说了刚才在办公室做的梦,才跑出来追上她的。
         她心底“呀”的一记失声,抬头看他,遇上他款款疼惜之意的眼,灿若星辰般,心内有花开时的蠢蠢欲动。她涨红了脸,瞧,我真够笨,走路都走不稳。
      他拎过她手中的袋子,她帮他撑伞,伞小了点,他俩不由得贴近,向家的方向走去。
      半年之后的婚礼上,他们站在台上接受众亲友的祝福。而谁也不会知道,如果没有那个梦,或许他们一直会为心中不可确知的爱情而固执地坚守,他与她便不会有今天,因为没有那个梦,他就不知道他其实有多么地在意她,而她也从他的紧张里懂得了,得于上天的提示,他们终于感应到了爱。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48:31

《白头吟》随想

想必卓文君是个贞烈的女子,才有诗赋她:“闻君有二意,故来想决绝”。古代的爱情是女子生命的全部养分,他的多情,她却毫不姑息,潇洒转身而去,无论日前还枕边发尽千般愿。眷恋的姿态很凄美,但他二心,还会有怜惜?
         而杜十娘的悲,是在爱情撕下面具后,禁受不住爱人泼自己的冰寒,将年少青楼梦想与同自己一并葬于江河。是看穿尘世人情,人情纸薄,贪生又如何?但亲手将她卖的那人,依然还可有处处繁花满目新,她死,留下不过千古绝唱给世人。
      一条是血路,前程未卜,另一条是断崖,山川明秀,杜十娘重情,泅不过一池爱恨秋水。卓文君却在纠葛中依然耳聪目明,自强攀越。冷静理智不及温柔缠绵来得让男子迷恋,爱字当头,两两痴醉,一旦变故,所有一切都成开的空气花。智慧如卓文君,走也让那人反悔不及,“从今以往,勿复相思,相思与君绝”,让人敬重的一副傲骨。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49:05

别靠爱情那么近

在爱情里,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曾经历过九死一生?明明知道是悬崖绝壁,明明爱的人那般冷酷无情,仍要送自己上路,仿佛,要逼死自己才算甘心。
      难道,对于爱情、对于幸福的追求,所有的努力和把握都只是在加速它的流失?
      为何仍要再问?为何仍要纠缠?当他已经婉转拒绝,当他弃你都不及时,为何仍要折磨自己?
      所以,才会有人说,谁会傻到嫁给自己爱的人。是为爱一个人,太过上心,便牵皮扯骨,一点冷漠一点疏忽都可以是莫大的伤害,会幸福吗?那般感受,是指甲剪到最底处,无论手动与不动都是痛。
      婚姻里与你相对的人,一直以为会是你爱的人,可是,这里和那里,男人与男人,几近相同,是谁又有什么不同?
      不要再说女人势利,向钱看齐,不惜以青春美貌换财富,当爱情伤她那么深,当她不计较与爱的人一起吃苦受累,是他,已先拿刀刺破她的胸膛。劫后余生,唯一能取暧的,唯一能给她安全感的,就只剩下充满人世腥臭的纸币。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49:29

不必缅怀

七年,这样大段的岁月跌去之后,仍无法阻止一些往事的死而复生,诈尸般阴魂不散。
      一个老朋友的探访,无意间提及他。她微微一怔,但七年,时间长到可以称为岁月,长到足以令河道改航,还有什么不能沉淀过滤的,所以只是一怔,而手中的茶水纹丝不洒。
那个某某,你们还有联系吗?朋友问她。她微怔后一笑,一直没有。七年间老死不相往来,仿佛从未结识相爱过,同一座小城,甚至邂逅都不曾,还是情到尽头,都在刻意回避,连一个相遇都不要。曾经的惊涛骇浪,从此用记忆的黄土葬了,再未涉足过。但至少,他停留在她的那段光阴里时,是一个翩翩少年。
      朋友云淡风轻谈起他。七年里因工作结识一个女孩,同居,又与女孩的姐姐暗生暧昧,揭穿后分了手,不久傍上富家女,以为十拿九稳将她服帖收入囊中,却不料人家另寻新欢,将他扫地出门。从此沉沦不振,夜店买醉,而酒后驾驶致车祸已两次,次次命大,只伤及皮肉。
      言及至此,她只觉好似被狠踹一脚,连应声都不知如何。不,不要误会,她断断已不再爱他的,她的心痛,只是为自己。
      曾经这般,为他不惜与母亲决裂,偷出钥匙一路与他去,直至被母亲找到,痛骂,哭泣,也不肯成全。而他,始终不言一句,如她的去留只是随意。就这样,仓促又蹩脚地收了场,如是一段小调急速地哑音。
      他再未来找她。那时她有气难消,为什么不争取?为什么不肯站出来用语言或行动来说服她的母亲?便也就赌气不理。这一赌气,竟就七年过去了。气,早不知何年何月连同他这个人一起消失不见。
      烟波微茫里,他,及那一段惊心动魄的情事竟不知觉甩在了身后,成命名为往事的记忆。
      七年里,她工作,读书,始终不放弃充实自我。但恋爱,在他之后,再不敢轻举妄动。而他,竟无比精彩丰富,让她觉得与他的那一段,令自己五内俱伤的那一段,只是他精彩里的一笔,他甚至可以左拥右抱,甚至可以傍款女,妄图用婚姻套人家资产,却偷鸡不成蚀把米。他的志向不在事业,在情场,却跌得难看。所有这些,如狰狰铁证,证明她当初的眼光如何浅薄无知,捧一匹破絮当锦锻,还因此不惜所有要为他交付一生。也许所有美好,只是因爱一叶障目,只是她一厢情愿。
      如果他只是默默与一个平庸女子结婚生子,再默默发胖秃头,数年后重议此事,只是换来一声嘘唏,这般平淡总也好过他现痞人浪子般破败,总也好过用他的滥情及他当日的懦弱,衬得她的慎独情深是可笑的话柄。连提起他,她都觉悔疚了自己。到头来只是感概,有一些人生的内容宁可没有,有一些人宁可不曾相识。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49:48

不弃

第一眼见她,他心有惊艳。借客户身份之便,来回几个接触,便知她的简单如同白纸。突然就多不了不期然的相遇,似乎常常,她一转身便能有他的出现,有讶异,再有惊喜,到后来渐渐变成隐约的期待,因为他温暧的眼神,足以煨她曾寒冷的心。
      爱情出现得无惊无险,心平气和就站在她门前,敲开她封锁蒙尘的城。
      他心细如发,如同她每一个心思他都熟稔,稍有凉意,外衣已送至眼前,刚想吃的,外卖就站在门口了,又能要求什么呢?如兄似父是他,捧她在掌心,呵作明珠。她以为,等了半生的幸福,就是这样的了吧,就来到她面前了吧。
      但,小说里的盘根错节,也是出自生活。这一次,是出自她。张爱玲早说过,每个男人至少有两个女人。她是,他的未婚妻亦是。
      半年的喁喁柔情,她丝毫未觉他先有婚约的,是以洁白之心看人世而人世亦洁白的女子。直至他人赃并获,被未婚妻捉拿归案,可他,匆忙消失前,连一声对不住都不曾给她。
      半年的点滴,只消两天就蒸发得无影无踪。如探戈一场舞,把她摔得粉碎。碎心百劫,兵荒马乱,她怎甘心就此不明不白成了弃妇?再委婉的女子,也可在爱恨的折磨里成为女巫,绝望里只笨到一味做傻事,缠他,央他,甚至诅咒,直到看到他对她从未有的厌恶,视她如纠缠不断的蝇般厌恶,才突然间醒悟,她的输,让她的自尊成了他帐帘上那抹刺眼碍目的蚊子血。
      最后也不得不按捺住心头那把因爱而恨的刀。爱他,就让他安心去走他选择的路。不闹,静静隐退,这是她最后能给他唯一的爱。
      从此不提往日,亦不问将来,把他葬于太平洋,忘在亚马逊,他的书信相片,却依然任由搁在案头,他的手机号码,也是翻找电话簿时时看到,即使他早已把有关她的一切都消灭得一干二净,她依然保留他的物品。为何,为何容忍以往用这样的方式继续侵扰她的生活?她却淡然一笑,心里明朗晴空,他曾给她下剧毒,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要他的物品仍时时出现在视线范围,是要给她提醒,同样的错,不犯第二次!
      他,以及那段情事,可在她下一个意乱情迷之时,成为尚方宝剑,给她一记棒喝,让她清醒万分。
      不弃,是为了有足够的勇气正视。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50:10

初 遇

两年时间好像也不过一瞬,如果时间有痕迹,便是蛇行水中的浅浅微澜,隐约印在他眼袋。28岁,寂寞如一场即将落幕的京戏,台上幕帘徐徐拉闭,台下茶凉人散,是一派落花人独立的闲愁。
      两年前的初遇,他是霍霍摩拳擦掌一展抱负的青年,她的小家碧玉,如一朵芙蓉开在云霓下,两相初见,都是含情略略的麝,散出可可幽香。
      她一心相携,与他细水长流,平淡而安稳,是叫幸福。而他自信为过江猛龙,怕承诺于她,是自己脚下的羁绊,始终顾左右而言他。她何等心高,毫不贪慕一眼,即使是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得不到应得的认真爱护,便自九天劈下一剑,自此与他楚河汉界两两分明。
      两年是不可回顾的路,依然言笑晏晏,却在人后有寂寞的倦意浮起。世间处处都是一样的太平盛世,莺歌燕舞,而种种也名为恼人春色,蜇在心口挠不得。一番风来雨去,他突然就怀想起初遇时柔顺的她,已不小心失散的她,即使左擎黄、右牵苍,身前身后嘤嘤蝶绕,在她们谄媚的容颜,还是突然想起初遇的她,她是唯一不问他家资贫富的女子,而她们,多像他囊中腥臭纸币引来的蝇,殷勤送抱,轻易便香暧软玉抱满怀。
      金钱是渡一切世间苦厄的神,他曾如此信奉的真理,在志得意满之时,却发现,神也有他的败笔。她们之中,几人如她待他般诚?又有几人有她真实不容欺的心?
      人世凉薄,突然才知她质朴的暧,是罕世之玉,可遇不可求,他轻易便遗失了。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50:37

对不起,我和你很熟吗?

总以为某些明艳的开端必然引出旖旎的下文,或者中间有点绕,结局仍是妙的那种。——她所想的那样,但以上种种皆不是,还是会有跳出老派框架的招数。三十六计,谁知唱的是哪一出呢?
      第一次见面之后,他便常来找她。开始只是淡然,对他有意无意的暗示也只是一笑,当成初识新友。那天他找她,并肩走在微雨的夜,他打伞,默默而行。仿佛具备催促成恋人的所有有因素。然后如她所猜测的那般,他真的,伸手揽住她的肩。便是开端?她忐忑一颗心在乱撞,却分明品到清甜丝丝入扣。
      送她到家门口,路灯下的他,一张温暧面容,一双灼热明亮的眼,瞬间离他那么近地,所有自设隔离的铁丝网,轰一声埋没。
      他并不曾说什么,说的最多的是“你真好看”,不必太挑明吧,至此已经听得出他的心思。
      再看见他,却有多意外,不过几天后的联谊会上,她刚来,舞池灯下人影绰约,还是认出了他,拥一个女子跳慢四,他在她耳边说了什么,引她捶他的胸。好一对如花美眷。仿佛被撞破真相的人是她,冰水一饮而尽,便起身。
      经过舞池边,他也正好拉那女子退出舞池,不禁一怔,问她,你也来了?她轻笑,两眼沉静看他,那女子敌意地问,她是谁呀?他尴尬如是,踌躇答,是朋友。转身便走,不再看这拙劣的肥皂剧桥段。他却箭步拉住她,不要走好吗?甩手冷冷看他,对不起,我和你很熟吗?是立马划下雪亮的三八线,逾线者死。
      看,有些感情就是这样,轻易便以几百公里的时速飞坠入永绝,想保留记忆的灿烂都因一处败笔而全然尽毁,到最后连熟识暧昧都不愿承认。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50:56

海潮无声

是他衣服上的皱褶,有一闪而过的金,如雪地里那点点黑,耀眼张惶,她疑是看错,格外定睛,那点星映在黑西服,捻起,是一丝金线的发,是发,女子染成金后的发。
      纠缠于指,却如白凌紧勒。曾经,她纷披的黑发,在他手中是飞流直下三千丈的瀑,如附身于他的丝萝,低在尘缘。
      春暧绣帏重,新楼在,故人却陌生了。
      他愉快的口哨,从洗手间里淌出。
      是突然的八月流火泼向她,滚烫如烧红的铁砂哽在喉头,从何时起的?他回家倒头便睡,有时她的电话许久许久他不接,直至现在,那一切才显出疑云,来路不清,去路不明。
      他洗澡出来,孩子气般:“老婆,给我吹吹头发。”她背着的身,转向他,好眉好目,不见半点愤恨,微微一笑。在他身后长臂缠绕,头埋入他宽宽的背,如是一阵热汽笼罩,他觉得了潮湿。扳过她,一双眸,连天水域般清透分明。却无泪痕,只是缈缈含情。她突然说:“我们要个孩子吧。”粉唇便胶着一起,省却了所有冗词。
      当端倪兀自显山露水,慌作一团又何用?她想的,只是冷静再冷静。人生百事安稳原是那么贵重的馈赠,她懂得,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人声鼎沸的商场,走走停停地,添置许多物品。行至男装部,便只是想为他购置衣物。琳琅衣架间穿行,却是那么小小的动念,摩肩接踵的人,沸沸人声,却有他的声音,如同跋山涉水而来,微弱断续,她张望寻声而去,却当下怔在原地。是他与那女子。
      仿佛是心有相通,他回头,遇上了她的眼。一瞬间的,绮罗失色,金翠暗光。愤怒与痛恨交织,成眼中的两道激光,恨不能烧死他。
      却轻轻走到他们面前,对他微微一笑:“在这遇到了老同学是吗?怎么不带老同学回家坐坐?”他却方寸大乱似的,被捉拿归案。那个女子,正准备以恶相向,她又一笑:“我先回家做好饭菜,等会带老同学回家吃个便饭吧。”说完便转身而去。他明白的,那一刻她的眼里万千内容。他越线被撞破,她却自设台阶让他从容下。这样的狭路相逢智者胜。
      回到家,一如以往的平静,她只字不提。是一颗心在滴血,另一颗心又在宽容。好似从未有过那一幕,她抱紧他,头埋入他的胸,他说:“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她笑,那一刻有爱,天地亦不过等闲。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51:20

夹 缝

米生日,她被一帮同事拉去凑热闹。其实她静默一旁,大家都在叽叽喳喳商讨去包厢吃饭唱KTV,米无意看到她,随口说了声,L,你也来吧。于是大家的目光如探照灯,齐刷刷往她身上打过来,便嗫嗫允下。
      那日的米是众星捧月,蓬蓬裙波浪发,孩子般叫跳打闹,她如在全世界之外,面带微笑。
      他是米的朋友,饭局上他坐在她身旁,也是米有意或无心的安排,他与她第一次谋面,相视一笑,算作招呼。笑闹是米的偏好,几杯浓酒浇肠更甚,把他与她作了笑话,众人附和,都有成人之美的心意。年轻男女,未有婚嫁,在一起总让人有撮合的冲动。她含羞略略,而他宁灌酒亦不作表态,却见她咳呛有悄递纸巾的关心。
      夜墨黑,尽兴后各自回家。米擅自安排,霸王硬上弓地,指他,你送L回家,L有什么闪失,我可唯你是问!他闪过一丝夹涩的笑,随即不见,她知道不强人所难,如果有心自会主动请缨。米走后,她自挥手召来出租车,不让他送。他也敏锐,自知自己的怠慢伤了一个女子在男人面前应得到的起码的照顾,他坚持相送,一路却各有心事揣在怀地安静。
      不多日,米故作神秘相告,他对你好像有意呢,在问起你,我把你的电话给他了。她万般惊异盯着米在挤眉弄眼,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会啊?又怎么可以把我的电话随便给人家?米没心没肺地,你也不想想自己多大年纪了,我可在帮你推销哪,再说人家多几年也可以列入钻石王老五行列了。她作气晕状,何时,她成了人眼中的下市青菜?皇上不急太监倒急火攻心了。
      果然几日后,接到他打来的电话,风轻云淡,又万事在握的样子,言语诚恳,约她品茶,她推托掉,他也不多言相缠。为他那晚不从心的送吧,她不愿他有为难,也自知并非人尖,不敢奢求男友如何出类拨萃。踏实平和她可以一生等下去,等那个爱她入心的人。
      米有意无意问起她两人的进展,她一句随缘,米好事,鼓吹他的好、害羞与上进,她塞米,这么好咋不自个留着?米怔住,表情有一刹的空洞,旋即又复以往的嘻皮笑脸,我才不想这么早为男人困在围城呢!她无城府,无心细究。
      日子流淌,他再打来电话已是一月后,她竟有莫名欣喜,毫无犹豫便应约见面。或者,她心里是有期待的吧。不过第二次相见,却仿佛已然老熟亲切,他与她中间隔一段楚江靖水,一见有多珍贵不易。
      为补过般,他处处心细,如她是金枝玉叶的公主,望他灿若星辰的双眸,她开始推翻他先前在心间埋下的不快。
      就这样一路顺风顺水地谈下来,直至年后讨议婚期。
      那晚下雨,她留下来,他在打电脑游戏,放好洗澡水便叫他洗澡,她坐电脑旁继续他的游戏,不多时有新邮件的提醒,她点开,寄信的是米,她知道米的邮箱名,心下顿时狼奔豕突。“她是个好女孩,你要好好待她,我们的一切,就全部忘记吧!”廖廖数语,却已然泄露天机,回想起初,米有意的撮合,他与米,都有过雪泥鸿爪只瞬间惊现的失态,都是一个局,秘密不可告白天下的局,她成了人手中借路的卒。
      爱多像多米诺骨牌,一处倒下,便全线崩溃。她突犯的白内障,让她辩不清东南西北,只觉得自己无意掀开的帘后,是一处自己看不得的景象,唯有在闻其声之时便急流涌退,才可保全一切。
      他洗好澡,叫她拿衣服,L,L,一声一声却如掷在绵花堆里的石子,全无点滴声息回音。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51:48

情何堪

上得楼来,天已黑尽。万家灯火炊烟里叮咚着万家油米故事。开门,是他开一盏小落地灯,桔黄灯色下的面容温暧感人,阅一张报,仿佛无闻她进门的声响。
      是一尊冷的雕像。
      她关门,换拖鞋,进卧房,他才哗啦一掀报纸,脆脆撕裂地恸。问她:“看得怎么样?”声线里淡淡,听来却如隔天河般远。手里的瓷杯沉实,疲惫一身时,更压得提不起到嘴边,杯盖打开,清水冷澈,灌入喉,连着心一同打战。
      “暂时还没有合适的,再找找吧。”她看他,仍埋在报纸,面无表情。她的话是掷在空气的棉花,他全没有听见般。沉默如此庞大坚硬,斥她在他世界的最末处。
      又哗啦一声,报纸瘫在沙发,他连回应都不曾,直接进了书房,他日日相对的电脑及课研,才是他至爱的情人,她,不是。
      她的领地,也是每一个女人的领地,是厨房。冷锅冷灶。
      是谁家的妻在斥自家的老公:“死鬼,么仔课业教导啦,成天抱球赛!”
      她从未为失业这般深感不安、羞耻过,原来的邮政大厅及胸高大理石柜台后面,她如陀螺,转出一月一月的薪水,供家,供他读研,回家又一系围裙,烧出三菜一汤,与他面对面吃得生活无数安稳详和。
那时最常的,是他拥她入怀,构想他读研出来,打拼事业,买房,生小孩,然后慢慢变老,都是执手共偎红罗帐的软软耳语。而当邮政机制改革,她从从业到失业,一夜之间的事,他来得比她更惶,一急,脱口便骂她:“你平时不挺能耐吗?还下岗?怎么不学学人家的灵通?”她有顷刻的失神,不久前还柔情缱绻的他,突然陌生,如路头萧郎。
      原来,是谁的错?他要读研,要生活,将来还要买房子,生小孩,所有费用开销都是索命的债,她一失业,希望便如泡泡,是她的错呀,可耻可悲,千错万错,便是她不该失业,她是阶下的罪人,破坏所有美好希望的罪人。
      开始奔走各个劳动市场,如宰割后的一块肉,放在砧板,任君挑选。从未觉得生活也有这样残酷的面目,是一场血肉相博的华山论剑,决战后横尸处处,连最亲最爱的人都侧目嫌弃。
      邻家小孩的高声叫嚷穿透墙壁,漫到她灰寂的家里来:“阿妈,开饭啰,肚皮都饿贴背啦!”她正一下一下洗着饭锅,双手浸在大冬三九天的冷水里,听着听着,突地觉得一脸的泪,那悲与恸,是一把有灭音器的枪,连泣咽都淹没在水声里。

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08-3-27 19:52:05

傻 瓜

只是寻常日子里的一次逛街,人流里常见的小情侣,与她擦肩而过时,男孩拥着女 孩万般娇宠地嗔道:"……你这个小傻瓜……".那么多人的街头,那么多人在说话,独独这一句,是惊鸿,轰然劈开往事的城门,遗她在幽恨中踌躇。当日也曾有枕前发尽千般愿,以为与他就这样相携至老。人生,一个小家,一个爱人,相濡以沫就是完满.而当另一个女子出现时,他还是犹豫了。
      她想的是,如果他爱她至深至真,便不会容那女子的追求,不会容外者的破坏,他的拒绝,应如三九严雪,不予他人眈眈虎视的机会,除非,他本就蠢蠢欲动。而他对那女子的热烈,不回应,却也不拒绝.暮色就此降临,她面容平静,一如往常, 却在无人处焦心,挣扎,忍那泰山崩于前的碎石横飞.等他的表态与选择,让他去选择。
      让他去要他想要的,这是她爱的方式。
      终于是在平静等待中,她绝了望.只为见不得他为难深锁的眉,爱他,便让他快乐地飞。他遇她时,她就已是冷静理智的现代女子,离开,更应如此。
      分手两字从她口说出时,他错愕中有痛,盯住她冷静如常的面容,问,你竟毫不挽留?她一笑,留得住吗?却未说出口,如果可以挽留,他才应该是最早伸出手的人吧?他没有,她又何必做无谓强求?
      便分了手,直至,他婚前打电话给她。他说,当初那女子对他的追求,他是想借此看清她的爱,情愿她如俗气的女子那般一哭二闹三上吊,他也能知道他是她的全部,而他的冷静,让他怀疑,她爱他又有几分?
      他的每一句,如重锤,一下一下,将她碾成一地粉屑.原以为坚强理智的自己,却原是他电话中最后一句:"真是傻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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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丘晓玲《不离不弃》之一:男女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