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纪委监察局借鉴巡视做法,从2008年起创造性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巡查工作,突出巡查工作重点,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在做好“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的同时,坚持以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缘起——改变原有监督方式单一、乏力问题,探索形成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监督机制
“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巡查制度是贯彻《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凝聚党内监督正能量,在思想认识上扎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藩篱的一个创新,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寻找案件线索,加大惩处力度的一个探索。”在谈到建立巡查制度的初衷时,市纪委的领导如是说。
为加大党内监督力度,中央于2004年2月颁布实施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9年7月颁布实施了《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并早在2003年便探索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试点工作。如何更好地运用党内法规,改变以往监督手段和方式方法较为单一、监督乏力的问题,更好地抓早抓小、抓在平时,形成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监督办法,成为市纪委、
监察局班子深深思考的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江子华带领班子成员从龙岩实际出发,充分借鉴中央、省委开展巡视的做法,提出建立巡查制度、提高党内监督实效的构想,专门成立巡查制度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全市七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召开由领导干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制度制定的意见建议,同时,还积极吸纳外地的先进经验做法,认真起草巡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实施——采取“全面开展、分期分批、适时巡查”办法,围绕学廉、述廉、测廉、谈廉、访廉、评廉六个环节积极稳妥开展
2008年6月,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数易其稿,《龙岩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巡查制度》以市委名义向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正式印发实施。巡查工作着眼于“关口前移、加强监督,预防为主、重在保护”, 采取“全面开展、分期分批、适时巡查”的办法,每年根据形势变化和上级要求选择3—6个市直单位积极稳妥地开展,至2013年底,全市共开展巡查7批25个单位160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6个单位进行了巡查回访。
为确保巡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市纪委加强了对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巡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巡查工作组由市纪委副书记任组长,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局机关室主任和抽调的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担任。市纪委高度重视巡查工作,在每次开展巡查前,都组织各巡查组成员统一培训学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江子华每次都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巡查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明确巡查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务必注重实效,提高巡查的影响力和监督作用。各巡查组结合新的形势任务,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牢记职责定位,调整工作思路,制定和优化具体的工作措施。
为增强巡查的针对性,市纪委紧紧围绕新形势新情况把握巡查重点。巡查制度建立伊始,市纪委就把被巡查单位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廉洁准则(试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中央、省、市其它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列入巡查工作的重点,随后,每年都根据上级部署要求不断调整充实巡查的工作任务。去年开始,按照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关于“巡视要围绕‘四个着力’,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的要求,把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被巡查单位是否存在“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巡查的重点。
为提高巡查的有效性,市纪委不断创新巡查方法。主要围绕学廉、述廉、测廉、谈廉、访廉、评廉六个环节开展,即被巡查单位集中学习有关巡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被巡查对象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述廉;巡查组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自评;巡查组与被巡查单位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服务对象个别谈话;巡查组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询有关情况;巡查组总结、分析、评价巡查工作,发现典型,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具体根据工作任务,采取集中学习、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民主测评或问卷调查、暗访了解、实地考察、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为确保不走过场,巡查组进驻被巡查单位蹲点办公,与被巡查单位干部职工打成一片,同时,改进走访调研方式,推行“下沉一级”工作法,坚持带着问题巡查。
成效——积小胜为大胜,久久为功,拓展了反腐倡廉建设新天地
一次次的巡查就似领导干部一次次的“健康体检”,一次次的敲钟提醒,一次次的祛病强身……巡查组积小胜为大胜,久久为功,迎来了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片新天地。
通过巡查,促进了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在作风建设上,市纪委注重大力弘扬闽西老区优良传统作风,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制定出台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巡查组把各单位贯彻执行作风建设规定情况列入巡查的一项基本内容。六年来,先后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林业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及懒散、浮夸、吃喝、奢靡、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进行了有力的检查,对33名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党政纪处理。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巡查过后,换来的是领导干部作风的明显转变,廉洁自律意识的增强。“如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本单位的职工都不知情,更谈不上请客送礼借机敛财。”被巡查单位的干部职工纷纷反映。
通过巡查,进一步厘清了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在进点巡查前,巡查组都形成了这么一种习惯——到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坐坐,倾听他们对被巡查单位在规范权力运行、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方面工作的评价,了解掌握存在的问题。巡查组带着问题下去,认真给单位“把脉”,有针对性开出“处方”,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如市建设局围绕建筑市场、工程招标投标、保障房管理、市政工程管理、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征收与补偿专项资金监管、房屋交易、产权办证等关键岗位,全面查找容易发生问题、诱发腐败的廉政风险点,全面梳理职权,优化工作流程,制定了《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办法》,完善网上远程评标系统,建立电子招投标信息平台。据统计,巡查组指导市直25个单位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54个,分别汇编了《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文件》各25册,《权力运行流程图》25幅,审核、修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130多项,增强了制度的操作性和监督的执行力,使“皮筋”变“钢尺”,行政更阳光。
通过巡查,有力地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各巡查组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重大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重大问题不如实反映就是渎职的观念,在巡查中当好“千里眼”,积极查找问题线索,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报告移送。六年来,巡查组共召开各类座谈会281场次,组织2958人参加了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2000多人次,向被巡查单位提出整改建议168条,向市纪委移送案件线索3条。根据巡查组提供的线索,市纪委立案查处了市广电局原局长张某辉、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邱某毅等违纪违法案件。
“一花引来百花香”,龙岩市纪检监察机关巡查工作的推行促进了全市党内监督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至目前止,七县(市、区)和所有市直单位开展了科级干部或重点岗位负责人述职述廉、任前谈话、诫勉谈话、谈心等多种形式的提醒监督活动,一套防范在先、教育保护干部的机制已在闽西这片红土地上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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