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8 11:06 文章来源: 广东梅州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新闻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领导和梅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兴宁市“12·26”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批示精神,按照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工作部署,我局在2013年12月26日已对市直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的基础上,2014年1月7日,再次会同市公安消防局对市直园区外外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现对市直园区外外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全覆盖,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检查组一行在凌峰副局长带领下,深入到德州鞋业、新华印务、捷声电子、万达塑料、荣春实业等5家外资企业现场,认真检查消防设施,查阅安全生产台帐资料,了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凌峰副局长强调,各企业要充分吸取兴宁“12·26”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前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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