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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16: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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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三日无大小。
“新婚三日无大小”,是指新婚三日之内“闹房”不分大小。小辈结婚,长辈可以参加闹房,无论出什么花样都行。这样一来,闹房者花样百出,有的非常出格,使新婚夫妇十分反感。据说,从前清流、宁化一带闹房时,闹房者推倒新娘,让新郎压在新娘身上,闹房者又压在新郎身上,一个压一个,酿出压死新娘或新郎的悲剧。当然,这种野蛮的行为,随着时代的文明和进步,今天是绝迹了。
话说桑、宋二姓是连城最早的十大姓中的两大姓。城郊桑爷与宋爷为莫逆之交,彼此夫人都怀了孕,遂指腹为婚。桑家生女,宋家生男。及长,两家都延名师执教。一日放假,宋家少爷玩至邻村,见一头牛在河边吃草,觉得有趣。一时兴至,牵牛回家。走不远,被放牛者抓住,目之为“偷牛贼”。经大家劝说,才放了他。回到家,遭父亲痛打。这是一次十分深刻的教训。此后,更加发愤读书,学业大进。转眼又过几年,公子与小姐都长大成人,遂照父母之命,成百年之好。新婚之夜,宋家叔伯兄弟、亲戚朋友,兴致勃勃,相约闹房。大家知道新郎新娘文才出众,新娘更是才女,其中有不怀好意者想借机羞辱宋家,刁难新娘以新郎曾“偷牛”为题,做诗一首,但诗中不准出现“偷牛”两字。新娘并不会被他们难倒,从容写道:“文川东去水悠悠,难洗今朝满面羞;妾愧自身非织女,郎君何事学牵牛?”桑小姐“满面羞”,是自己不是织女星,丈夫竟然学做“牵牛星”。实际不仅不“羞”,反而大大地提高了自己和丈夫的身价,给想羞辱宋家的亲友吃了一回“闷棍”。这一难关过后,闹房的人还是不肯退出新房。新娘十分不耐烦,于是下“逐客令”,做诗一首,说:“深深揖,谢诸君,妾非才女不会吟。记得东坡诗一句,春宵一刻值千金。”闹房者才无趣而退。
“闹房”这一习俗,不仅流行于客家,也流行其他民系,是一种陋俗。可是考究它的历史,却渊源久远。究竟“闹房”起于何时?平步青《霞外捃屑》卷三载:“闹房恶习,昉自燕人,见班书《地理志》。”按:平步青,清代人,《霞外捃屑》,笔记,共十卷。分掌故、时事、斠书、论文、诗话、说稗等。检《汉书·地理志》载:“蓟,南通齐、赵、勃、碣之间一都会也。初,太子丹宾养勇士,不爱后宫美女,民化以为俗,至今犹然。宾客相过,以妇女侍宿,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后稍颇止,然终未改。其俗愚悍少虑,轻薄无威,亦有所长,敢于急人,燕丹遗风也。”这段文字反映了古代我国北方民族两性关系比较宽松、随便。除班志记载外,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也有“娶妇之家,弄新妇”的记载。明·杨升庵《丹铅杂录》卷一“戏妇”中说得较为具体:
《抱朴子·疾谬篇》云:“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渎,不可忍论。或蹙以楚挞,或系足倒悬,酒客酗蒏,不知限剂,致使伤于流血,踒折支体者,可叹也。”……今比俗世尚多有之,娶妇之家,新婚避匿,群男子竟相戏调,以弄新妇,谓之谑亲,或褰裳而针其肤,或脱履以窥其足,以庙见之妇,同于倚市之倡,诚所谓敝俗也。
古人尚且以“闹房”为恶习、敝俗,处于今日社会文明之际,难道还要相沿袭而不能彻底革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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