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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ejiashan 于 2012-7-15 12:28 编辑
昨天傍晚约七点,两年轻的男女敲开我的门,说:
“我们是来核查常住户口的社区工作人员,已与小区物业联系过。”没出示任何证件。我半信半疑:
“物业应给我们打个电话。”
“人太多,办不到。”
看着他们满头大汗的样子,身挎大工作包,手里拿着一厚本黑色硬壳大本子,里面有我现住房原主人未迁出的户口资料。我相信了他们,回答了他们想收集的我个人的信息。他们走后,我感到不对劲,打了小区保安电话。
“他们是管我们这片的社区派来的,没错。我们原想跟着去的,但后来没跟去。”
“至少出个通知让大家知道此事啊。”
后来,我跟邻居谈起此事,她也觉得不妥。但她被那两“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在城市碧园办公,以后我们这块全归他们管。
忘了是哪一年的冬天,我到罗城县上课。那天中午天气蛮冷。我刚上完课回到宾馆房间,就有宾馆的老板领着一个穿便衣的男子来到。也是没出示任何证件,就问我:
“从哪来,来干什么?”
我很不情愿,但还是回答了他的提问。他走后,宾馆的老板告知:
“来人是县公安局的警察,因昨夜公安局枪枝被盗,城外公路发生持枪抢劫案,所以来宾馆查找案犯。”
我听了心里很窝火,因我当时去上的是《宪法》课,想到自己被非法询问,事先知情权利益被侵犯都不知。当我打电话到派出所要求前来道歉时,得到的回答是:
“没空。你以为你是谁呀?”
我很纳闷:国家制定有执法程序,罗城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范围内?宾馆的老板说,这样的事时常有,外地来的客人也抗议过。我把电话打到人大和110,但均无人理睬,后只好灰灰地离开罗城。
后来过了蛮久,我的一位从那上课回来的同事告诉我:
“你上次回来后,那里发生了一场大争论,就是执法是否要遵守程序的问题。”
我听了,很欣慰,相信从那以后罗城的执法守法情况一定有所改变。
还有一次,记得是上世纪九九年的夏天晚上,当时夜已很深了。我在北海租住的楼房被几名来查户口的民警撞坏大门锁进来,把我们全楼的住户全集中到一楼。我问:
“你们有证件吗?”其中的一位“警察”极不耐烦地反问:
“你想看什么证件?”最后,还是掏出了一本证件给我看。
那几天,我刚从涠洲岛采访回来,正患着重感冒,头晕得很。所以,也没看清证件上写有什么字。我说:
“我刚来此不久,且很快要离开北海到别的地方工作了。”他们不相信,收了我一百元暂住费。第二天,有人告诉我警察来访是因有人举报我们这栋楼有人吸毒。
一怒之下,我投诉到了北海日报。后来,派出所问我:
“查户口的警察是否着警服?”
“只要穿警服就可随便去查户口?”
我要求他们到我们住的地方向全体住户道歉,但被拒绝。也没派人修理被他们撞坏的门锁。后来,北海日报同时登出了我的投诉和他们的辩解。
这些事情看起来好像都不大,但无论如何,执法单位人员执法更应守法。同时,作为居民的我们头脑中应多根弦,弄清来人身份后,再回答来人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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