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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浅水区学游泳九龄童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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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0: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网记者(张志宏 关铭荣 实习生 王子威 林亮 文/图) “你让我抱抱他好吗?我不哭。他很乖的,就让我抱抱他好吗?”妈妈不会“让你一个人走的。”昨日中午12点40分,福州协和医院的急诊室病房里,一名9岁的小男孩静静躺在病床上,没了气息。病床旁,一位女子紧紧抱着已经全身发冷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就在一个多小时前,这名小男孩在游泳馆学习游泳时溺水身亡。一位急诊室人员说,男孩送至医院抢救时已没了心跳、瞳孔放大了。
据了解,溺亡的男孩彬彬(化名)是这家三代单传的孙子,昨天上午,爷爷奶奶送他到鼓楼区学前巷牡丹泽盛游泳馆里学游泳。
无独有偶,今年2月份,在福州浩沙健身馆杨桥店,也发生一名泳客溺亡,而当时在场的那名巡视员并不会游泳。游泳馆的安全管理问题,再次敲响警钟。
【马上调查】
“国家中级游泳教练”竟是冒牌货
一位在场的目击者称,大约上午11点30分左右,男孩在学习游泳时溺水下沉,直到浮出水面时,才被泳池旁的救生员发现。救生员将其打捞起来,虽然当场进行了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但男孩的情况并没有好转,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已无力回天。
事发后,家属报警,警方随即对牡丹泽盛游泳馆进行封锁调查。对于事件,该游泳馆经理保持沉默并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同时还叫来几名人员将记者拦在馆外。
据彬彬的家人说,暑期来了,他们想让孩子学游泳。由于去自然环境的泳场不放心,于是就选择了游泳馆,他们“交了钱,报了最贵的游泳班”,他们认为,最贵的班是由最有资质的教练教,不管是教的质量还是安全,应该都是最有保证的,然而事与愿违。
记者在场馆外的公告栏上看到,牡丹泽盛游泳馆正在招收暑期游泳培训班,7月25日至8月3日为第四期,彬彬报名参加的是初级二班,培训时段为上午10时至11时30分,游泳教练为陈某。
在场馆的门口还粘贴着陈某的个人简介,简介中称:陈某为国家高级救生员、国家中级游泳教员、福州市牡丹泽盛少儿游泳队教练。简介描述道:“由游泳运动员退役后长期从事游泳教学工作,有耐心,认真负责,教学经验丰富……”
然而,记者走访了福建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了解到,陈某在今年5月曾参加中级游泳教员的考试,但成绩不合格,并未取得国家中级游泳教员的职称,此外,他所持有国家高级救生员的证书也已经过期。
游泳馆安全人员被指失职
“我们是信任你们才把孩子托付给你们啊!这是多大的一份责任啊!你们有孩子吗?如果有一天你们的孩子也出了这样的事,你们会作何感想?”下午2时40分,男孩的亲属搀扶着孩子的妈妈来到游泳馆,无法压抑内心的情绪,她歇斯底里地呼唤着孩子回家,并不断地自责为什么要送孩子来这里学游泳。
她说,爷爷奶奶带彬彬来这里学游泳,爷爷奶奶要进去照看,游泳馆却拒绝他们入内,可游泳馆却没有尽责照看她的孩子。
据协和医院的一位医生介绍 在一般情况下,溺水主要,是因气管内吸入大量水分阻碍呼吸,人的肺部的容量是5000ml~6000ml,在溺水的情况下,水大约会在两到三分钟充满肺部,因此缺氧死亡时间为5分钟左右,到彻底死亡大概是8分钟左右。
记者了解到,牡丹泽盛游泳馆的泳池为25米×16米,水深1.1~1.5米。当天上午,除了教练外,游泳馆配备两名救生员。目击者说,当时彬彬所处的位置为浅水区,是在浮起的时候才被救生员发现,那时已经没了呼吸。她说,按照医生的说法,8分钟溺水才导致死亡,那么在8分钟的时间里,负责教学的教练和巡视的救生员在哪里?为何没有及时发现?
□新闻延伸
全省仅36名教练有资格证
“彬彬,跟妈妈回家!你冷吗?妈妈要为你穿上衣服!”在事发的游泳池边,彬彬的妈妈哭喊着,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落泪。
今年2月22日晚8时许,在福州鼓楼区衣锦华庭的浩沙健身馆杨桥店,游客陈小福(化名)在游泳池游泳时溺水身亡。而当时在场的那名巡视员并不会游泳,正式的救生员去吃饭了。
公用游泳场所的安全问题再次敲响警钟。昨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区几家游泳场馆,发现除了一些室内游泳场馆外,还有一些小区内的游泳池也在揽客,大多数的泳池只配备了1~2名的救生员,和国家规定的每250平方米需配备1名救生员的规定相距甚远。
福建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廖处长告诉记者,国家于2005年底推行职业技能鉴定,而福建省于2009年底建站,目前,全省已培训和鉴定了1600多名救生员,而教练员的培训今年才开始,共培训教练员47人,只有36人通过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
廖处长说,游泳教练属于高危行业,对职业和技能有严格的要求,因为这关系到学习者和游泳者的生命安全。但目前我省从事游泳教练的人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来培训的学员中,有的连基本技能都没掌握,之前就已经在一些游泳场馆中从事教学了。
“无序、乱象……”廖处长形容目前业余游泳教练的现状,她表示,这其实和国家对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有关。
希望悲剧不再发生!昨日,记者从福建省体育局了解到,体育局法规处已经制定了“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草案”,已提交给福建省法制办作为调研项目,草案中对游泳场馆的安全设施、人员配备、教练员相关资质等内容做出规定,如果该草案能通过并得以颁布实施,将规范我省公用游泳场馆的现状。
http://www.nhaidu.com/news/98/n-332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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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7 10: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夏天许多小孩都会去学游泳,家长尽量全程陪同,许多游泳馆不让家长陪同进去,但家长可自行买票进馆,下到池内,或在边上看顾自己的孩子,许多细节家长都得考虑周到了,必竟现在都只有一个孩子,全家人的命根子啊。我小孩这阵子也在浩沙健身在线学游泳,我是每天请了两个小时的假全程陪同。小孩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啊。做家长的真的一点也不能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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