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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明:将“非遗”项目转化为经济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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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3: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梅州网  www.meizhou.cn  2010-12-20 08:38:59
来源: 梅州日报


  人物简介:周建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旅游规划研究中心主任、文物保护(文化遗产)规划师、国家旅游标准委委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环境展望”中国中心专家组成员、影响评估国际联合会(IAIA)会员、中国生态学会旅游生态专业委员会委员。
  梅州是客家文化主要发源地之一和客家文化向外传播的核心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与自然生态环境、文物古迹、村落城镇相互依存,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岭南客家文化。梅州客家文化保留着古中原文化的基因,是中原古文化的维系者、守护者,客家人历经多次辗转迁徙,最终在梅州成型、传播,不断发展扩大,成为“世界客都”、“客家人的繁荣地”。
  在严格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利用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在不改变“非遗”技艺自身规律及演变过程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性保护,对“非遗”项目加以保护,将其转化为经济资源,激活其自身传承的内在动力。目前要从商业运营、产业开发、文化旅游上下功夫,做强做大梅州的文化产业。
  在商业运营上要恪守“历史上走市场的继续走市场,历史上不走市场的不要走市场,介乎于两者之间的要谨慎走市场”的原则,对“可以走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针对不同的经营模式,通过演出、产品营销、仪式表演等方式进行商业化经营,使政府、艺人获得经济效益。对于“无法走市场”的项目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专项资金的扶持。
  在产业开发上要恪守“保护与开发可以同步,但务必分别实施”的原则,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只能负责传承而不能亲自参与开发;开发商只能负责开发而不能亲自参与传承。同时,由于大机械化生产势必会降低成本,在价格上很容易对传统手工技艺造成冲击,所以,产业化生产必须以不破坏传统手工技艺的正常生产为前提,这就要求政府在税收、政策等方面向传统产业倾斜。
  在文化旅游方面要借助文化遗产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以客家文化和生态环境为依托,在对梅州文化遗产充分保护的基础上,挖掘、传承并适度创新利用梅州客家文化资源及热矿泥、温泉和生态资源等旅游资源,积极融客家的餐饮文化、养生文化、建筑文化、民俗文化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中,发挥梅州文化、旅游、生态资源的综合效益,努力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对梅州产业结构的综合优化、带动作用。积极实施客家人的国际合作和省市合作,通过世界客家文化圣地和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品牌的打造,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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