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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客家法律精英为哩班自家人争取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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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23: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他们眼神黯淡
类别:社会民生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4-01
作者:孙俊彬 原创

    艺苑路187号距离“小蛮腰”约300米,一栋旧式员工宿舍里住着23户居民。他们大多来自梅州大埔和韶关,曾是广东新中国船厂有限公司的员工。2001年船厂取消造船业务,他们下岗了。

    在船厂的福利性分房中,他们得到员工宿舍的“终身使用权”,租金每月3.5元/平方米,但是没有房产证。拆迁办以此为由不承认他们对房屋的所有权,不给予房屋拆迁赔偿,而船厂则认为他们已经与单位脱离关系,船厂也没有义务对他们做出赔偿或者安置。

    由于广州新电视塔建设项目动工,2006年3月14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达房屋拆迁通知,4年过去了,187号这栋6层楼房里的100多户居民已经陆续搬走,而剩下的23户居民前途未卜。

    艺苑路187号的旁边是185号,这里至今仍有一户未搬。留守的人叫陈初平,1996年从省船舶技工学校毕业后一直在船厂工作。

    艺苑路187号,搬走的人家窗外是广州新地标——— 小蛮腰。

    罗正关(78岁),517房。一家五口蜗居在约18平方米的单间。1987年,船厂到大埔去招人,他儿子就这样到造船厂。当时领导承诺会给他们房子和养老待遇。二十几年过去了,当初那个领导已经不知去向,而年迈的父亲还得为儿子养老担忧。

    雷姨(化名),510房。他们一家在这里住了20多年。以前房间里住了两户人家,用木板隔开。现在他们四口人住一间。老公无业,她每天做些手工帮补家计。

    陈雪(化名),302房。她老公1987年去船厂。他们没有小孩,“自己苦就好,干嘛生个小孩一起受苦”。他们的要求是给一个一样大小的屋子就好。

    图/文 孙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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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23: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姨(化名),309房。她的老公1985年到船厂工作,是所余的23户里最早入住的。早前,拆迁办给他们的搬迁条件是四万五千元的补偿,包括船厂给的1.6万元外租补贴费、9000元搬迁费和拆迁办给的2万元搬迁奖励。
    眼前地标光彩夺目,他们眼里却一片黯然。一道裂痕纵贯而下,劈断时间的连续,销蚀过去的希望。20多户人家被滞留在单位宿舍,像一群失去身份的人,被原单位和拆迁办推来推去,只能无望地等待着。

    上下楼梯的缓慢脚步,抬头远望的黯淡眼神,随便踢拉的拖鞋,如此蛛丝马迹泄露主人心底的愁烦———“下岗”“下半辈子”和“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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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7 21: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1、关于产权。这种没有厨房、卫生间的单间,是不能“房改”取得产权的,而是廉租。按照租户性质安排搬迁,在政策上没问题。租户要争取的是拿多一点补贴,或者要求安排到政府的廉租房。要按照有产权的待遇来拿补偿,估计是不可能的,这也是绝大部分人都已接受拆迁安排搬迁的原因。
2、关于待遇。船厂的员工有几种身份:干部(包括干部待遇的工程技术人员,尤其是大学毕业生,还有大专、中专毕业生,享受干部待遇,改革以后则没有干部职工界线,与国营职工同,但工资可以是普通职工1倍到几倍)、正式工(也称“固定工”)包括招录为正式工的、中技毕业分配的,享受国营职工的一切待遇,包括医疗、养老,这部分职工的身份也转为合同制职工,企业和劳动局都有备案,正常情况下都要连续续签合同直到退休,如果没到退休年龄要离岗则可以办内退。如果表现突出成为中层骨干,则与前面的企业干部一样的工资待遇)、合同工(不同于前边的合同制职工,而是合同期内的打工仔,是临时身份,不是固定工)、临时工(临时雇佣,随时走人,有的连合同都没有)。合同工和临时工在企业效益好的时候有“转正”机会,但企业效益不行就要先被裁减。要高清楚自己的身份,才能找到相对应的待遇,如果达不到才有理由申诉,如果按政策是没有某种待遇的,那么就没有什么机会,要自己交费买社会保险。

盲目顶牛是没什么作用的,应该了解相关政策,包括你自己是否能取得产权、租户拆迁补偿如何规定(当然实际操作中往往是高于政府补偿标准的,最好是问问同类拆迁户已经得到的补偿是多少)等等。到广州市房管局(阳光家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咨询、反映,或者上这些官方网站查询、反映,才是便捷的途径。

这些拆迁不可能是针对客家人的,只是这部分客家太固执。寄望于什么“客家法律精英”也是靠不住的。这里就有一个自称法律精英的,简单的道理都一塌糊涂,本大猫一驳就倒,呵呵。LIN 大肉怎么不发表一贯的反社会的丑陋言论呢?诸如破地方、穷鬼之类的?假惺惺地表演什么?

[ 本帖最后由 情系珠江 于 2010-4-17 22: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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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7 21: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广州户口,那么要拿到政府廉租房也是很难的。争取多一点补贴最实际。但这些人毕竟算是国企宿舍里住的,争取的理由充足很多。如果是违章建筑,早就把人赶跑,很快砸了,而没有什么补偿。LIN 大肉没条件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实际情形只有自己知道,没理由据高临下装扮鱼虾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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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8 20: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痴猫翁闽越猫又在扮专家,哈哈。。。大家等着瞧!很快政府就会有解决方案计!看砖家傻猫傻眼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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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 23: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nqifeng 于 2010-4-18 20:30 发表
痴猫翁闽越猫又在扮专家,哈哈。。。大家等着瞧!很快政府就会有解决方案计!看砖家傻猫傻眼了,哈哈。。。

LIn 大肉又想“代表”政府了。政府早有方案,补偿、补贴房租等费用,安置了绝大部分人,只有很小一部分人不理解,仍在抗衡。抗衡也是一种民 主权利,但细看有关法规,这种抗衡是毫无意义的。这房子没产权,交廉价租金,怎么可能按有产权的情况补偿呢?具体细节,本大猫不知道,但大致的方向是可以判断的。在广州,像这种租户拆迁补偿的情况很多。社保福利等问题,该找谁就找谁,找LIN 大肉只会煽动狂热蒙混,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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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 23: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老房子中,这种房子一般被间隔出一个阁楼,外表是一个大衣柜,有木门、木梯直通上去,而间隔层必然有窗户一角的空间,便于通风、采光。上面是地铺、矮桌子、风扇等。外观可以装修得像模像样,非常懂得生活。有一张猫猫的照片背景就是这样,LIN 大肉说是豪华捏,本大猫说我的条件比这好,LIn 大肉还傻叫疯跳,凸显另类本色。:lol

而这个报道中的住户,凌乱、庸散,与一般的广州人又有不同,而拆迁交涉也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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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 13: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珠江怎么连这种帖子也要搞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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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 21: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uesegi 于 2010-5-3 13:01 发表
珠江怎么连这种帖子也要搞攻击

你连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这是摆明事实,对照法规是很容易得到答案的。如何争取最大利益,本大猫已经列出。而LIn 大肉只是拿这作文章,装出狂热样子喊口号,结果如何是不管的,也根本不懂。没产权的房子,怎么按有产权补偿呢?只能按租户补偿,其他社会福利问题不是拆迁部门能解决的,应该找工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这有错吗?

LIN 大肉装模作样说这些人弱势,弱他个头!看看跟谁比,起码还能不同程度地享有一定的福利,有公家提供的廉租房,拆迁还有租房补贴,还能跟政府部门讨价还价。LIn 大肉在网上扮代表就差不多。

[ 本帖最后由 情系珠江 于 2010-5-3 21: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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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 21: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就要讲明道理,让很多憋闷的误解消除,这些住户明显是由于误解而浪费时间住在危楼里。LIN 大肉恰恰相反,煽动狂热,好像社会欠了什么,误解越深越有“用武”之地。在其他帖子也是如此。

[ 本帖最后由 情系珠江 于 2010-5-3 21: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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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 22: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情系珠江 于 2010-5-3 21:03 发表
和谐社会,就要讲明道理,让很多憋闷的误解消除,这些住户明显是由于误解而浪费时间住在危楼里。LIN 大肉恰恰相反,煽动狂热,好像社会欠了什么,误解越深越有“用武”之地。在其他帖子也是如此。


珠江,人生有几个青春?捱这班客家乡亲们为广州造船业奉献了自己青春,理应得当政府相应补偿和安置!他们现在矛地方可去!政府应该为他们合理补偿!

不和您费口舌了,反正亚运会快来了,大家走着瞧!看珠江对,还系捱对!政府会为这班贫困户安置房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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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 22: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清楚,是不是没地方可去?“187号这栋6层楼房里的100多户居民已经陆续搬走,而剩下的23户居民前途未卜。艺苑路187号的旁边是185号,这里至今仍有一户未搬。”绝大部分住户都已接受条件搬走,只有这小部分坚持不搬,并非因为没有补偿和安置,而是他们不接受,而是要求“给一个一样大小的屋子”(所有权),而拆迁部门做不到,政策上不允许。不用说扛到亚运了,前边的住户为什么不这样呢?其实看报纸就清楚,拆迁部门还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的程序,拆迁安置的是出租房,按标准补贴,跟原来的承诺是一样的。什么贫困户?LIN 大肉又在胡说八道。住廉价出租房是一种国有企业的福利,你想有都得不到。只有经过居委会评定、人口平均收入达不到标准的广州居民才属于领取低保的贫困户。

社会福利保障,要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单位,找拆迁部门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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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 22: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情系珠江 于 2010-5-3 22:39 发表
看清楚,是不是没地方可去?“187号这栋6层楼房里的100多户居民已经陆续搬走,而剩下的23户居民前途未卜。艺苑路187号的旁边是185号,这里至今仍有一户未搬。”绝大部分住户都已接受条件搬走,只有这小部分坚持不搬, ...


痴猫翁闽越猫,咱们走着瞧,看看结果怎样!哈哈。。。

权利系自己争取计,像您这种软弱闽越族遗人,唯有被汉族赶来赶去,最后情系珠江!哈哈。。。


[ 本帖最后由 linqifeng 于 2010-5-3 22: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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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4 11: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LIN 大肉这种蠢话,进疯人院绰绰有余。无论闽粤,强势无疑。本大猫用不着整天唠叨“我不是少数民族哇”,因为毫无疑问是大汉族,本人经历与珠江文明有很深渊源,自小就乘车乘船来往于珠三角、广州并在此生活,这有我温馨的回忆。现在也是这座城市正儿八经的市民,LIN 大肉这种没有真话的社会混混、流窜分子有点自知之明好不好?

有人说本大猫明知LIn 大肉心智不全还欺负他,让他出丑,这是不对滴。这家伙是蠢,但其丑陋蠢论是他自己说的,任何正常人都会表示鄙视的,本大猫顺脚一踩很正常。LIN 大肉这种混混语言能让人看得起?

本大猫的帖子,网民看了始终有裨益,可以了解事情的大概,尤其是拆迁方面的情况对比。LIn 大肉的垃圾语言,毫无意义,谁都知道历史上被称为野蛮民族、被周边强势族群歧视和驱赶、灭族的,在闽粤赣台数省都发生大械斗而惨败的只有一个族群--客家,这家伙就是要反复提示别人这样扯出“客家”,就趁机哭喊 ,好像全世界都在跟客家作对,就这个社会混混在网上胡闹来“捍卫客家”,趁机蒙混。本大猫跟客家没隔阂才到这来,LIN 大肉也要引导到隔阂、反感乃至摇头的境界。


[ 本帖最后由 情系珠江 于 2010-5-4 12: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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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4 12: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言归正传,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中国社会目前还做不到按法、理、情排序,但按情、理、法排序是不成问题的。先看情:这个拆迁的事例,不是什么“自家人”的问题,换了谁都是一样的情况,这小部分坚持不搬的人绝大部分是客家人,有性格的原因,也有信息不畅的原因,例如提出“给一个一样大小的屋子”(所有权),就算是有产权的人都没办法实现,因为不可能像做衣服一样给你量身定做一间刚好十八平方的房子,而且商品房也不会有那种无卫生间、厨房的孤零零房子。前几年,广州就已经实行货币补偿,据报纸报道,有产权的已经补偿到每平方14000元,住户拿了钱要到哪里买房都没问题。对租户也是货币补偿,公房由公家补,私房由私人业主与租户协商补偿。再看理:这些是公房租户,应该由公家补,也有补偿条件,绝大多数人都接受了,应该是有利的。最后看看“法”:这些不接受的人,是因为觉得这房子是自己的,这在法律上说得通吗?打电话去有关部门问问就清楚,网络上、电话114都可以查找到。

这是在广州城,不是虚拟世界这家和那家对砍!如果讲“越”,这些客家人满脸越相,天生而成,正常人都看出,南人没南相还正常吗?按LIN 大肉搬石头砸臭脚的狂论,要驱赶出城了?驱赶“山越”?驱赶你个江湖骗子头!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广州住房非常非常紧张,这批人一进厂就有单间,那是非常不错的福利,这个厂有着曾经辉煌的过去。现在的问题是历史积压。如果他们中有人上网搜索,看到本大猫的帖子会有所裨益,看到LIn 大肉的帖子怎么样呢?疯的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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