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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还有多少“定时炸弹”待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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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08: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还有多少“定时炸弹”待引爆?

    2010年3月9日,春雨后的鹏城显得格外的阴冷,阵阵寒风迎面袭来,使你仿佛尤身处在寒冬季节。正是在这样湿冷的早上,幽壹刚刚打开电脑就发现有不少汕尾网友纷纷发来信息,原来是陆丰碣石镇又出事了,这些老乡发信息来问我对此有何看法。

    说实在的,我对此多少已经有点麻木了,我还能有什么看法呢?对于这类因土地纠纷而引发的大型冲突,近年来在汕尾大地上已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了,我该说的也早已经说过了。例如去年“3.11”的陆河县河口特大械斗事件;还有去年的陆丰村民悬赏百万法办贪官事件,都是因为土地纠纷而起。不过谈到这里,幽壹还是想问一下:“汕尾究竟还有多少这类‘定时炸弹’待引爆?

    通过我个人对汕尾情况的了解来看,这肯定不会是最后一起因土地纠纷而起的恶性事件。事实上,因为地方基层政府的长期不作为,在汕尾大地上还暗藏着不少这样的“定时炸弹”,它们只待有了合适的“导火索”,立马就会接二连三地被引爆。

    为什么在海陆丰大地会屡屡发生这类恶性流血冲突事件呢?除了以往所谓海陆丰民风彪悍的解释之外,是否还有其它的更深层次的内在原因?世人都说海陆丰民风彪悍,而且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往往是贬多褒少,难道海陆丰真的是天生就这样争勇好斗吗?

    幽壹认为其实不是这样子的。尽管许多人喜欢拿解放前的海陆丰革命来解释今日之海陆丰民风彪悍(也就是所谓不讲法),以为海陆丰历来如此,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解放后至改革开放前的这段时间内,海陆丰人其实跟其它地方的人差不多,并无民风彪悍一说。那时候并没有谁敢于公开挑衅政府的权威,更没有人胆敢以身试法(且不管这法是什么法吧)。

    因此,海陆丰之所以变成今日之海陆丰,主要问题还是出现在改革开放之后。正是改革开放以来历代汕尾政府的不作为,才让汕尾这三十多年以来一步一步地滑入了“无法无天”、“有法难依”的境地,一次又一次地爆出一些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情来。

    总结起来,造成海陆丰地区法治环境恶劣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部分地方基层官员嫌事情太过烦杂,不愿花时间或无能力去处理

    应该承认,基层、尤其是农村的工作确实是千多万绪、错踪复杂、难以理清。因为历史、宗族、文化等原因,有时候会陷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境地,让基层政府难以处理。问题是,做为政府官员你不能一推了事,虽然事情确实是难办,但是如果说因为难办就不去办,那人民还要你这个政府干嘛?

    现在的问题就是,汕尾大部分基层执法机关对于这类事情,总是一味地“推”、“拖”了事,对于矛盾不及时处理,不待矛盾激化不愿意去重视。最终只能让守法的群众心寒,让不法之徒得以逍遥法外,继续变本加厉地作恶。

    其实根据我个人多年的观察,那些带头闹事的人,不管叫嚷得多凶,绝大部分都只不过是“欺软怕硬”之辈而己。只要你政府自身能够站直腰板,经得起考验,态度明确,绝不会处理不了这些事情。同时大部分民众也会站在你这一边。又何以会造成无数的小事拖大,大事则拖到爆炸呢?

    二、部分地方基层官员思想作风有问题或私心太重

    部分地方基层官员和办事人员本身思想作风不过硬,坐等收红包,没有红包开路就不给办事。有许多本来是很稀松平常的事,三下五除二就可以搞定,却一味推诿拖延,一定要等到红包落袋,才肯出手办事。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该官员或办事人员与出事的其中一方有亲戚朋友关系,于是暗中偏帮这方,处理起事情来不够公正,这样自然无法服众。

    三、个别地方基层官员与黑恶势力互相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

    个别地方基层官员,要么本身就是黑恶势力的代表;要么就是与黑恶势力互相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这样的政府官员,能指望其会主持公道,或秉公办事吗?让这种人来代表政府执法,只会是越执越无法,让法律越来越无尊严。

    四、部分地方基层干部不敢担当,怕得罪人

    绝大部分汕尾地方基层干部都是本地人,与出事双方往往是熟识或能拉上关系的。如果扯远点,可能还会扯出一些三姑六婆的关系来。这样一来,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往往就不敢大胆处理事情了,怕处理下来把双方都得罪了。

    其实有什么好怕得罪人的?只要你自己腰站直了,胸挺起来了,处事公平、公正、公开,你就能在群众中树立起威信,人民就会信服你,遇事也会想到先找你,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去斥诸于武力。

    正是上述种种原因的存在,直接导致了汕尾民众往往报官却又解决不了实质问题,时间一久,民众就难以忍受,社会矛盾也随之更加激化。待冲突双方都对汕尾基层政府失望透顶的时候,“以暴治暴”、“以血还血”的情绪就会迅速上升,诉诸武力,企图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的呼声就会高涨。由此就引爆了一件又一件的恶性流血冲突事件。

    有时候,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件小事情,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就会在当地的群众之间却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如果不果断、公开、公正地处理,不法办不法之徒,就会在当地起到一个极坏的“榜样”作用,其在民众中造成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一方风气也会随之被败坏。也正是在上述这些不良风气的长期熏陶下,汕尾的法治社会建设才会举步维艰,越发难以前行。

    要解决这些问题,幽壹认为可以采用以下几个办法:

    一、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问责机制

    如果能够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问责机制,让群众对地方基层官员或办事人员有考评的权力,那么恐怕像这种推诿的事情就会少一些,变相索要红包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一定要让这些人晒在阳光下,让群众时时能够对其实施行之有效的监督。

    二、推行“铁腕治汕”,严惩肇事的不法之徒

    对于汕尾法治建设来说,如何挽回法律的信誉,重新唤起民众对基层政府的信任是关键。现在的汕尾不是缺少法律,也不是人民不懂法,而是缺少让法律“落地”的条件和氛围,主要问题就是出在法律的执行落实上。

   如果这片土地总是任恶人横行无忌,遇事只是靠“拳头”的大小来说话,有“拳头”的人才有理,那么法治安在?

    对一些无故率众起来闹事的不法之徒,一定不能纵容,不能客气。须知每次不及时处理,都是在客观上变相鼓励这些“恶人”下次再起来搞更大的事情。唯有严惩不法之徒,才能让法律真正起到“保护好人”和“惩治坏人、恶人”的目的,从而还法律一份应有的尊严。

    三、加强信访建设力度,强化投诉手段

    在信访建设方面,可以推行电子信访,公开信访部门的电话和电子信箱,让老百姓投诉有门。同时,一定要让群众的投诉有人受理;有人跟踪;有处理结果。现在基层政府一些官员往往是欺上瞒下,对上面是阴奉阳违。而因为投诉渠道不畅,下面的群众真实的声音又往往传达不到上面主政者的耳边。
因此,要通过一定的手段来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要做到让他们瞒无可瞒。

    记得早在2008年9月,幽壹就曾经写过《汕尾“治软”关键在于法治》一贴,认为“汕尾的软环境若真的想好转的话,就一定要大力推行法治,唯有法治才能救汕尾。”

    时至今日,幽壹仍然认为,汕尾如果要想真正得到大发展,一定要大力建设法治社会,唯有法治才能让汕尾的社会经济得到良性发展。如果离开了“法治”,汕尾的社会经济发展将是“空中楼阁”,将很难真正发展起来。或者就算是勉强发展起来了,也会很难守住。

    如果法律不彰,大道不行,那么这个地方的“软环境”不用说也是不好的。社会治安是一个地区最重要的软环境,也是招商引资最必要的条件之一。试问如果社会治安都不好,还怎么能够发展经济?如果基本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那还有谁敢来?为什么汕尾过去会有那么多不好的事情发生?为什么现在外地人轻易不敢前去投资,本地人也不愿意回去投资,汕尾的经济始终发展不起来?

    我认为主要问题就是出现在法治的缺失上面。观今日之汕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实在是太普遍了。也正因为汕尾实在是太过缺乏法治的土壤,由此导致了一次又一次的恶性循环,造成汕尾在广东省年年排名倒一倒二。只有实行“铁腕治汕”,大力推行法治社会建设,让法律在汕尾能够起到“保护好人,惩治坏人”的目的,汕尾的软环境才能够真正好起来,汕尾的发展才有希望。

    总之,幽壹认为法治是汕尾赖以发展经济的基石。对于种种不法之事,汕尾公安部门一定要勇于担当,早日查清事实真相,及时秉公处理,及早将不法之人绳之于法,并对其进行严惩,从而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唯有这样才能在汕尾创建法治社会,才能还汕尾的天空一片宁静,这类事情才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QQ:33079930)

       幽壹
2010年3月10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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