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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01: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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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歪曲事实是某些兴宁人的优良传统
咨询信息
咨询人 梅州崛起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09-12-12 12:11:38
标题 梅州市县财政税收与支配问题
内容 请问财政局同志:
对于一般百姓来说,市县两节财政的关系不清楚,有人说县财政要向市财政上缴税收,也有人说梅州是市县财政独立分开各自吃饭,无隶属关系。请问实际情况是怎样的?梅州市财政又是如何分摊各县诸如社保、医保等相关项目支出的?谢谢!
回复信息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市财政局 处理时间 2009-12-17 15:58:11
处理意见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们会尽快给您具体的回复.
梅州市财政局
2009年12月14日
回复:首先感谢您对财税工作的关心。
目前,市县两级在财政事务上属上下级关系。现行财政体制是一级政府一级财政,根据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对各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
按现行体制收入的划分,县级政府实现的税收一般分为中央、省和县级收入,市级不参与县级收入分成(主要考虑到县级财政困难),县级财政不用向市财政上缴税收。按现行体制事权的划分,各级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即是说市县两级政府各自担负着“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等支出责任。但考虑到我市县级特别困难的状况,市级财政在没有集中县级财力(梅州是全省地级市中少数没有集中县级财力的市)的情况下,仍拿出部分财力补助县级,如配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免费义务教育、提高村干部补贴、提高教育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津补贴等相关项目支出。据统计2008年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补助达1.9亿元(约为市级新增财力的2倍),市级财力在自身不强的情况下,为促进全市协调发展作出了最大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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