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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时空网客语故事片《涯系客家人》歌曲征集
一、主办单位:
梅州客家科技公司、梅州时空网、梅州围龙文化传媒、客家情网
二、活动目的 :
为了客家音乐多元化发展,鼓励更多流行音乐创作者,创作出新时代的客语流行歌曲,为这部影片达到最佳的视听效果。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活动,把选定的两首歌曲献给海内外的客家商人,感谢他们为建设“世界客都梅州”所做的杰出贡献。
三、影片概况
《涯是客家人》是由梅州时空网音乐频道发起的大陆首部以客家流行音乐为题材的励志故事片。故事发生在2009年广东梅州这个现代客家文化中心,一群客家年轻人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音乐、弘扬客家文化)而执着地追求着。由于客家流行歌曲脱离了客家传统音乐的风格,方言歌曲又面临方言群以外的受众所不能接受的现实。在准备参加“盖世群音”的日子里,他们遇到了重重阻碍,几乎都有了放弃比赛的念头,后来在台湾著名音乐人游兆棋的鼓励下重新振作起来,勇敢地接受挑战。通过了“盖世群音”的层层筛选,最后获得了“盖世群音”巡演的机会,演出以后这个乐队受到大众的热捧……
四、歌曲要求
1、 歌曲必须是以客语演唱的现代流行音乐。
2、 歌曲必须主题鲜明,能充分反映这步影片的主题。
3、 歌词内容必须健康。
4、 词曲必须个人原创,与人合作的作品应取得合作方的授权同意。
五、报名资格 :
不分年龄、性别、族群、国籍,只要对客家流行音乐文化有兴趣,想要发挥丰富的影像创意者,均可报名参赛。(此活动为推广客家流行音乐、传承客家文化所举办,所以参赛者无须缴交任何报名费用)
六、报名期间及方式 :
即日起(2009年4月10日起至2009年6月1日止,以快递收到为凭) 。请将报名表等书面数据及参赛作品一并寄至「客语故事片《涯系客家人》歌曲征集」活动小组收,所有表件及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视报名情况主办单位有权延长报名时间)
参赛作品快递接收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文化公园侨新路暗巷口围龙文化传媒公司
接收人:和一 联络电话:13824585757
固定电话:0753-2989271、 0753-2995918
传真:0753-2235918
报名邮箱:MZWEILONGBS@126.COM
活动网址: HTTP://WWW.HAKKASKY.CC
(或者在附件1~3中查阅)
七、奖项及奖励方式 :(如赞助单位增加.、主办单位可视情况增加奖金及奖项)
第一名、第二名获奖者将各奖励2000元人民币
八、作品缴交形式 :
请缴交一式六份MP3格式之参赛作品(以计算机可自动播放为原则),同时请附上报名表(含同意书)等书面数据(见附件),并请妥善包装以快递公司(为了缩短时间,请勿用邮局快递,越快上交作品可以让网名更早地参与投票,这样有利于你的作品网上排名)快递,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
九、评审办法 :
1.主办单位将聘请相关专业人士4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相关事宜,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委占50%), 以及网上网民直接参与投票(网民占50%)。
[注:如李XX在网排名第一名就直接得100分(分数按替减的方式进行评分如第二名99分、第三名98……以此类推)、评委打分96,两者分数相加除于2就等于他个人得分(100+96 )÷2=98分]
2.评审作业分二阶段:
评审委员会:公布获选得奖名单。50%(6月10日公布得奖名单)
梅州时空网:网民网上投票,网上排名前十名直接进入决审。50%(6月1日晚12:00截止投票6月10日公布结果)
[参与投票网址:HTTP://WWW.HAKKASKY.CC]
注:请投票的网民在该网页注册后再参与投票,注册时请填写详细联系方式及姓名,这样方便组委会在后期抽奖活动,凡抽奖抽中者将出席影片首影式(获奖名单6月10日在该网站公布)。
3.得奖公布:评选后得奖者于活动网站公布得奖名单。 颁奖活动在电影首影式时举行。
评审名单:(邀请游兆棋先生担任本次活动主审)
1.台湾著名客家音乐词曲创作人——游兆棋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客家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 ——严修鸿博士
3.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广东省优秀音乐家——刘鸣钟副教授
十、注意事项:
1.参赛者于参加本活动时,即同意接受本活动注意事项之规范,如有违反本活动注意事项之行为,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参加或得奖资格,并对于任何破坏本活动之行为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2.参赛作品应为未曾参赛、公开发表或发行(含雷同)之创作,于评审过程发现违反者,丧失其参赛资格,得奖后发现者,取消其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及奖杯(牌)。
3.参赛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保证参赛作品确由参赛者创作,绝无侵害他人著作权或其它违法之情事,如有抄袭仿冒之情事,经评审决议认定,或遭相关权利人检举并证实确有该等情况后,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参赛或得奖资格,并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参赛作品不得为政府机关委托创作或接受政府机关经费补助,如有上述情况,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参赛(得奖)资格。
5.如使用其它非主办单位取得授权之歌曲.将丧失其参赛资格。
6.得奖作品著作权为参赛者所有,但为推广客家文化及音乐,得奖者应无偿授权主办单位于电视频道(含无线、有线及卫星)或其它器材,不限期间、不限次数之非营利性公开播送及于网络上公开传输,并供主办单位制作发行激光视盘,于公益推广时运用,另主办单位得剪辑得奖作品为适当之长度或进行后制作,俾利相关推广工作。
7.为推广客家音乐,所有参赛者须无偿授权主办单位,于本活动相关之一切活动中发表参赛歌曲,另得奖者须义务配合主办单位之宣传及媒体报导等相关活动。
8.如遇报名表填写不完整、作品规格及参赛资格不符或档案格式不完整以致无法读取,而影响资格或评选结果,参赛者不得有议。
9.参赛者保证所有填写或提送之数据内容属实并无伪造情事,亦无冒用或盗用任何第三人之数据,如有虚伪隐匿情事,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其为得奖者,并取消得奖资格,收回奖金及奖牌。如有致损害于主办单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参赛者应负一切民刑事责任;其它因填写数据错误致活动单位无法通知其得奖讯息时,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10.主办单位将于活动网站公布入围者及得奖名单,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得奖者出席颁奖典礼。如得奖者居住处行程太远不便参加可用自拍得奖感言于颁奖活动内播放.
11.得奖奖金、奖品金额达到纳税标准时,得奖者需自行到政府税务部门缴纳税金,奖品不得折抵现金。如以团体报名参赛,则以报名表上之代表人为奖金接受人,其它团员不得重复向活动单位申请领取;奖金将于本活动结束后发给。
12.所有奖项经评审委员会决议未达评分最低标准,得以从缺。
13.主办单位保有更换等值奖品及活动内容变更之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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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人姓名
(个人参赛者无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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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若为学生请注明学校、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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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夜)
| | | | □□□□□□(邮政编码请务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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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客语故事片《涯系客家人》歌曲征集
同意书
本人同意下列事项:
1.团体参赛者应加填团体报名授权代表同意书,如为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应经其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本活动之相关规定。
2.参赛者保证所有填写或提送之数据内容属实并无伪造情事,亦无冒用或盗用任何第三人之数据,如有虚伪隐匿情事,一律取消参赛或得奖资格,并收回奖金、奖品及证书,并由参赛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它因填写数据错误致主办单位无法通知其得奖讯息时,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3.如遇报名表填写不完整、作品规格或参赛资格不符等情形,致影响资格或评审结果者,参赛者自行负责。
4.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为当事人创作,且应为未曾参赛、公开发表或发行(含雷同)之作品,并应保证绝无侵害他人著作权或违反其它相关法律情事,如于活动期间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经评审委员会决议认定或遭相关权利人检举、证实者,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参赛或得奖资格,并收回奖金、奖品及证书,另由参赛者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5.为推广本次活动,参赛者须无偿授权主办单位,于活动期间之所有相关场合发表参赛作品。
6.团体参赛者须以报名表上之代表人为奖金、奖品及证书之领受人,其它团员不得重复向主办单位申请领取。
7.得奖作品著作权为参赛者所有,但为推广客家文化及音乐,得奖者应无偿授权主办单位于电视频道(含无线、有线及卫星)或其它器材,不限期间、不限次数之非营利性公开播送及于网络上公开传输,并供主办单位制作发行激光视盘,于公益推广时运用。另得奖者须义务配合主办单位之宣传及媒体报导等相关活动。
8.凡欲参加本次活动者,请详阅本活动报名简章,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报名简章之各项规定;违反规定者,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
9.参赛者对于上述规定,不得有任何异议。
签章:
(代表人)
(如为未成年者须有法定代理人签章)
参赛作品请附上报名表及本同意书(团体报名者须附团体报名授权代表同意书)及身分证正反面复印件等资料后妥善包装,于2009年5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凭)寄至“梅州时空网客语故事片《涯系客家人》歌曲征集”活动小组」收。
附件3:
梅州时空网客语故事片《涯系客家人》歌曲征集
团体报名授权代表同意书
本人_______________同意以______________为代表人,代表参加贵会举办之梅州时空网客语故事片《涯系客家人》歌曲征集并同
意其代表本人为报名表所列相关法律行为及作为奖金、奖品及证书受领人。
此致
梅州时空网客语故事片《涯系客家人》歌曲征集
签名/签章
法定代理人签章:
(如为未成年者应有法定代理人之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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