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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8 23: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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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守 官名。原为战国时代郡守的尊称。西汉景帝时,郡守改称为太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历代沿置不改。南北朝时期,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秦时设郡守,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之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
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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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守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职官称谓,战国时就开始设置。当时,列国在边境冲突地区设立郡的建制,作为综合行使军政权力的特别政区,长官称守、郡守,治水能吏李冰就曾经做过蜀郡的郡守。
秦併六国,废除封建制,在全国设立三十六郡,以郡守为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
西汉改郡守为太守,秩二千石。西汉太守位置很高,往往入为公卿,三公、九卿罢政,亦多出为太守。
东汉设州牧后,太守遂为州牧或刺史的下一级行政官。
隋废郡,以州领县,太守之官遂废,这时刺史则成为与汉朝太守相近的官职。
宋代以後,時雅稱知府、知州等官為太守。如〈醉翁亭記〉:「太守謂誰?廬陵歐陽修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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