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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晓玲《不离不弃》之二:念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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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10: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丘晓玲《不离不弃》(封面)


作者丘晓玲简介:
        丘晓玲,女,1979年生,梅州市人,梅州市作家协会会员,喜读诗文,共计发表作品三十余篇,共创作文字十万多字;曾获《梅州日报》与梅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共同举办的“人才强市”征文比赛一等奖;著有散文集《不离不弃》等文学作品。
        热爱并追求一杯茶、一本好书就是一个下午的生活。非文人墨客,只一心向文,业余读书写字,自得其乐。
        古人风月相知,摘花浸酒,山林为伴,扫叶烹茶,我则还需读书写字,如果,平淡、宁静、无争。

[ 本帖最后由 huangchunbin 于 2008-4-3 16: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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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的条件

爱不是没有条件的,虽然爱情是唯心主义,但没有身外华衣光环罩一圈,总是交付得不稳妥,诸如道理众所周知,下层物质决定上层建筑,我们勇敢言爱,这勇敢也是在特定环境下的一往无前。爱很脆弱,柴米油盐磨砺之下,它夭折得有多快,所以亲爱的,为了保护我们之间的爱情,你尽量挣到多多银两,不让它在粗糙的贫寒里溲溜了。
        有太多爱情故事,说贫贱夫妻苦尽甘来,但你知道,那仅仅属愉悦现实里极度罕见的患难见真情,值得我们倡导,高呼的口号如“实现世界大同,实现共产主义”,仅此是美好的愿望,美好的意淫。我更相信贫贱夫妻百事哀,纵然你穷,纵然我有多愿跟你福祸同当共享,纵然心志仍在坚持,但,我只此一次的人生,青春,美丽,被生活魔爪揉搓得跟旧桌布无二样,即使现在不悔,盼到白头时,甜甘还不来的时候,我一定会后悔,我一定恨你入骨,毁尽我人生的真凶。
        你不能凭此骂女人势利,女人爱钱,如是男人贪色,你的鄙夷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让你一生忠诚于糟糠,哪怕色心也不可起星点,如同透视你体内构造,而发现子宫并不是你的零件。(引画眉原话:男人的忠诚,如子宫并不是他的零件)。没有女人这般打击,你尚泥水中浑浑噩噩不知终日,激将你飞黄腾达的,正是这样的看低与衡量。
        而你的残忍又何曾低过我?女人要德才兼备,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如大长今般,隐忍善良美丽温柔,世间食尽烟火的女人们,绝大部份难以挑此大梁。这样天仙似的人,说实话,你也遇不上,遇上了你担不起,所以你遇上的,都是中庸之姿。作为交换,女人同样可以问你月薪多少?家境如何?底气不足,那就好好加油吧。
        其实多愿意平淡日子里的相濡以沫,但万物见涨,唯不见储蓄满出盆钵,如何高枕笑谈,如何不忧心忡忡,因我持掌油米,入不敷出之事,足以生出一条又一条皱折,破坏我原本美好容颜。
        当然,月薪不可一概而论你的才华与前景,但我想确知,这不会是海市蜃楼空寄望一场,比起如此虚无飘渺的盼想,抓在手,近可触摸,更有安全感。
        爱情,现实,原就不是相等同的两难,成全它,得付它多少昂贵的成本?所以,尚没有见面,我第一时间问,职业?月薪?家庭?因日后与之打交道的,全是这等谷子芝麻的烂事,容不得我假装清高淑女,淑女也要吃饭穿衣,也要有殷实家底保有这幽幽淑女仪。
        看,爱在这样的环境,便有了身外之物限制,我们哪可熊纠纠气昂昂甩开现实,只怀抱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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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拥有,是为不失去

爱情其实是多悲伤的事。有台词说:只因时间不对,所做便是贪求。何止是时间,人,事,诸如种种,都足已让爱成为一次奇遇的花火。——来不及拥有,已然失却。
        有多少爱便铸就多少恨,很多时候不是不争取,只因到最后都是无果,如同时辰一到便化成逝水的冰凌,唯有看淡,淡到心底一记痕印。明知了结果,便只好变成薄情之人,只好选择坚硬这颗柔软的心。
        “没有永恒吸引的谜题,总会被猜透,所以不需渴求恒久而新鲜的趣味。”最后都是怨怼,既如此,便要无心于结果,用心于过程,一切随遇而安。更且的承诺,它在宿命面前,都会是无效信。——它只见证爱曾经来过,无法保有无尽变数的将来。
        有人说,如果要让他离开你,就对他说:“我爱你。”保准再也见不到他。原来不过是猫捉老鼠的游戏,原来如此不可求,一求便是了结,一求就是劫。
        所有感情不必急于见分晓,很多时候,行至水尽都是厌弃。情尽份,便是无望寒冷,冷至心脉,冷成无情。其实哪是无情,是情深必然寿夭,只好不求,也不敢去求。那么惧怕失去,所以不再贪妄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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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手之后

不要寻求真相,当他起意弃绝。强末的感情是春逝花败,菩提心也无可逆。尽管他给的理由如此啼笑皆非,但他还是给了,没有蒸汽一般凭空消失;尽管悲愤凝结成夺命连环腿,直踹心窝几乎命绝。纠缠、讨好,只会让你在人眼中更低下去。此时的尊严是至宝,一如简•爱抬起她的头,对他说,你以为我穷,不美,就没有感情和尊严吗?这是你为自己赢得最后的掌声。
        他曾经的深宠,眼里只看定你一个,但不爱了,连同被他迷恋盛赞过的笑靥,都会变成扑克牌脸让他厌烦。对他的一腔热情被人家当作了狗屁,所以真相,寻求到最后也无非是发现床前金尽。
        有多爱必就有多恨。怀中揣剑,策马在他必经的路口,将他截下,一决高低,恨不能将他杀千刀,将他与新欢碎尸万段,让他悔都不能。但其实这把剑,除了刃伤自己,哪可真的杀他泄恨。要知道,爱情,菊开那夜说过,爱情是互相欣赏,别说坚贞这个词,所谓的坚贞,只是外界的诱惑不够而已。如此,每个人都有无限河山风景,他离开,你又可一路芬芳向天涯。
        郎心已死,节哀顺变吧,留恋没有任何意义,倒不如,绕开他毁尽的现场,对自己说,杀不死我的,使我更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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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女不跟婆斗

世上有一本帐,是天下最糊涂的帐,如八爪章鱼般纠缠不清的烂帐,对了,就是婆媳帐。
        女人一结婚,最大的挑战就是处理婆媳关系。不是所有丈夫的母亲都是蛮不讲理的母亲,也不所有丈夫的妻子都是心胸狭隘的妻子,但共有一个男人,关系微妙,稍有差池便微言丛生,丈夫是夹心的馅,需多少智力才可左右平衡,绕过可能的暗礁化险为夷?
        有人说,婆媳是上辈子的母女。经过浩繁相隔后,因为一个男人的牵引,才同吃一桌饭,同饮一缸水。但油盐日子,有喜上眉梢,也有含忿心头。新妇身上烙的是她家的味道,但每家咸淡不尽相同,能对上口,毕竟少,只好彼此心照不宣地凑合。婆婆在家里多少有点像垂帘听政的官,新上任,总需有她的威严,慈爱是要在威严之后才会有的。媳妇听话孝顺,是福气,但一低眉顺眼,便从此不可吭声,有一声吭,前面再乖巧,好媳妇形象立马被烧毁,而且,一味的乖顺会腻人,让人觉得不是可弈的对手,日久了还叫人往门缝瞧,是所谓的有福也有气。
        逆反顶撞更是下下策,现代新女性,早不知唯命是从为何物,只知道“我的地盘,我作主”,婆婆最最见不得的,就是谋反窜位的媳妇。一个强,必得一个弱,谁甘示弱?媳妇不甘,婆婆作主了几十年更不甘!于是战火连连,不得安宁。丈夫更是如履薄冰,偏向谁都不可饶恕,公有公理,婆有婆理,谁都有理,唯一没理的是丈夫。
        媳妇要像薛宝钗,左右逢源,见风使舵,心横一把精致的游标卡尺,进退自游刃有余,为人处事柔里有刚,令人如沐春风。可惜如女儿国的贾府,也才出了薛宝钗一个精致女子,大部份女人还是在摸爬滚打。
所以为避不必要的麻烦,大部份男女一结婚就选择买房,好女不跟婆斗,眼不见耳不闻,有空常回家看看,还其乐融融,何乐不为呢?
        漫长而持久的家庭生活如煮一锅烧不开的粥,谁家没有敏感疑窦里的鬼火烁烁?谁家主妇又不是左手幸福右手阵痛?好似,有这样一本帐薄,才是平凡柴米生活的幸福见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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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心基因

一往情深、至死不渝在许多眼中是优点,所以琼瑶剧中为爱情折磨到死去活来的男女赚尽天下同情的泪水。
         其实,按照自然法则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原则而言,花心,更适于生活。
        痴心者往往为一棵树而放弃整座森林,在一棵树上吊死,一不小心惨遭滑铁卢只会在心力交瘁中枯萎。花心之所以更适合生活,是感情原本属于生活的一部份,并非全部,萌生平常,结束也潇洒,如莆公英,一有风吹草动便四处播种,桃李满天下。所以花心的基因拥有强盛的生命力。
        不是说要三心两意去花,而是化痴心的被动为花心的主动,爱到八分为宜,该出手时就出手,见招接招,见招拆招。
        爱的真相很残酷,你我相遇是三生有幸,但也不是万世不毁,谁也不是谁永远的唯一,并且感情无样板,不用艳羡别人鸳鸯蝴蝶双栖双飞,走到金婚银婚的,很大部份靠容忍。所谓海枯石烂、地老天荒只是空气开出的花,为这虚渺的誓言死守,很动人,但也很愚蠢。
        感情的世界永远只能自扫门前雪,学一学花心在感情中游刃自如,那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爱便爱了,不爱就走,挥一挥衣袖,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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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嫁给谁?

恩格斯曾说过,没有爱情的婚姻不道德。我相信爱情,相信太多负心郎花心男群堆中仍有一个好好先生被女人们所遗忘而留下来,仿佛上天特意为我准备。已经万事俱备,只欠这么一个人,驾来祥云将我娶走。
        但爱情之路艰难,并不逊于攀蜀道。总也是在郎情妾意的互错中兜兜转转。我是如此遵循道德,只要有爱,天地不过等闲。只是,只是她们说,谁会傻到嫁给心爱的男人。————让他亲见你如何从×小姐变成×师奶,也让他在你手里从追风少年变成了平庸的谢顶男。何其残酷,一旦占有,爱情就将在油米碗瓢的磕碰里苟延残喘,或不外朝亲情的方向去,或成一堆残骸,佳偶成怨偶,最终惨遭处决。
        真正的爱情,是秋水伊人隔岸眺望,是良辰虚设蚀骨相思,也是水月镜花朝欢夕死。爱情,原来只宜于心头纠缠,不适于生活中应用。如博友的诗句:薄酒可以忘忧,丑妻方能白头。
芸芸众生中择定的那一个良人,要非关爱情,只是愁煞我心,不嫁给爱人,要我嫁给谁?
        他身家千万,我无力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每天只一心一意做侦察,比专业更专业;他是尚待机遇垂青的热血才子,没有爱情,对不起,我贪图你什么?他帅比金城武,而我只信奉一生一夫一妻,狠不欢迎别的女人来分享他,更把外遇与离婚当成万世不遇的恶梦。不爱他,鸡蛋中都可挑出恐龙骨。
        从来都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把爱情从婚姻中剔除,我真不知要嫁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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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戒爱情,得永生

爱之于情,如鱼之于水。无论是人家撒网,还是自己自投罗网,一旦中情毒,便如上了砧板的肉,任宰任割,听天由命。
        如当年翁美玲之死,爱他到自绝的地步,而人家对她的死不过抱歉了一生,唯唯诺诺了一生。奈何他是锦衣薄幸郎,无法一直制造爱情荷尔蒙让她赖以生存。
        爱情不过是神秘感的游戏,越不了解,越想一探究竟,等到一览无遗,也不过如此,从此丧失兴致。而且周围尽是粉紫乱碧,得手之后哪可阻止他难自禁地再撒网?所不幸的,早了,他尚玩兴十足;迟了,他又已归家归室。
        爱情没有种瓜得瓜一说,它的规则里也可种瓜得石块,或是他要的是哈密瓜,而你在他眼,不幸恰好是青瓜。也或是你无视他的家室,不管不顾,奋身扑火,虎口探险,却成人家嘴边令人垂涎的外快,不赚一把,实在太可惜。
        不惜将爱与年华廉价地打发,只为验证“原来,负情是你的名字”。
        如《茉莉花开》里的茉,为他信手拈来的好,承担他的逃逸后终生的孤清。任是抱着当年尸骨,至死仍手握他当年所赠的香水,到头只是换来唏嘘,一着差子,全盘皆输。
        无非就像打麻将,“不认真没乐趣,太认真又易伤心”,但毕竟是赌局,小打小闹可怡情,犯不着押上一生,动辙生死相见。戒除修身,随遇而安,更是永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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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局 限

席慕容也有她的不力,所以她写:“一定有我所不了解的”。而我的不了解,是对井蛙不可语天。
        螃蟹蹲在阳台上,不知她在玩什么,我走近,立马全身寒毛倒立————是一只正在地上蠕行的虫,肥硕胖胖,我背抵墙,歇斯底里叫:“爸!爸!”势如生死关头的救命声声。
        它应该不具攻击性吧?————我是说,我不知它的身份、来历,无法得知它是否身带剧毒。而螃蟹,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正心无城府用手去碰它雷达般的触角,并以为乐趣。
        是的,我对所有软体蠕行生物恐惧有加,尽管它们看起来如此温顺。但,我的恐惧深植,如此难以自拔,来因是学生时代曾对姆指粗的青虫有过蓦然一惊。那惊,便自此如刺,在我往后的岁月里,只要一见那软绵的肉虫便立即苏醒,狠狠蜇我。
        所以,我做的家务里,从不包括洗菜与拣菜。常常洗着菜,便发现一弓一弓逃命的菜虫,但逃命的何止它,也有我啊!触电般扔掉手中所有,如临大敌跳开去。当然还有绝高分贝的尖叫配音,以令场面更加生动。在这一点上,我俯首承认,螃蟹都比我胆大。
        老爸闻声赶来。咦?不过一只蜗牛嘛!我探头探脑看,蜗牛?可是,可是它背上没有壳!怎么会是蜗牛?!虽然头部像蜗牛。可身形却像水蛭!
螃蟹巴眨着眼,看看我,看看爷爷。而我,如此气愤,蜗牛我怎么会不认得?老爸白我一眼,有一种蜗牛本来就没有壳的!没有壳的蜗牛?生平我是第一次见,也是第一次听,不会是老爸哄我的吧?
        而其实,我局限又何止只关于蜗牛。
        拉着螃蟹的小手散步。小家伙不安份,东蹦蹦西跳跳,我走得懒累,唤她,快来看,这里有含羞草哦!她一颗小脑袋凑近看那丛我发现的含羞草。我气定神闲的,含羞草可是很怕痒痒的哦,一挠它它就缩起来的。螃蟹睁大眼,伸手要摘,我拦住,它会疼到哭鼻子呢,看姑姑挠它痒痒。我伸出指,悄无声息地贼般偷袭它。看吧,奇迹将要发生。
        …… …… ……可是为什么?它竟然无动于衷?!这明明,明明与我在母校植物园所见的含羞草一模一样,可为什么眼下的这棵含羞草在我轻触、乱碰、猛戳之下仍无知无觉,不敛起它的叶,不制造出我与螃蟹都万分期待的惊艳来?
        气愤!只好对螃蟹说,这是不羞草!螃蟹撅起嘴巴,显然不满意我无法施展奇迹。但我也多想知道,它怎么就不怕痒不含羞了,是我错将冯京认作马凉?还是它因污染基因突变而神经短路迟钝了?这个谜,一定留在了螃蟹的童年记忆。
        不能再说了,再说等于自认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实际上,也就是吧。皆因我从来“不问窗外纷纭事,但求世间未见书”,如此井蛙,目力所及只这一片方圆天地,视野不外望天上云舒,看庭前花开,什么大千世界,也是浓缩成纸间阡陌————自是局限的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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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恋爱乌龙记之饕餮

关于拍拖,好似谁都有那么一两桩最让人不能忍受的乌龙事。
        比如麦叔叔的情侣座过于狭小,咬了一口汉堡后抬头就看见了对方外露的鼻毛,肯爷爷处的光管太亮,轻易就发现同伴指甲里的黑垢,或者是香喷喷的炸鸡块比手掌还大,不论是初萌爱意的小恋人,还是进入实质阶段的情人又怎敢轻易在爱人面前张开自己垂涎欲滴的血盆大口?两难间唯选择安全系数较高的百事可乐,才不至于大快朵熙之后对残留在嘴角的食物不知不觉。
        民以食为天,但恋爱却大过天。葛记狗肉排挡因出名的好吃,环境脏乱些倒可以原谅,却有一点,吃狗肉煲时一定要嘱咐老板把狗肉焖烂些,否则由于狗皮太韧,不小心筷子一滑,将滚烫的汤汁溅到喜欢的人眼镜片上,最后导致一拍两散的结果谁承担得起?
        吃麻辣串串要过瘾还得啤酒相佐,啤酒适时可以助兴,过时可以败兴,不沾一滴又让人觉得不经世面,于是往往喝到两颊烧若桃花、口吐珠玑时,不知对方已脸色微变。待回家对镜,哪是以为中的美丽,分明是一双红过兔子的醉眼。
        佳肴美味与谁共享滋味太不相同,如果眼前的这位正是看到你饭后来不及剔净的齿间的一枚菜叶而小心提醒你,过后仍一如既往疼你的人,恭喜你,你终于找到了真正的爱情,抛开所谓的形象,饕餮眼前美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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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是祸水

有些事实必须直面,比如失恋,也比如日渐萎残的容颜。
        有些女子是被时光雪藏,十年如一日保有巧笑倩兮的音容。倒是旁观她们的我,从青涩少年到力不从心的现今,仿佛一夜间老了少年心,这中间隔有多少岁月无法一一板算,她们仍然风华绝代,我却被逼入荒年里踌躇了。
        从哪里看到的,说岁月,在某些人那里是财富,在另外的人那里则是灾难。一样的女儿身,岁月的馈赠却如此天差地别,给她们优雅,给我的是一地黄花狼藉。我穷毕一生也无法办到的事,在她们,只需美人勾唇一笑。
她们被赦免了风吹日晒之苦,赦免了为人事倾轧的江湖之争,可以为一件霓裳而千金散尽,也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皮肤吹弹欲破,还不忘日日敷涂搽抹,如此,想不美都难。
        而我不能,我的每一分钟都如此珍贵,写作,阅读,已占尽我大半精力与时间,这还不包括恋爱——膝下尚无臣,是不是因我忘了抽空修饰容颜?我的每一分钱也如此重要,家用零花暂不计,我害怕失业淘汰生病的变故,因而钱给我多大的安全感。我且念念不忘充电,学费一笔又将耗去我多少血汗?我也渴望风情万种,美丽得连女人的步子都吸住,所以偶尔烧钱慰劳爱美一颗心,却在事后悔到肠青。更且日日睡眠不足,为做一个补水美白面膜而花费一下午的时间?太昂贵奢侈。
        以至于现在不敢轻易对镜,自知倦容满面,眼神困顿,毛孔粗大,鼻子布满芝麻黑头。这是岁月给我的痕迹,我正慢慢丑陋朽去。
        她们是人尖女优,是人间天仙,男人对她们趋之若附,却也不得安生,总是走马观花挑换,如择尽高枝的蝶,非得一个精彩的结果不罢休。好不容易安稳下来,才从此深居简出,淡出爱情你追我逐的江湖。如是娇媚不老的妖精,一般男人不能消化。
        所以当看到报上登载李嘉欣与她新欢的相片,那一刻有心酸与难过。但漂亮过分了,容易招小人。如“貂婵最后死在关羽刀下时,关羽说,太美丽了,一看就是祸水”,如倾国倾城的杨玉环,太美丽了,以至于天下都不容,被赐死。又如某电视台的女主持,太美丽了,招来了杀身之祸。
        原来,美丽是折寿的因迹。遂心安,因我的平淡,我的普通,我的朴素,而躲过了种种劫难,得以安稳久藏。如此,我便确知将来的他爱我,一如杜拉斯所言:跟你年轻时的花容月貌相比,我更爱你沧桑后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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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又为何不做情夫?

日前有人在《民营经济报》商务闲情副刊上,以指摘的语气质问天下所有被骗入围城、困在围城或甘心入围城的女人:为什么女人结婚之后,一定要用老婆的态度对待老公,而不是用情妇的态度呢?
        换言之,即男人爱情妇而烦老婆,是老婆对待自己老公的方式有问题,还是那个老生常谈的“家花不如野花香”。
        名为落花嫣然的作者说,情妇不烦人,男人最怕黄脸婆像唐僧念咒似地唠叨;情妇永远光鲜,不会穿宽大的睡衣、脸上贴满小黄瓜站在男人面前;情妇永远以男人的意见为意见,而不会像家里那个身形微胖的女人一样,关键时刻跟你说水龙头坏了、下水道塞了;老婆也总在抱怨男人“没出息”,而情妇只要给她小恩小惠就感动得泪眼生花。
        所以,毕加索有情妇,尽管他是两袖清风的艺术家,克林顿有情妇,韦小宝更实现了男人追求毕生的理想,妻妾成群,和谐共处。
荒谬!
        轻轻松松将男人的花心,归咎于家花的不解风情与庸俗,男人爱偷吃,是因为老婆烦,是因为男人忙活了一天回到家,老婆没有情妇的侬侬软语及艳妆妖娆,让男人失去视觉享受,诸如等等。不如作个角色调换,把情妇娶回家,让她呆在油烟滚滚的厨房,洗刷打理,把老婆当情人一样供养起来,相信不久后的情妇即成让人审美疲劳的黄脸婆。男人何其聪明,知道家的琐碎巨细可将金枝玉叶消磨成俗不可奈的妇人,所以,大多有偷吃的胆,却无破釜沉舟的勇气。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归根到底,人,总有喜新厌旧之心。
        有男网民在网上说:“不可能一辈子只吃一盘菜吧?!”这句发言受到众网民的追捧,所以并非这盘菜不好吃,而是男人的胃口大,要有餐前酒开胃,主食缤纷,餐后再佐以甜点、水果,这样全方位的享受才是色香味俱全。偏偏一夫一妻制让男人失去齐人之福,唯有偷吃才可弥补缺憾。但偷吃必定遭遣,所以抱怨老婆没有情妇的吸引力与善解人意。落花嫣然如果是位女性,为男人的偷吃寻找理屈词穷的借口开脱,实在有胳膊往外拐之嫌。
        为什么不让男人以情夫的态度对待老婆?
        用落花嫣然问女人的语气问男人:很奇怪,为什么男人不想想,女人对你的抱怨,是否你对她的冷淡,她在用女人嘴皮子的方式试图唤起你对她的关注?情夫对女人从来都关怀倍至的吧?!很奇怪,恋爱时她一声咳嗽你都紧张半天,为什么成了自家人以后反倒充耳不闻?很奇怪,为什么婚前的你勤劳幽默,现在回到家不爱说话,只看报纸,看到她不开心也不再说笑话逗她开心?与漫长的婚姻相比,恋爱只是短暂的一瞬,男人在恋爱时把自己乔装成多情的王子,结婚了就“革命已经成功,同志无需努力”,也懒得对已经上钩的鱼再施鱼饵。婚姻如此平实平淡,试问自己都不能做到每天以恋爱的心态对待老婆,为何要求女人要以情妇的方式处处迎合男人?
        其实,婚内外心,几乎不可避免,长长一生时间,谁也难保证婚后不会遇到比配偶更适合自己的人,是取是舍,应该是对家庭、对自己,也是给对方和未来的一种责任心,而并非偷着享用别人的爱情而回到家又是好好先生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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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悲伤恕我不奉陪

我亲见过他与她的爱情。有一个过字,是因已成为过去。他们相识,相爱,再到分手,每一步我都了如指掌。但我的见证,仿佛是编撰这个苦情剧的蹩脚作者,他不断问我,她怎么想的?她说了什么?他对她怎么样怎么样……………———活脱脱一个男版的祥林嫂。
        一开始我无限同情,替他在她面前说他的心意。她只默默,不置一言,是十头牛都拉不回的妾心如铁。后来我慢慢懂得,那是她终于从爱情中看清他,最终作了诀择,无论谁都不可干预的诀择。
        我开始回避他咄咄逼人的追问。因我如此害怕看人家血淋淋的伤口,那般触目惊心。我尚都有自己一锅熬不开的烂粥,让我这般心力交瘁,让我浴血而亡。恕我乏术分身去顾及人家夭折的情事。
        都是现实生活中疲于奔命的凡夫俗子,喋喋不休地追究,如同唐僧念咒般,最终令自己遭所有人唾弃。连当事人都不为所动,旁人又如何力挽狂澜?
        所有憾事都自有它的可恨之处,既遭厌弃,便值得反省。面壁静心,躲开所有好心的慰问,更不以此博同情,如同歌词中所说:把所有悲伤留给自己。跌倒之处东山再起,只因知道,告慰只是暂时,所有伤痛仍需自己直面。勇于承担,亦是超越。
        把泪憋成血,独自饮下,是谁都不可回避的必经之路。从刀口爬起,以微笑封口,面向世人,便是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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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常地爱

世上其实没有惊天动地的爱情,之所以惊天动地,也只是人心为它歌为它泣。一如人生本无意义,所有的意义都是后来人为地加上去。
        赴死成全的爱情佳话,因为它的缺,满足给世人所有想像咏叹的空间。就连童话里的公主与王子,一旦步入婚姻就划上句话,俗套生活里的故事之尾不提也罢。
        人心的浪漫,是越不可得才越美,得到的,一方一寸都轻车熟路,最后的下场是沦为无睹。俗世平常,平常里容不下过份的风花雪月,人间烟火之地,从来都衬不了起舞弄清影的凄美。
        往前一步是熊熊大火,往后一步是合宜的取暧,不是非得焚烧才有价值。失却了此人,仍有彼人替代,无法替代只是感情的盲让眼睛失了明。
        所有的决绝都是一时之勇的痛快,最难得的,而应该是收拾一新面带微笑,与无关爱恨的那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因那颗日趋渴望安定宁静的女儿心。现实生活何其匆促,爱情圣洁,如果失却生活的安稳衬底,就只是一场空话与臆想。
        时光迢迢几十年,当新人作古,曾经满心花香不复甜美,失去了爱情陷入五谷生活,你会发现,真正水落石出的是日益饱满的果实正缀在你刚好够得着采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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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 10: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饭粘子

有句话怎么说的了?说红地毯通向的前方是厨房——女人最后的归宿与封地,所以有张爱玲的名言,老婆是嘴角的饭粘子。女人所嫁的,原是男人身后的一切。
        《绝望主妇》热播,会否引得主妇们绝望的共鸣不得而知,亦舒喻示的婚姻如黑社会,许多内幕不便明说。这里面的痛与痒,佛曰:不好说,不可说,说不得。但却不影响女人婚后以他为圆心,围绕着作三百六十度的转动,洗衣煮食,焦忙里渐忘曾经的公主矜贵。
        爱之于一人,本就是肌肤之亲,本就是一蔬一饭,以爱的名义得以在他家厨房洗洗切切、烹炒蒸炸,因她是上帝从他身上取下的肋骨,离他的胃最近的肋骨,才知他的咸淡喜好。
        当人间有佳肴自手下诞生,满足他的口舌之欲,鞍马劳顿又算得什么,当爱他至深,能与他安居乐业,为他奉上一场骨肉饕餮亦再所不惜的吧。
        窃以为,床前明月光不食人间烟火,落不到实处,做他的饭粘子更来得理直气壮,总归明月一入家门还得在滚滚油炊里跌价成饭粘子,他未必蠢至破釜沉舟的地步;总归还可以在渴望有朝一日得以扶正地位的明月光眼前一脸幸福地挽他的臂,心安理得食他家的饭,着他家的衣,磕磕拌拌中与子偕老;总归有一天,他的脑瓜子在儿孙绕膝之时,明白眼前唠叨的老婆才是最亲爱的。
        最亲爱的饭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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