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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09: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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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客家歌,害到小馬哥!
馬總統競選時雖提出:透過立法途徑保障客家地位,讓客家預算倍增、要成立全台性客家電台、建立「公事語言法」制度、成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等政見,然而這些政見尚未落實,卻出現今年的金曲獎頒獎典禮,只讓得獎的華語歌、台灣閩南語歌表演,而不讓客家歌表演的「歌曲歧視事件」!主辦單位這種做法,不啻會害到年年到通霄馬家庄「祭祖」、並宣稱自己也是客家人、也是新台灣人的馬總統。因為這個事件會讓許多客家鄉親質疑,小馬哥「愛客家」的政見只是「說說而已」嗎?
金曲獎頒獎典禮,歧視本土、歧視弱勢已經不是新聞,甚至是一種要不得的慣性。去年才發生客語得獎歌手林生祥拒領事件,今年的主辦單位居然還不思改進,不但對客家歌曲創作與特色完全不做功課,更沒有提供歌手表演空間,對有人提出質疑,還硬拗說事先已和新聞局溝通過:「客家、台語及原住民三種語言的表演每年輪二種,去年是客語和台語,今年就是台語和原住民語,明年就應該是客語和原住民語,『可能是劉劭希不清楚啦!』」。
這種「偏見」和心態以及背離崇尚社會多元、價值多元的世界潮流的作法,實在無法讓人茍同!讓人在錯愕之餘,忍不住提出質疑:「究竟新政府團隊有沒有文化平等的基本觀念」?
既然獎項設有華語(國語)、台灣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各「本土語」,那麼同屬創作且得獎的歌曲,就應該一視同仁予以呈現,何以要用輪的?一次表演三種得獎的本土歌也不會增加活動成本和太多時間,採用「輪流」的正當性何在?其次,如果要輪,也該四語依序照輪,何以獨尊華語,年年都唱不用輪,只有「本土語言」要輪,理由又何在?況且,在一片「迎陸客,拚觀光」潮流中,原住民歌舞、客家歌舞、台灣閩南語歌的聯手表演,也是吸引文化觀光的資源,主辦單位豈可無此遠見?
前年劉劭希、去年林生祥都已發出不平之鳴了,為什麼主辦單位仍然沒有改善作為?倘主辦單位如果還有一點反省,除了明年金曲獎應該讓所有得獎的歌曲公開表演外,也該聯繫「慶祝九十七年省慶籌備委員會大會處」安排今年得獎的客家歌、原住民歌在省慶大會中表演,就當做是「遲來的文化正義」吧!(作者為師大國文系講師.客委會諮詢委員)
2008-07-10╱台灣時報╱第7版╱文化、頭家心聲╱張宗正
[ 本帖最后由 huangchunbin 于 2008-7-10 09:5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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