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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hagar at 2004-11-3 17:51 妳去問他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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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珠妹 at 2004-11-3 17:59 那你说俺怎样跟他说呀:)
Posted by hagar at 2004-11-3 18:00 這就不知道啦??
Posted by 珠妹 at 2004-11-3 18:04 喂,你好过分哦
Posted by hagar at 2004-11-3 18:08 怎麼啦 換個表情 就過份???:z::z::z:
Posted by 珠妹 at 2004-11-3 18:10 感觉你真的好生气哦,你没事吧!怎么又变得好此失望呀!:o:o
Posted by 珠妹 at 2004-11-3 16:48 找对象的事情也不能过急哦,不管做任何事情都有必要三思而后行呀!不然会给自己编织后悔心噢!:):)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1-4 08:58 目前我仍然在找尋女朋友中...:cry: 即使是未婚怀孕的我也會接受她的 因為只要夠擁有及愛著她,她過去的問題我都當作沒發生過!:cry:
Posted by 珠妹 at 2004-11-4 09:42 “即使是未婚怀孕的我也會接受她的”是你跟她未婚先孕,那你当然是要好好的爱着她呀!这是应该的。明白吗?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1-4 10:07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要更要好好的爱着她.因为她肚子里有着你们爱情的"结晶"了. 可喜可贺了.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1-4 10:10 我指的是:即使他是肚子里有別人的孩子之后來跟我拍拖的話,我一樣會接受她的! 因為我認為是他不懂事而犯的錯,我原諒她包容她!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1-4 10:13 如果是这样的话,人家既然有了别人的BB,当然不会再选你了, 人家也不会那么不负责的.多站在人家的立场 想相了. 由此看你,你以你的女朋友的爱是多么的伟大了.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1-4 10:17 我以前的追求史當中,就有過類似的事,本來女方已經答應我跟我結婚了,但是最后對方的家長仍舊堅持要找當事人負責而作罷!:cry::cry::cry::cry::cry::cry: 否則的話我應該早就有個溫馨美滿的家庭了!:cry: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1-4 10:46 你的意思是说,你以前的恋爱史中,曾爱过的人怀有别人的BB的, 后来对方的家长,需要当然人负责,而不需要你带绿帽子. 看来你的恋爱史,都几复杂了.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1-4 11:05 但是當時是當事人已經逃亡了,所以我才會打算在這情之形下与她交往并馬上結婚 想不到還是沒辦法!:cry: 因為當時我雖然是她普通朋友,但是因為這件事而愛上了她并決定要娶他為妻!: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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