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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23: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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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 網路票選活動辦法
一、活動時間:2007年10月08日起至2007年10月19日止。
二、活動辦法:
「2007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網路人氣獎由你來決定,以網路投票方式,針對你最愛的”客家MV”作品進行網路票選,為你喜愛的作品加油!參加投票的網友即可參加抽獎,共有東元液晶電視、ipod shuffle、2006王建民(復刻)簽名球等100個獎項,等你來拿喔!
投票活動,每人每天每組限投一次,投愈多得獎機會愈大!
活動流程:
三、獎項說明:
主辦單位將從參與票選的網友,隨機抽出100名得獎者:
獎項
數量
東元 26吋液晶電視 1台
東元音響 1台
ipod shuffle 3台
2006王建民勝投王(復刻)簽名球 3顆
第十八屆金曲獎【最佳客語歌手獎】林生祥「種樹」CD專輯 5張
【魯冰花】電視劇DVD 10套
優仕網SVIP會員權益1年份 30名
偶像書籍(陳致遠、彭政閔及凱渥名模美麗宣言) 47本
四、得獎公布:
以上各項全部得獎者名單,將在11月初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mv.hakka.gov.tw/。領獎方式將以電話和E-mail通知得獎者。
五、注意事項:
若有網友以程式或其他不法行為,製造或冒用E-mail來灌票者,一經發現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參與票選者請務必填寫真實資料,若因填寫資料不實或有誤,致主辦單位無法於公佈得獎名單後7日內與得獎者取得聯繫時,視為棄權,主辦單位保有另行更換得獎者之權利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5%的機會中獎所得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為免爭議,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出示身分證資料供審核無誤後,再行寄發獎品或由得獎者領取;寄送地區只限於台、澎、金、馬地區,其他地區則需自行負擔運費。
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等值獎品及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
所得獎品不得要求折算現金。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將以「行政院客委會 網站」之公告為依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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