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私
自私,一个不怎么光彩的词眼,一惯在人的观念里是丑恶的化身、不齿的对象。然而在我看来,自私亦有善恶之分,亦有愚蠢智慧之分。人在本质上是自私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个真理,无可厚非。一个人要享乐,是为了不闷死;要工作,是为了不饿死;要恋爱,是为了不孤独死。一切为了生存,生存就是斗争,斗争就意味着自私。
当我抛出这么一个自私论时,在观的一些人或早已是忿忿不平了。就如博爱者,抑或是民族主义者,他们肯定在一旁咬牙切切,欲先打倒我而后快。然而我也曾是自称为博爱者的。我曾经无私地帮助过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从来没有想过要什么回报;我曾经同情那些贫穷的、上不了学的孩子,并为他们捐了钱;我孝敬自己的父母,哪怕是自己再没钱,也会省吃俭用,把钱寄回家,而自己则骨瘦人疲,弱不禁风。我的这些举动,应该没有任何自私的嫌疑,我也从来没有任何的做作。然而我却觉得自己还是自私的,因为我是一个伦理道德观念深重的人。我曾经不图回报地帮助朋友,毕竟觉得朋友见死不救,是为不义,要为世人所呵斥,自己亦会名声扫地,不可因小失大;我曾经帮助穷孩子上学,虽不想有何好处,却不想泯灭自己的良知,留下冷血的骂名;我孝敬自己的父母,那是要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做人没有良心,只怕会死得早。只是这些自私倒不显得恶,反而有点善。这总比一些人,抛弃父母、出卖朋友不说,还要鱼肉民众强得多。至少我走在街头上可以挺着胸,昂着头,不怕别人喊打。
《老子》云,智慧出,有大伪。为何要“伪”,是因为不可告人的自私。然而有智慧的自私也是善的,至少我这样认为。当一个一盘散沙的民族的共同利益受到侵害时,它会变成一有力的拳头。这是大的斗争。人心本来是自私的,然而个体取决于整体,整体的利益不受保障,个人的利益也就无从保障了。面临这种抉择,一种人会试图为整体的利益而努力斗争,并坚持取得成功,这种有智慧的自私也显得善,上帝会眷顾他,他会获得一些额外的、意想不到的回报。一种人会极尽“自保”之能事,甚至出卖同胞的利益来开劈自己的“光明大道”,这种愚蠢的自私,就如一些汉奸走狗,其结果不是被自己的族人唾骂,就是为其它民族的人所鄙视,最后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写到这里,忽然又想起老子的教诲,人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言,有所不言。本来自私是人的一种很隐密的东西,如今把它捧献于公众,倒显得有些尴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