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7-7-16 10: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魅力蕉岭”旅游使者形象大赛方案(纲要)
主办单位: 中共蕉岭县委宣传部
蕉岭县广播电视台
蕉岭县旅游局
承办单位: 梅州市客家围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 深圳市罗湖电视制作中心
网络支持:www.jiaoling.com.cn(蕉岭视窗)
www.蕉岭旅游.com (蕉岭旅游)
www.mzkjwl.com (围龙文化)
顾 问:张新忠(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马志元(县政府副县长)
策 划:张 福(县委宣传副部长、电视台台长)
古添强(县旅游局局长)
电视导演:梅玉文(国家一级导演、深圳市罗湖电视制作中心副主任)
音乐总监:陈勋华(国家一级作曲、梅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
艺术总监:廖 武(国家一级编剧、梅州市群艺馆馆长)
艺术指导:郑环宇(梅州市群艺馆音乐舞蹈部主任)
徐晓红(梅州市艺术学校舞蹈教师)
一、活动主题:魅力蕉岭
通过宣传推介蕉岭旅游,突出宣传蕉岭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台胞众多的特色。展示生态蕉岭、文化蕉岭、和谐蕉岭的魅力。
二、活动目的:
为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四个县”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环境友好县”建设。中共蕉岭县委宣传部、蕉岭县广播电视台、蕉岭县旅游局、梅州市客家围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决定联合举办2007“魅力蕉岭”旅游使者形象大赛,从而展示并向外推介蕉岭独特的旅游资源,让更多的人了解蕉岭,宣传蕉岭,热爱蕉岭。
三、活动特色:
①、把赛场设置到有关景点。用客家男女之灵气与 “长潭夜月、仙桥飞渡、文峰插汉、花诰晴岚、逢甲故居、土楼古韵、皇佑奇观、龙潭飞瀑”等新老八景有机结合,诠释蕉岭迷人的自然风光与人文古迹;让旅游使者成为蕉岭名片,推介蕉岭独特的生态、人文旅游资源。
②、组织有奖竞猜。用电视、网络、电话、移动通讯与全县人民形成互动;让大家积极参与整个活动,叙说动人的故事、尘封的历史,延续千古传说。
③、聘请深圳市罗湖区电视制作中心导演进行策划包装。
四、活动时间:2007年7月15日—9月25日
五、报名要求:
凡年龄在18至24周岁的蕉岭籍和外籍在蕉的未婚男女青年,客家话、普通话流利,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男身高173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均可报名参赛。
六、奖项设立:
奖项一:
设立冠、亚、季军各一名,各奖20000元、10000元、5000元。
奖项二:
设立最佳才智奖、最佳气质奖、最具人气奖各一名,各奖2000元。
奖项三:
本次活动前10名选手,将成为蕉岭旅游宣传推介大使。并将与蕉岭县旅游局、蕉岭县广播电视台、梅州市客家围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约,参加宣传推介蕉岭旅游的活动。
奖项四:
设立幸运参与奖800名,各奖一份精美礼品。
七、赛程安排:
本次活动分报名、初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期(7月15日—8月15日)
第二阶段:初赛期(8月20日)
由评委选出30名选手进入复赛。
第三阶段:培训、复赛期(8月22日—8月30日)
培训时间:8月22日—8月30日对30名选手进行集中培训。
复赛时间:9月10日
30名复赛选手将于9月10日参加2007“魅力蕉岭”旅游使者形象大赛的复赛。复赛将评选出20名选手进入决赛。节目由蕉岭县广播电视台录播。
第四阶段:培训、决赛期(9月11日—9月20日)
培训时间:9月11日—9月20日对20名选手进行封闭集中培训。
决赛时间:9月25日
20名选手将于9月25日参加决赛,比赛将决出各个奖项。决赛当晚才艺表演将作为2007“魅力蕉岭”旅游使者形象大赛的闭幕式暨中秋晚会,节目由蕉岭县广播电视台现场直播。
中共蕉岭县委宣传部
蕉岭县广播电视台
蕉岭县旅游局
梅州市客家围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