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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与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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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8 23: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抢劫与敲诈
我于某天傍晚开着私家车在野外瞎兜风,去用心感觉这个美好的世界,车突然于一荒郊的小路上抛锚了,我一看原来没汽油了。
天色将晚,怎能将车开到附近加油站去呢?这可急坏了我这个老实人。
这时恰好有另一部小车迎面开来,我急中生智站到路中央向他打停下的手势。
小车很驯服地停下来,接着一个神色惊恐的小脑袋探出来问:“你想干什么?”
“我的车没油了!”我大声音地对他说“想向你借点汽油。”
我魁梧的身躯可能令这个小子司机害怕,但我也来不及作解释。
“先生,这是我身上的全部现金,一共1000多元。”这个小个子手中着一叠钱递给我,“我的车入了公安的GRS防盗网,24小时有公安监控,你拿不去的。”他的声音有点颤。
我比他更加吃惊,这时西天的晚霞照在我俩的脸庞上,我发现他的脸上充满恐慌,可以想象我的脸显得很狰狞。
“你把我当成抢劫犯了?”我哑然失笑道,”我的车没油了,想借点汽油用,对不起吓着你了,先生。”我的样子真的象黑道人物?可在家老婆经常欺负我啊。
“也就是说你不是打劫的--------”小个子的声音平稳了许多。
“是的,我是良好市民。”
“也就是说这1000元还是我的。”他捏了一把自己的脸,还未能从惊魂中回过神来。
“那还有假?”
“你真的只是想借点油?”
“千真万确,先生。”
“好,我喜欢做好事。你给我200元,我给你开回城区的油。”
“什么?”我的角色一下子由抢劫犯的变成了被敲诈者。“为什么?”
“你无故拦停我的车,100块算你侵犯我的正常行驶权的补偿费;你于黑夜有这种非常不雅的动作,使我的精神受到了惊吓,50元元属精神抚慰费,这里有一个国家标准,你可以查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文;50元属汽油费。我的误工费我就不要了--------
“哇,你怎能这样?我不要你的汽油了。“
“那好,给你的名字的地址我,咱们法庭上见。“
“我也不会给你地址和名字。”我冷冷地说,我真怀念刚才那打劫犯的角色。
“我记住了你的车号,你没有办法躲的。“
“随便你。”我忿忿地说。
“这是我的名片。”小个子递上来一纸名片。
阳光律师事务所   吴波.
这是当地最有名的铁嘴大状,这个人可把黑变成白的,把曲的辩成直的,所以当地媒体称他为“金牙吴”。今天我倒霉碰到这个主,缠不过他的。
“我不明白,你刚才开始时那么怕我?”我认裁了,200块钱并不多,但我感到自己变得很矮小了。
“法律向来是跟君子计较的,你若是抢劫犯,我不会为了1000多块和你玩命;但你居然是良民,我只能跟你讲法律。”
“我操你祖宗!”我口头并不能服输。                           
“再骂就加一条侮辱他人人格赔偿,刚才我把你的车号发给了我的同事,你就是打死我,你也会偿命。”他竟然不慌不忙地对着我说。
于是,那一夜,我给人敲诈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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