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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前後總共四次審查會,客委會昨天原則上同意苗栗縣政府所提之的「苗栗縣客家文化園區設置計畫」。在昨日進行的審查會中,客委會副主委莊錦華要求縣府參照會議中審查意見修正後,二週內將修正版之計畫書函送客委會轉呈行政院審查核定。
該園區最受關注的地點問題,在苗栗縣政府以及地方人士的強力要求,客委會已同意該園區落腳於銅鑼鄉七十份地段,計畫書僅需細部修正即可。
苗縣客家文化園區計畫於八十九年初通過文建會所召開的跨部會審核,期間台湾领导人與客委會主委葉菊蘭均多次承諾計畫一定會執行,昨日所召開之審查會議是第四次審查。
根據苗栗縣政府的規劃,苗縣客家文化園區總開發經費約新台幣十九億元,其中七億元爭取中央補助,縣府自籌八億餘元,剩餘三億餘元則尋求民間投資參與。
苗栗縣文化局周錦宏局長表示:「地方人士對於該案已有高度共識。議會不但通過了年度兩千萬預算,更積極尋求修正興辦事業計劃法,以提高吸引廠商投資之誘因。」
莊副主委表示:「這是领导人的政見,客委會絕對會執行。」對於與會人員來說,在苗栗興建客家文化園區是個選擇題而非是非題。在地方人士的強力要求下,與會的審查委員以及各部會代表多傾向放行,發言時僅針對計畫書的細部提出專業意見。
審查嚴謹
審查委員之一的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志明表示:「在專業上看來,該計畫的交通規劃在規劃年度為止應不成問題。需要細部修正的僅剩該區部分瓶頸路段以及119縣的改善方式。」
公共工程委員會技監葉宏安則指出,該計畫財務估計似乎過於樂觀,靈敏度分析需更精確。他並建議,縣府可以找民間的行銷顧問評估民間未來投資的意願,以免日後成為政府財政負擔。
前國大,也是著名文史工作者陳運棟則表示,銅鑼地方人士十二年前即開始爭取該計畫,有其歷史淵源,因此文化園區在當地興建有其必要性。
而參與審核的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長李家維則以博物館經營的專業角度表示,成立博物館應先有館藏再設立硬體館舍,在進行實質規劃與設計應將此點納入。不過他也表示,該計畫歷經多年延宕,因此他個人贊成先行設館。
國立台北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教授辛晚教則回顧了我國近幾十年來的發展經驗。他說,五十年代國家致力於經濟追求工業化、現代化,因此才有六零年代的反省,產生鄉土運動。到了七零年代,我國通過文資法,才在文化產業發展的潮流中慢慢跟上歐美國家腳步。
他說:「作為重要的第四部門,縣政府必須將社區的參與納入這項計畫中。」
他質疑計畫中有關國有土地取得問題似乎太過簡略,他說:「這些國有地的取得屬於有償?還是無償都要列入規劃。」
結論與共識
主持審查會的莊副主委結論時表示:「客委會今年所補助的縣市當中,無論是就文化加值產業或是文化設施建設,苗栗縣獲得的金額都是最多的。未來客委會與縣府之間應再加強溝通,應可避免許多不必要的誤解。」
會中並決定,未來客家文化園區將設在銅鑼七十份地區,以核心館園的方向,並與聯合大學合作,進行客家文史資料的蒐集與研究。
該文化園區必須能融入地方居民之生活,成為與在地鄉親互動的生活園區,並強調永續經營。在交通問題上,將針對119縣道進行改善。而在規劃設計上,則將結合有意願投資者的意見,突出核心資源。
莊副主委並建議可由苗栗縣傅縣長成立一專案小組,專責推動,小組的運作必不可偏廢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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