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676|回复: 2

梅州市将举办“客韵飘香”首届新山歌创作大奏演唱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5-26 12: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市将举办“客韵飘香”首届新山歌创作大奏演唱会(摘自今日梅州日报第一版)

  为弘扬客家文化,传承客家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梅州”的发展战略,努力打造集客家文化之大成的“世界客都”和全球客家人的心灵家园这一目标,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氛围,市委宣传部拟定在2006年5月至9月期间举办“客韵飘香”梅州市首届客家新山歌创作、演唱大赛活动。旨在通过活动,推出本地优秀作品和本地创作、演唱人材、挖掘、传承、发展客家山歌,做强做大客家山歌,让客家山歌冲出围龙,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此次大赛由中国共产党梅州市委宣传部主办,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梅州市广播电视台、梅州由报杜、梅州市戏剧家协会、梅州市音乐家协会协办。
  大赛时间:2006午9月下旬。
  大赛地点:在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厅。
  征集作品及演唱要求:(一)词曲应具有客家山歌特色、有鲜明的时代精神、有创新的艺术表现手法;(二)近年来的优秀歌曲作品亦可参赛。送选作品要求词曲完整,不能只送词或曲。一般不要求送录音或录像;(三)词曲作者、演唱人员应属梅州籍(含祖籍)或在梅州居住满两年以上的人;(四)演唱可采用民族、通俗、美声唱法,形式以男女声独唱、对唱、重唱(不包括合唱及器乐曲等);(五)演唱语言用客家话或普通话均可;(六)所送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七)参赛作品词、曲要求A4纸打印,一式15份;(八)征稿截止时间6月30日。作品邮寄梅州市委宣传部丈艺科(联系人:熊启亮,电话:2248785)。
  奖项、奖全设置:(一)词、曲创作拟设优秀创作奖5名、创作奖10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二)演唱大赛拟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奖全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
                                                                                2006年5月2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5-26 12: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5-29 18: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歌创作再多也没多少人听。。。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存档|手机版|返回页顶|客家风情——客家人·客家网 HakkaOnline.com

GMT+8, 2025-2-4 21:55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akkaonline.com

手机扫码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