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7-3-16 22: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國道是交通部主管的,都是高速公路,以梅花為標誌,目前僅有一、三、五號有中文名稱(一號中山高速公路、三號福爾摩沙高速公路、五號蔣渭水高速公路),其他二、二甲、四、六、八、十號目前沒有中文名稱.
省道原本是省交通處管的,凍省後由交通部接手,以倒三角為標誌,編號也從1開始,但省道有兩類,一類是普通公路,另一類是快速公路,快速公路編號從61號開始(目前好像編到88號了),快速公路除了61號是半封閉式(快車道封閉式,慢車道開放式),其他的都像高速公路是封閉式的.
此外,由縣交通局主管的縣道則以長方形為標誌,編號為三位數字,鄉道目前也是縣政府管,冠上縣和數字,比如「苗25」.
台灣所有公路編號的方式依序是由北向南、由西向東遞增,奇數是南北向公路,偶數是東西向公路.支線則在數字後方以甲乙丙丁...表示,如國2甲、台2丁.
高速公路與快速公路的差別在道路設計標準不同,高速公路速限較高,一般是100或110(特殊路段可能是90、80),快速公路速限一般是90或80.高速公路只准汽車行駛,快速公路除了汽車,大型重型機車(250cc以上的摩托)也可以行駛,但不能附載乘客且必須全天開大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