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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123名矿工被困井下,生还希望渺茫。事故原因是矿主违法违规违章经营。梅州市政府、兴宁市政府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鉴此,省委省政府决定:
梅州市长何正拔停职检查,兴宁市长曾祥海停职检查。
昨日,兴宁黄槐镇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现场拯救指挥部在拯救现场召开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通报了事故的情况,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会上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自昨晚7时30分止,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经核实共有123人被困井下,其中主井36人,副井87人。这一数字比一天前增加了21人。这是抢险指挥部在进一步加强、完善了对该矿场失踪人员的调查统计后,通过对矿工家属、矿场负责人和未在事故中被困的矿工调查发现的。新发现被困人员分别为12名“排渣组”和9名“掘进组”成员。
根据监察部部长李至伦的指示,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一行已经于8日晚间抵达大兴煤矿,参加事故调查。同时前来大兴煤矿参与调查的还有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的负责人。
事故发生以后,矿主和主要管理人员逃匿,严重影响了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省抢险指挥部要求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对已逃匿的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缉。目前,11名事故主要责任人中,已经有大兴煤矿上级总公司大径里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兴煤矿经理、大兴煤矿董事长、负责安全生产的副矿长等10名人员归案。此前的8月8日已经有大兴煤矿老板曾繁金和技术总监罗贤昌被公安机关实施监控。
省政府决定从昨日起至9月底,全省所有煤矿进行停产整顿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无证照、证照不齐全、违规开采或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其他按规定应予以关闭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停止供水供电、拆除设备、炸毁井筒、填平场地、遣散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在停产整顿期间,对违令生产、明停暗开的矿井,除依法追究矿主的经济、法律责任外,要对矿井所在地的政府及监管部门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按省抢险指挥部要求,兴宁市抽调了550名干部,按照一个被困矿工家属一个工作组的要求,成立了123个工作组,负责被困矿工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至昨日为止,74名被困矿工家属已得到妥善安置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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