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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題 2005 第三屆台湾客語童詩大賽
公告單位 新竹縣文化局藝文推廣課
指導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台灣省政府‧新竹縣政府 . 新竹縣議會
主辦單位 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 . 新竹縣議員徐茂淦服務處 . 新豐扶輪社
協辦單位 新竹縣文化局 . 新竹縣衛生局 . 湖口扶輪社 . 新埔扶輪社 . 羅世績診所 . 竹北市公所 . 新埔鎮公所 . 新豐鄉公所 . 正翔診所 . 朱先營診所 . 力霸房屋 . 新苗汽車 . 中油公司 . 世霖建設 . 泰旻鋼鐵
徵文作業要點
1. 限定 10 行,每行以不得超過 9 字為原則。須以童詩創作方式書寫。分學生組(國中、小學生)及社會組。
2. 除繼續關懷客語富興之宗旨,今年特別響應政府健康台灣政策,增列「健康童詩」類別,內容含括健康飲食、健康促進、菸害防制等議題,提醒並鼓勵大家共同關心。
參加對象
A. 學生組:台湾國中、小學生。
B. 社會組:高中職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上述參加者均須以客語發音創作。
獎金
1. 學生組首獎獎金新台幣六千元、貳獎獎金新台幣三千元、參獎獎金新台幣兩千元、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
2. 社會組首獎獎金新台幣一萬元、貳獎獎金新台幣六千元、參獎獎金新台幣四千元、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
3. 前三名另贈獎座,佳作者頒發獎狀一面,另擇優各錄取入選十名頒發獎狀、獎品各一份。
參選規定
1. 入選作品以「篇」計,參選作品以每人二篇為限,作品須註明使用腔調。
2. 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四千元者,預先扣繳 15 %所得稅。
3. 送件時需填具報名表。(報名表及簡章請逕洽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索取或至新竹縣文化局網站下載列印 http://www.hchcc.gov.tw 。洽詢電話: 03-5596560 、 5597968 )
收件日期
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三十日 止(以郵戳為憑),將稿件掛號郵寄至新竹縣新豐鄉員山村信義街四十號-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收(信封上加註「 2005 年第三屆客語童詩創作大賽」字樣)。
揭曉
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日 ,頒獎時間另定。
得獎名單將於報章媒體及新竹縣文化局網站公告,並專函通知。
參選須知
1. 作品需以 A4 直式,橫書 14 號細明體繕打。作品需列印三份,不得署名、加註任何記號或圖畫。若有用格稿紙繕寫,亦請影印(含原作)三份,並附報名表於首頁上。
2. 參選稿件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影印本。
3.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為原創作者與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所有,原創作者必須簽署同意書,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並有優先出版權,不另計稿酬。
4. 參選作品需以未曾發表者為限,不能有抄襲、翻譯、改寫之情形;如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名次,追回獎金、獎座外,作者應自負法律等責任。
報名表 報名表DOC (Word檔31K)
聯絡電話 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 03-5596560 、 5597968
公告日期 94/06/03~94/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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