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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7 15: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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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潮、惠徭僮的向化
潮州原住民的向化資料不是很豐富。最早是“明洪武間(西元1368—1398年)袁漳,字彥清,號鯤潭,嘗委署巡司事。復委招徭,人咸德之。袁齊,字伯瑪,號樂雍,鯤潭公之三子。值海寇攻邑,邑侯陳公與公計召徭弋戰捷。府主羨公智略,委招潮、惠二府,徭僮悉向化,有司奏聞,蒙溫旨獎勵,賜金幣寶鈔回家。”又光緒版《海陽縣誌•雜錄》:“明永樂五年(西元1407年)冬十一月,畬蠻雷文用等來朝。初,潮州府有稱畬長者,即瑤類也。衛卒謝輔嘗言:海陽縣鳳凰山諸處畬民遁人山谷中,不供交徭賦,乞與耆老陳晚往招。於是畬長雷文用等凡百四十九戶俱願復業。至是輔率文用等來朝見明成祖,皇帝命各賜鈔三十錠彩幣,表裏細絹衣一襲,賜輔、晚亦如之。”又上文「邑侯陳公」呼應《實錄》所載:成化十八年(西元1482年)馬平主簿孔性善言:“谿峒蠻僚,雖常梗化,亂豈無因。昔陳景文為令,徭、僮皆應差徭,厥後撫字乖方,始仍反側。誠使守令得人,示以恩信,諭以禍福,亦當革心。”這些是潮州徭僮的向化隻字片語。但向化情形,鳳凰山民的“俚”、“徭(畬)”又如何管理呢?
《明史》載:“…海陽縣三饒地置,治下饒。…有大埕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西元1394年)置。南有黃岡、西有鳳凰山二巡檢司。”而黃岡置巡檢司主要是防倭寇,鳳凰山置巡檢司顯然因為鳳凰山有山民“俚”、“徭(畬)”,鳳凰山民蘇孟凱是經過官方的“教化歸順”,才會「自為鬥老」。
從歷史文獻上看,今所知的少數民族的“土司制度”見諸史籍的,是在朝廷以宣慰司,宣撫司、安撫司,長官司,巡檢司等大小不同等級,以父傳子、子傳孫的世襲制。朝廷採用“以夷制夷”的方法,即當地“夷”民的首領任命為邊地世襲土官。而“土司制度”是源於唐代,但到元代才初步形成,到明代以後才發展成了一個完整的體制。我們從前段“潮州徭僮的向化”的資料,足以證明「鳳凰山民蘇孟凱,與弟蘇晚、子蘇隆,自為鬥老。」是歸附後官方給予的世襲土官待遇,負有籌糧收款等任務,才會因「租佃問題」造成被征剿結果。相當幸運的是,因為《告示》所提供的訊息,才可豐富潮州、惠州徭僮的向化情形。除此而外,歷史上還有一些少數民族的名稱需要澄清,而所謂的“峒”、“寨”都是原住民歸附官方後,官方給予的世襲土官官階名稱兼地方機構。如《清史稿》“明洪武元年,以黃威鋆為土官,以失印廢為峒,降巡檢。傳至黃元吉,清初,歸附,仍予世職。”又《清史稿》“上映峒。宋置州。明初,廢為峒,以許尚爵襲。傳至許國泰,清順治初,歸附,仍予舊職。湖潤寨。宋時置州。明初,廢州為寨,降巡檢司。傳至宗熙,清順治九年,歸附,仍給巡檢司印,世襲。”等等。
而元代“土司制度”到明代也有“土流並治”或“兼治”或“參治”的制度,因此「鬥老」既是地方住民的的領袖,也是地方官吏的輔佐,有相當的權利。明代戴璟的《廣東通志》卷35:“潮州府民有山畬,…舊志無所考。我朝設土官以治之,銜曰畬官”可以佐證「鬥老」的地位,又如以下文獻。
嘉靖《潮州府志》,卷5,《官師志》〈饒平縣知縣•張濬〉條,順治《潮州府志》,卷4,《官師部》〈饒平縣知縣•張濬〉條都有記載。事情是饒平剛剛建縣才三年,明成化十六年(西元1480年),饒平縣知縣張濬因為鬥老謝全「頑梗亂政」,蔑視法紀,將謝全鞭笞至死。謝全的兒子向「當道」即中央政府提出訴訟。導致張濬恚怒抑鬱,病疽而死。
謝全既能「頑梗亂政」,當然是官方給予的世襲土官「鬥老」的待遇無疑,因此鳳凰山民蘇孟凱「自為鬥老」呼應「鳳凰山巡檢司」,是完全合理的。
(三)明永樂皇帝敕諭
也就是這樣的背景,弘治六年(西元1493年)當“蘇孟凱事件”發生時,潮州知府周鵬饒平縣令陽宏顯然相當難以處理這個棘手問題,才會一拖七年,顯然是為了避免謝全事件”再次翻版。爾後到葉元玉上任時也才會「百方遣人齎示撫諭」,原因是事起「租佃問題」,而潮州“徭僮”的向化歸順,明朝的條件是「免徭役的」,劉志偉教授在《國家與社會之間》一書中介紹過,嘉靖《德慶志》卷16,《夷情外傳》保留著明永樂十年(西元1412年),皇帝給了徭僮們這樣一道敕諭:
恁每都是好百姓,比先只為軍衛有司官不才,苦害恁上頭,恁每害怕了,不肯出來。如今聽得朝廷差人來招諭,便都一心向化,出來朝見,都賞賜回去。今後恁村峒人民,都不要供應差發,從便女生樂業,享太平的福。但是軍衛有司官吏軍民人等,非法生事,擾害恁的,便將著這敕諭,直到京城來奏,我將度治他。故諭。(編注:恁即你們)
正是皇帝「都不要供應差發…但是軍衛有司官吏軍民人等,非法生事,…我將度治他。」的這種背景下,廣東的“徭僮”才同意歸附入籍為民。
問題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明永樂皇帝朱棣死於永樂二十二年(西元1424年)。明初的賦稅以糧為主,銀絹為輔,分夏秋兩季徵收,還規定農民要服各種徭役,並交納特殊的土貢等等。潮州“徭僮”雖免於徭役,但永樂死後,一直到明成化、弘治,已經是五六個皇帝。明弘治六年(西元1493年)時鳳凰山蘇孟凱雖然「自為鬥老」,但明初的賦稅“糧長制”實施後岀了弊端,到了明朝中葉時,土地已經被貴族大地主兼併的情況相當嚴重。全國納稅的土地,約有一半為大地主所隱占,拒不繳稅。另一方面地主又苛刻農民,導致社會矛盾激化,農民起義接二連三地發生,而明王朝受制於“利益團體”無力改革,也處於危機四伏的境地。
就是這樣,鳳凰山民蘇孟凱原來是「免徭役」的,到後來變成要「繳徭役」。本來可以安寧地讓自己的生活按照原來的軌道運轉,但碰到糧戶苛刻,官吏好強,才會申訴權利來保衛自身的利益。賦稅的弊端顯然由後來接二連三的農民起義以後,明代才由張居正“一條鞭法”改革賦稅解決部分問題。因此,潮州知府葉元玉的「乃不得已,備將極惡情由,呈請撫按等衙門,調兵征剿。」無非是將山民的樸實忠厚,被剝削而稍事抗議,還被當成是野蠻的、無知的、沒有知識的看待。嗚呼!可憐他們被征剿殺,還被安上一條「蘇逆賊」的罪名,顯然歷史應該還給他們一個清白。
(四)性類徭僮的意義
瞭解了這一段後,接著討論現在饒平山區現有的客家人及畬族,但他們的祖先和《告示》中所說的:「性類徭僮」是什麼關係?
《告示》中段前說:「會同排年詹彥珍、佃戶藍廣等,並宣化都糧戶余允勤等,從公查勘得:本都上中下饒田土,原係宣化等都與本都並海陽縣糧戶田業。自古各饒人民佃耕照種,遞年納租無缺。」中段後說:「將中饒界內田地,指作上饒,下饒界內田地,指作中饒,要得加取。佃人亦性類徭僮,豈肯依從?」
根據中段前內文意旨,上中下饒田土,都是向糧戶佃租土地來耕作,且到饒平置縣時,已是經過佃人子孫世代開墾寬廣。根據中段後內文,意思是上中下饒田土,田主胡亂指界加稅,這些佃人也是和徭僮一樣,怎麼肯接受呢?「性類徭僮」這一句話是《告示》中唯一寫到的民族分類,全篇既沒寫“客家”也沒寫“畬”,那到底什麼是「性類徭僮」?
「性類徭僮」可以看作官府對上中下饒田土佃人的身份界定。
“徭”是什麼?光緒版《海陽縣誌•雜錄》載:“明永樂五年(西元1407年)冬十一月,畬蠻雷文用等來朝。初,潮州府有稱畬長者,即徭類也。衛卒謝輔嘗言:海陽縣鳳凰山諸處畬民遁人山谷中,不供交徭賦,乞與耆老陳晚往招。於是畬長雷文用等凡百四十九戶俱願復業。至是輔率文用等來朝見明成祖,皇帝命各賜鈔三十錠彩幣,表裏細絹衣一襲,賜輔、晚亦如之。(《明實錄》,卷73,《太宗文皇帝實錄》〈永樂五年十一月辛酉初八日〉)。這樣,歷史上唐代陳元光時的“蠻獠”的“獠”,到了明永樂《實錄》時則稱為“徭”,也即是“畬”了。
次言“僮”,今廣西少數民族原唐代“獠”或“僚”人,到宋元年間稱僮族。民國時稱“獞人”,後又稱“僮族”,又因“僮”字有歧視意,西元1956年國家以健壯、興旺、健康、發達之意,稱“壯族”。又《明史》廣西古田僮黃朝猛、韋銀豹等…隆慶中,總督殷正茂擊破古田,…於是寨老樊公懸、韋公良等踵軍門上謁,自言十寨共一百二十八村,環村而居者二千一百二十餘家,皆請受賦。右江兵備鄭一龍、參將王世科,謂十寨既請為氓,當以十家為率,賦米一石。村立一甲長,寨立一“峒老”,為征賦計。因此“僮”也就是“峒”,或者是“洞”。“峒老”也就是前面鳳凰山蘇孟凱“俚”的「鬥老」,相同都是“頭人”、“領袖”的意思。
又「性類徭僮」一詞本就已有一體的意思,廣東徭僮有皇帝向化的敕諭,又有袁漳、袁齊父子,委招潮、惠二府,徭僮悉向化。可見徭僮在時代上是相類族群,從宋代劉克莊《漳州喻畬》的:“凡溪洞,種類不一,曰蠻、曰猺、曰黎、曰蜑,在漳者曰畬”。又如前二段說明,“蠻獠”的“獠”就是徭、瑤和畬。又“僮”就是唐代的獠、僚、獞、峒、洞、和今壯族,可見不管名稱如何都是同源於唐代的“蠻獠”。當然今天如果要說的清楚的話,“畬”是閩的主人源於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俚”是粵的主人源於《隋書》。因此《告示》中的「性類徭僮」的意思就是“畬”和“俚”。
(五)客家人和徭僮
有趣的是,《告示》說:上中下饒田土佃戶「性類徭僮」,但上中下饒就是饒平客家人自古就居住的地方,為什麼明明是客家人,《告示》不稱呼客家反而說成徭僮呢?當然不稱呼客家人是因為古早以前客家沒沒無聞,還在隱形階段,清代後客家出了名才被大家知道的緣故。問題是明代潮州府官方顯然將饒平客家人當徭僮看待。饒平客家人是徭僮嗎?相信很多人是不承認的。另外明代饒平鳳凰山的「鬥老」一詞,今天是否在饒平仍存在呢?但我們從《饒平客家話•民間俚語》的例句:“聽講阿旺伯家分開,你去做「老大」(注:老大即調解人)”。又“俺下手腳份遞到幾百銀就算財氣了,「頭老」個個遞到幾千銀啊(注:頭老即領導者)”。這邊很明顯的,二個詞句中的“老”,都跟年紀沒關係。前句「老大」現為畬族「鄉里領袖」的意思,而後句「頭老」明顯的就是「鬥老」。而且饒平客家俗語稱為“俚語”,這樣,饒平客家和“俚”及“畬”的關係之密切,顯然已然清楚不過了。反過來說《告示》說:「上中下饒世代佃人子孫」,如果這些「上中下饒世代佃人子孫」是漢人,官方當然就不會有「性類徭僮」文字出現的可能。
從饒平地理區隔看,今日的饒平“客家”在群山盆地中間如牛皮社、蓮塘社等七八個社,而周圍包括鳳凰山在內的群山半山腰間深處有“俚”和“畬”。當“徭僮”開始漢化時,“俚”基本已經消失變成“徭僮”的一部分,這時候的“畬”也已經不是早先的福建“畬”,它實際已經是“俚”和“畬”的綜合體,爾後再演變成“畬客”,而從“畬”演變成“畬客”的過程中,仍然是“畬”的族稱因為混亂所造成的原因。我們從畬族自稱“山哈”或“山達”,意為居住在山裏的客人,或在山裏搭棚而住的人。就可以知道“山哈”或“山達”同時可以變成“山客”或“畬客”或“棚民”,這些稱呼對今天的客家而言我們不熟悉,其實他最接近我們,這邊先談“棚民”。
清康熙六十年(西元1721年)台灣爆發朱一貴事件,《清史稿》紀錄一段從島內燒到內地資料。內容是,上杭民溫上貴往台灣從一貴得偽元帥劄、印,還上杭,煽鄉人從賊。聞一貴誅,走江西,結棚匪數百,謀掠萬載。知縣施昭庭集營汛剿捕,擒上貴及其黨十數人,並伏法。大學士白潢等條奏禁戢棚匪,滿保疏言:“閩、浙兩省棚民,以種麻靛、造紙、燒灰為業,良莠不一。令鄰坊保結,棚長若有容庇匪類,依律連坐。有司於農隙遍履各棚,嚴加稽察。浙江鄞、奉化等二十七縣,福建閩、龍岩等四十州縣,皆有棚民,宜如沿海州縣例,揀員題補。”詔從之。可見即使到清朝,當時高屏地區不是僅“潮州人(今嘉應州人)”還有閩西上杭人“棚民”的客家人,並且當時他們在台灣被稱呼為客家人,但回到上杭就被稱呼為“棚民”。接著再談“山客”,同時回顧客家名稱出現的時間與年代。
(六)客家名稱出現的時間與年代
客家在台灣出現的名稱依序是“客、山客”和“客仔”和“客民”和“客人”和“客子”。如;清康熙五十六年(西元1717年)的《諸羅縣志•卷八風俗》載:「佃田者…潮人尤多,厥名曰客;多者千人,少亦數百,號曰客莊。…唯潮之大埔、程鄉、鎮平諸山客,…各莊佃戶,山客十居七、八,靡有室家,漳、泉人稱之曰客仔。客稱莊主,曰頭家。…」清乾隆五十六年(西元1717年)劉良璧重修的《台灣府志•卷十九雜記•叢談》載﹕「南路淡水三十三莊,皆粵民墾耕。辛丑變後,客民(閩人呼粵人曰“客仔”)與閩人不相和協;再功加外委數至盈千,奸良莫辨」清康熙五十九年(西元1720年)的《台灣縣志》載﹕「客莊潮人所居之莊也,北路自諸羅山北上南路自淡水溪而下,類皆潮人聚集以耕,名曰客人,故莊亦稱客莊,每莊數百人,少者亦百餘。」清雍正二年(西元1724年)藍鼎元《論治台灣事宜書》載:「廣東饒平、程鄉、大埔、平遠等縣之人,赴台傭雇佃田者,謂之客子。每村落聚居千人或數百人,謂之客莊。」而今天我們通常使用的“客家”一詞,在清朝台灣的典籍中均不曾見有記載,且台灣這些“客仔”稱呼都是由福建漳州、泉州人最先叫出來的。
至於“客家”一詞最早出現是在大陸,它比台灣的“客、山客”和“客仔”要早20多年。如;清康熙二十六年(西元1687年)張進修、屈大均的《永安縣志•卷一•地理五•風俗》載:「寬得人習勤儉,衣食罕缺,…其高曾祖父多江、閩、潮、惠諸縣遷徙而至,名曰客家。」道光年間的《佛崗廳志》載:「國初,自惠、潮、嘉及閩之上杭來占籍者為客家。」道光年間的《新寧縣誌•學制》載:「新寧縣沿海地寬,先於雍正年間及乾隆五、六等年,有惠、潮各屬及閩省人民曾、廖等姓陸續就耕,積至二千餘戶,屢請入籍,皆為土著所阻。乾隆二十九年,學臣邊繼祖奏請入籍加額,經部臣駁查,當將各“客童”等照例撥回原籍冊報,茲“客童”廖洪複以乞請開籍,赴都察院具控。欽奉諭旨查辦,當即委員前赴新寧清查,現在“客戶”共二千二百零四戶…請附籍新寧應試…另編“客籍字型大小”錄取。」
可見不論是“客、山客”和“客仔”和“客民”和“客人”和“客子”或“客家”,最早出現在文獻上的時間在清康熙二十六年(西元1687年)以後,而且一開始也不普遍,甚至明崇禎十二年(西元1639年)《東莞縣志》還稱客家人為“獠”。《新會縣志》甚至在客字旁加個“犭”。連敦煌寫本《壇經》也寫:“大師遂責惠能曰:“汝是嶺南人,又是獦獠。若未為堪作佛法!”。所以清康熙六十年(西元1721年)朱一貴事件時,屏東“客、山客”回到上杭後,《清史稿》紀錄是上杭民溫上貴還稱作“棚民”,實際上也是如此,它說明客家由“棚民”變做“客家”的事實。
(七)畬客的意義
歷史上有很多“畬客”一詞。在稱謂上的敘述;有地方習慣的「麗水畬民當地漢民稱之為“畬客”,就是來開荒的人。」有學者的「畬民是農民的一種,他們習慣火耕,喜遷移,得名畬。因為要和一般業農的人民區別,所以叫他們畬人、畬民,因為他們來去無常,所以叫他們“畬客”。」有語言分類兼民族稱呼的「溫州方言主要有甌語、閩語、蠻話和蠻講、“畬客”話和金鄉話五種。」有文史風俗紀錄的如;浙南清同治《景寧縣誌》載:峭壁之路,平常攀越維艱者,“畬客”皆闢之。及浙江畬族種的稻,被稱作“畬禾”,種的玉米,被稱作“畬客豆”。及《建德縣誌5風俗》載:“畬客”也信佛,久旱必舁神互禱,謂之接佛。及民國《建德縣志》載:“畬客”乃重做功德。及明朝萬曆古田紅曲「田家多制曲,“畬客”少租山。」及《衢志•卷八•風俗志》載:龍南山中有“畬客”,其婦恆終歲赤足與南子雜居作度日,不與漢族通婚。
“畬客”一詞也有漢畬對立的;如明鄺露《赤雅》載:徭名“畬客”,古八蠻之種。又如,「“畬客”是漢族人對畬族人的通稱,對畬族姑娘叫“畬客妹”,不含貶義。“畬客婆”,是當時縉雲人對畬族婦女的背稱,當面稱呼,略含貶義。」又如畬族稱謂忌:「畬民忌被稱為“畬客”,尤忌“畬客仔”、“畬客婆”,認為此乃蔑稱。故只可稱其為“畬民”、“畬族人”或“山哈人”或“山達人”。」又如,「他們的宗譜和歷史記載都叫畬族,這個名稱並不帶有侮辱性質。福建的畬民也認為“畬”字原來是無惡意的,不過“畬”與“蛇”同音,他們怕確定叫畬族的名稱以後,漢族仍像過去一樣叫他們“畬客”……。」又如,“畬客”在舊社會是受歧視以至鄙賤的。小孩子交給“畬客”去哺養,也是低賤視之,這樣就容易養大。
從上,“畬客”有認為歧視的,有的卻不是如此,地域上的差別應是很大。我們無法想像“畬”與“蛇”同音及“畬客”同詞,究竟歧視是出在“蛇”的問題上?還是出在“客”的問題上?就變成是歧視以至鄙賤。照上面的意思,大致“畬”與“蛇”同音,一旦被稱“畬客”時,就是完完全全意思的“蛇”。換句話說他們認為「畬不是“蛇”,客才是“蛇”」,但這篇文章未發表出去釐清一些族群問題前,客家人反而認為「畬是“蛇”,客是“漢”」。今天透過告示的解讀,他們是一體的。我個人的理解是族群之間的對稱從無好話,如漳州人稱泉州人“白水(泉字拆開上下)”,本省人稱外省人“豬”,稱原住民、洋人“番”,客家人被稱“客仔”就翻臉等等,因此上面“畬客”這裡面意思都是指“畬”但內容則是“畬客”。但前面我們談過當“徭僮”開始漢化時,“俚”基本已經消失變成“徭僮”的一部分,同時這時候的“畬”也已經不是早先的福建“畬”它實際已經是“俚”和“畬”的綜合體,所以不論所有內容是“畬客”的資料或文獻,外表是指“畬”,其實也就是“徭僮”。而當“畬客”產生「歧視以至鄙賤也是低賤的」時,有二股力量開始分化促使它演變成“畬”和“客”,一股力量是漢化和歧視所產生的力量,一股是鳳凰圖騰和石壁圖騰所產生的力量。
我們以饒平為例,“客家”在群山盆地中間如牛皮社、蓮塘社等七八個社,而周圍包括鳳凰山在內的群山半山腰間深處有“俚”和“畬”。從客家人的牛皮社、蓮塘社等七八個社和台灣原住民“社”的稱呼一樣,“社”也是由“畬”轉化而來,因此饒平客家源於“徭僮”是有道理的。當“徭僮”開始漢化時,同時也是“畬”演變成“畬客”和“畬客”分野時。前面談到二股力量的漢化和歧視同時作用於鳳凰圖騰和石壁圖騰,造成“畬”和“客”的分野。石壁圖騰在宋帝加持的文天祥等“大官”所造成的影響下(包括北方神祇的塑造、族譜的竄寫)快速的漢化,造成了以盤瓠文化為主的鳳凰圖騰二者之間的差異,直到“客家”名稱出現在文獻上(清康熙二十六年,西元1687年)以後,已經是經過400年左右的區隔。當然在明代《告示》中出現饒平客家人被稱為「性類徭僮」當時,潮州知府葉元玉應該是在歷史的族群混亂稱呼中,主觀中認為饒平人當時是具「徭僮」因子,處於石壁圖騰不明顯及半教化(漢化)或半開化之間的定義。回溯《告示》石碑文刊出後,當時的饒平人想必「性類徭僮」是當然耳,即使經過數百年也沒有人有任何異議。只是當今天“畬”和“客”分野已近300餘年,我們才會奇怪客家人怎麼是源出於“徭僮”的問題。
(八)畬客的分野
“畬”和“客”的分野,就饒平而言,今天鳳凰山的“畬”族和客家都是經過趨向接受現實與教化,因此語音上才會相同的,比較大的差別在婚喪的文化上。當然理論上“徭僮”文化比較頑固的鳳凰圖騰應該保有較多的原始語音、詞彙,“徭僮”文化上比較鬆動的石壁圖騰,語音、詞彙和文化趨向統治語言和文化。不過饒平客家話無論在語音、詞彙上都存在更多的古越語、南越語,已彌足珍貴。我認為客家人既然是分別是“俚”或“畬”,然後再由“俚畬”轉變成“徭僮”、“畬客”,再演變成“畬”和“客”分野。至於客家話的形成,簡言之就是廣東“俚”和福建“畬”長期融合再加上“統治語言”的介入後的融合體,但名義上雖然是客家話,“俚”卻隱藏在內,因為饒平客家話的俗語稱“俚語”。而“畬語”呢?“畬語”就像“畬”在“徭僮”演化情形一樣,將“俚”隱藏在內,所以“俚族”消失演化出“畬客”,所以“畬語”消失演化出“俚語”,實際上是兩不相欠,而最後不論是“俚族”也好,“俚語”也好,“畬族”也好,“畬語”也好,最後語言上都由“客家話”承接,族群上則由“畬”和“客”分開承接。至於客家話之間的差異,潮、惠的古“徭僮”經過“社學”實施教化後,閩粵交界區理論上接近鳳凰圖騰,所以保有較多的原始語音、詞彙,但饒平客家人文化上接近石壁圖騰。至於鳳凰圖騰之前的“隋唐或更早以前的原始福建畬”,或許和客家人、客家話相同,已經不可能回到“古越人”時代。應該就各自建立的民族圖騰,維護與創新發揚才是人種演化之道。
清代饒平縣城三饒堡和古八社位置圖
客家今天已經生了根,名稱從饒平的“徭僮”,廣東的“輋”,福建的“棚民”稱呼的過渡時期,大致經過200年左右才開始從“畬客”中分離轉變。許多人不承認,總認為他是“中原士大夫”。不過,和客家一樣,畬族血液上也有“蠶豆症(海洋性貧血症)”現象,看樣子“畬”、“客”在現代醫學上早晚是要被檢驗,就是想分也分不開。其實在文化上也相類似,客家人喜戴斗笠,饒平客家話稱斗笠為“笠婆”,有異於四縣的“笠嫲”,這是語後撮的使用習慣不同所致。又斧頭稱“破頭(po53,通剖)”,竽梗稱“竽符(pu55)”。前者詞彙語音從用具使用目的直譯,後者四縣稱“竽婆”詞彙上得差異相當有趣。但有一個文化大家都相同,過去粵東、大埔、豐順、贛南、閩西各縣客俗婦女晴夏皆戴涼帽,製用竹織。其式為圓箔,中開一空以容頂髻,周圍綴以綢帛,或以五紗羅布分五幅,折而下垂。既可周遮頭面,而長夏操作,可以迎風障日。婦女的辮髮很多是盤成高髻的……髻上可套涼笠,髻端外露前翹。
客家這樣的髮式,潮汕已婚婦女及鳳凰山畬族“鳳凰髻”也是如此裝扮。福建呢?
(九)泉州畬與興化蜑及髮髻
前面談及福建興化是否有“畬”?清同治《興化府志•卷十二》載:閩中興化畬區“擅藍靛之利”。又福建地區畬族主要姓氏為雷、藍、彭、鍾、古等,閩侯縣沿江一帶就集中了相當可觀的疍民,故光緒《侯官縣鄉土志》將水上疍民視為“賤民”,認為他們“習於卑賤,不恥平民,閩人呼之為“曲蹄”,肖其形也。視之如奴隸,賤其品也。大抵閩之蜒族,與粵之疍戶種類相同,與浙之墮民品流差等”。其實這些都是統治者教育出來,漢化完成的就“衣冠族姓由中州南來”高人一等的把戲。泉州也有畬族,分布在德化、安溪和惠安等地,以下說明。
疍民是古代東南沿海少數民族,古稱“蜑”、“蜒”、“疍”、“蛋”以及“龍人”、“鮫人”等,還有“白水郎”、“庚定子”、“科題”等俗稱。他們“以船為生,居無室廬,專以捕魚自贍”。北宋初《太平寰宇記》中《泉州•風俗》條載:“白水郎即此洲之夷戶,……貞觀十年始輸半課。其居止常在船上,兼結廬海畔,隨時移徒,不常厥所。船頭尾尖高,當中乎闊,沖波逆浪都無畏懼,名曰了鳥船。”《太平寰宇記》的《泉州•風俗》只記載有關“白水郎”的這段文字,同書的《興化•風俗》條,僅注明“與泉州風俗同”。可見北宋初的興化灣、湄洲灣也生活著疍民。直到清初,《閩小記》仍有興化“蜒民”的記載。由此推斷北宋時湄洲島有疍民,是有根據的。至今湄洲島民俗仍有疍民文化的流風遺韻。古代疍民“男女皆椎髻於頂”、“衣衫上下兩色”。至今,湄洲島的中老年婦女有梳帆船髮髻於頭的中後部;在紀念媽祖的慶典時,穿上半截紅色、下半截黑色或藍色的外褲,據說這是仿效媽祖的服飾。這種有“椎髻”基形的髮式和“衣衫上下兩色”的變異服式,正是疍民文化特質的遺存。
順著全祖望點明的“鮫人疍戶”的線索,還可以進一步擴展媽祖為疍民的有關資料。南宋紹定二年(西元1229年),莆田紳士丁伯桂在錢塘《順濟聖妃廟記》說:“神,莆田媚洲林氏女,少能言人禍福,設廟祀之,號‘通賢神女’,或曰‘龍女’。”南宋開慶元年(西元1259年)莆田紳士李醜父在京口《靈惠妃廟記》說:“妃,林氏,生於莆之海上湄洲,…或曰‘妃,龍種也’。”指明媽祖為“龍女”、“龍種”。值得注意的是在古文獻中,所謂“龍種”、“龍人”、“龍戶”,皆為疍民的別稱。如明代鄺露《赤雅》說:“蜑人神宮,畫蛇以祭,自云‘龍種’,浮家泛宅,或住水濟,或住水瀾。…能辨水色,知龍所在,自稱‘龍人’,籍稱‘龍戶’,莫登庸其產也。”因此“龍女”、“龍種”也就透露了媽祖原是疍民的歷史資訊。今人祭祀媽祖實在要拋棄“讀些書就數典忘祖”,還指先人為“賤民”的封建惡習。
攝於1868年的潮汕已婚婦女髮型
畬族婦女的“鳳凰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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