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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复之 (1917─)
广东省梅县人。1937年入延安陕北公学学习。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八路军总司令秘书,八路军-二九师师长和政委秘书,-二九师政治部锄奸部科长,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社会部科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办公室主任,中央军委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
建国后,历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文化部副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名誉会长。
1982年任司法部部长兼中国政法大学校长。1983年任公安部部长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政委,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88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3年6月任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名誉理事长、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名誉会长。1995年5月被推举为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名誉理事长。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十四大代表,十五大特邀代表,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http://www.chinanews.com.cn/china2000/zggczgz/zl/zhiguanjl/1_copy(7).htm
[ 本帖由 yanxiuhong9 于 2003-1-8 15:30 最后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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