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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1 22: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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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
三、 重评诗界革命
黄遵宪能以大家屹立于中国诗人中,固然是由于他诗歌创作的实绩。在晚清,龚自珍以后的诗人,成就大者数黄遵宪,但他在文学史上所具有的不可忽视的价值,又与他的倡导诗界革命有关。1868年,当时21岁的黄遵宪写了一首《杂感》诗,这是一首篇幅不短的议论诗,它集中体现这位青年对于古今文变的深邃思考。也就是在这首诗中,出现了后来被反复引用的惊世骇俗的一些名句:“俗儒好尊古,日月故纸研。六经字所无,不敢入诗篇”;“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这些诗句,表现出这位年轻人批判思维及超越独立,不拘一格的学术精神。“我手写我口”这一明白畅晓的表述,后来成为新文学革命思想的一个触媒。它是一点火星,飘落在人们对旧文学感到失望的干柴堆上,终于燃起了熊熊大火。许多文学论著谈到黄遵宪,总以他为近代转向现代的诗界革命旗帜,这是对的。但若论及他对旧诗转变新诗的贡献时,对他的“我手写我口”主张的评价往往偏高。“我手写我口”的价值,也许是作为对传统诗歌写法的挑战的口号的意义,更大于黄遵宪在这方面的实践意义。这是笔者的一种大胆的看法,这种判断是建立在对他的全部创作进行考察之后作出的。在黄遵宪诗中,真正达到这种嘴上怎么说、手上怎么写的境界的作品并不多。把这些主张切实运用于创作,可能在另一些诗里表现得更多也更鲜明一些,这就是经常被引用的《山 歌 <<九章>>.其中如:
人人要结后生缘,侬只今生结目前,一十二时不离别,郎行郎坐总随肩.
买梨莫买蜂咬梨,心中有病每人知,因为分梨故亲切,谁知亲切转伤离!
一家女儿做新娘,十家女儿看镜光。街头铜鼓声声打,打着心中只说郎.
第一香橼地二莲,第三槟榔个个圆.第四夫容五枣子,送郎都要得郎怜.
黄遵宪在 <<人境庐诗草 >>手写本诗后有题记称:十五国风妙绝古今,正以妇人女子矢口而成.使学士大夫操笔为之,反不能尔.以人籁易,天籁难学也.余离家日久,乡音渐忘,辑录此歌,往往搜索梏肠,半日不成一字.只念彼岗头溪尾,肩挑一担,竟日往返,歌声不歇者,何其才之大也."这段记述,说明上述诗章,很大成分在于"辑录",而少创作性质.也说明在诗人的心目中这些诗是来自乡野,与他的其他创作有异.重要的是,象<<山歌>>这样的作品,在他的诗作中只是"特例",而并非"常态".况且,这种以文字记述民间歌谣,或防作民间歌谣的作品,乃是古代人经常的操作,而非黄遵宪所专擅.自唐以来,文人诗集中"竹枝词"一类诗篇屡见不鲜,若是以此为"诗界革命"的先兆,则断难苟同.黄作中也有一些受到史家如胡适等赞评的,如<<都踊歌>>等也同上述,都难说是"我手写我口"的有力证明.所以说,黄遵宪最了不起的地方是他想到了诗应当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写."我手写我口"的价值在于它向着传统的一成不变的写作规范,发出了质疑,并以最浅显和最明确的新概念象数千年的因袭挑战.这种新诗歌的概念有一批有力的实行者,如谭饲同,夏曾佑,林纾,章太炎,严复,马其许,陈立三等,但他们的实践最显著者亦只在于引新名词入师,而表现的形态依然是古典的,谈不上"革命".相反,由于"新名词"与旧文体和"死语言"的极端矛盾,却造成了另一种弊端.梁启超<<夏威夷游记>>有:"我梦天门爱天语,玄黄迎海见三蛙"诸句.他后来作自我批评说:"注字二百余字乃能解,今日观之,可笑实甚也,真有似金星动物入地球之观矣."梁启超在<<饮冰室诗话>>中有一段话,其实是说到了"诗界革命"的弊端:
当时所谓新诗者,颇喜寻扯新名词以自表异.丙,申,丁酉间(1896-1897)吾党数子好作此体,提倡之者为夏穗卿(曾佑),而复生(谭嗣同)亦嗜之. 其<<金陵说法>>云:"纲伦惨以喀私德(caste)法会盛于巴力门(parliament)."穗卿赠余诗云:"帝杀黑龙才士隐,书飞赤乌太平迟",又云:"有人雄器玻璃海,兽魄蛙魂龙所徒" 当时吾辈沉醉于宗教,视数教主非于我同辈同类者,崇拜迷信之极,乃至数约以作诗非经典语不用.所谓经典者,普指佛,孔,耶三教之经,故<<新约>>字面络绎笔端焉.他还说――过度时代,必有革命.革命者当革其精神,非革其形式.吾党近好言诗界革命,虽然,若以堆积满纸新名词为革命,是又满洲政府变法维新之类耶.(<<饮冰室诗话>>)从这些诗例中可以看到,除了只是以新典故代替旧典故,以及由于外来文字生硬嵌如造成新的矛盾之外,这种"诗界革命"的意义是非常微弱的.所以后来的人们评论这场"革命",认为"他们改革有心,创造无力.他们所作的新诗,颇喜寻扯新名词以自表异虽无庸滥腐臭之弊,却不免涩蹇 之病,较之"江西魔派"的诗尤其难懂.夏.谭等对于"诗界革命"的事业,实在是志有未逮".冷静评述自"我手写我口"开始的"诗界革命",也许重要的意义不在是否给旧诗必须改变,而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传达一种旧诗必须改变,至少必须打破固有局面,容纳新进内容这样的信息。事实上,对于旧诗的更新的努力,在黄遵宪之前,便有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实践。胡适在谈黄遵宪的同时,提到了金和。金和生于1818年,死于1885年。他比黄遵宪早,没有赶上戊戌变法那场灾难,倒赶上了太平天国的战争。胡适格外称赞了金和记述南京被陷的日记体长诗《痛定篇》。此诗的好处是说理清楚通顺,接近口语,而这些却是更晚的那些新体诗的试验者所缺乏的。如他的《军前新乐府》之《半边眉》便是这样的作品。金和的《十六日至秣陵关遇赴东坝兵有感》也是记事之作:
初七日未年,我发钟下山。蜀兵千余人,向北驰怒马。
传闻东坝急,兵力守恐寡。来乞将军援,故以一队假。
我遂从此辞,仆仆走四野。三宿湖熟桥,两宿龙溪社。
四宿方山来,尘汗搔满把。憎舍偶乘凉,有声叱震瓦。
微睨似相识,长身面甚赧。稍前劝勿 ,幸不老拳惹。
婉词问何之,乃赴东坝者。九日行至此,将五十里也。
用传统乐府的方式,记述途中所见,完全是纪实,却极生动明晓,讽刺之意溢自笔端。胡适说金和此类诗是"有心人的嘲讽,不是笑骂,乃是痛" 。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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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韩江不肖生 on 2004-11-21 at 22: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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