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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1 19: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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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与社会研究伦理
其实,我要的就是大家这样的答案,请看下文:
虽然研究伦理本身是一个很有争议性的话题,但在一些基本的原则方面学术界已达成共识,以此构成共同的学术规范。比如自愿参与、不伤害参与者、匿名和保密。[3]同样这些原则也适用于网络研究领域,而且其重要性比传统的社会研究更加突出。对网络有一些了解的人都会知道,网络隐私是网友最关心的问题。在前述的BBS研究中,就可以看到网友对网路隐私权的重视及保护。而笔者在其中犯错误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对网络文化及网络隐私的认识不够。这一点教训在现实的社会研究中可能很难获得。虽然现实社会中也有隐私权的问题,但并没有在网络社会里这样突出。正是在此意义上,网络研究需要我们用新的思维和视野来对待。Barbara F. Sharf曾提出对于网络研究调查的一些建议(Sharf, Barbara F.,1999:253-255):1、开始着手调查或调查期间,调查者应仔细研判研究目的是否对于此被研究对象构成伤害或造成冲突甚至思考如何能对此对象有所贡献。2、研究者必须对被研究者详细介绍自己的身份、角色、目的、意图。3、研究者要概括或列出某人所贴出过的意见时,应征求此人的同意。4、研究者需找出保持被研究者的回馈开放性的方法。5、虽然研究调查结果是公开的,研究者仍应保持且尊重个体成员的隐私。这些建议对传统的社会研究似乎是不言而喻的,在网络研究中却是研究者必须时时记在心里的原则。美国学者雪莉‧特克(Sherry.Turkle)在《虚拟化身》一书最后论及该书的研究方法时也谈到了网络研究伦理,她指出:在这本书里我一直遵循一种方针,就是掩饰所有受访者的身份。我捏造了姓名、地点(包括虚拟与现实),还有若干个人背景资料…在报道那些在网络上扮演人物的人时,我也遵循同样的方针:我假造身份来保护受访者的隐私。可见,对于网友隐私的保护是研究者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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