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廣新聞網
2003-9-23 19:30
以往國語是唯一官方語言的政策,出現重大變革!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強調:國語不是正式的官方語言;如果要列為官方語言,必須透過修憲或立法。行政院也決定,把國語、閩南語、客家話和十二種原住民語,並列為國家語言。同時,也允許一種以上的官方語言同時並存。〈康子仁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表示,依照我國的憲法或法律,沒有明定唯一的國語或官方語言,不過,目前國家通用的官方語言是國語,這個政策沒有改變。但是,如果要定為官方語言,必須透過修憲或立法的方式,才能在法律上取得正式的地位。林佳龍指出,由於近來各個族群希望促進語言的平等發展,因此
行政院決定,未來閩南語、客家話和十二種原住民語,不再是方言,和國語一樣都列為國家語言,處於同樣的平等地位,
林佳龍指出,從今年三月份開始,國家語言政策的主管機關,由教育部改為文建會。未來哪一種國家語言,可以成為官方語言,必須藉由公平公開的過程,取得共識之後,透過修法的程序,成為國家正式的官方語言。
----------------------------------------------------------
不知道大家有什麼看法?
[ Last edited by andrew on 2004-8-6 at 20:3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