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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8 23: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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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
宁洋县驻地由双洋镇迁至小陶镇(内务部1951年6月1日批准)
晋江县驻地由城关迁至青阳镇(华东军政委员会民政部1951年5月12日批准)
设立福州市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水上、盖山、鼓山、洪山9区(福州市人民政府1951年8月28日报告备案)
1952年
设立厦门市开元、思明、鼓浪屿3区(福建省人民政府1952年8月12日批准)
设立福州市新店区(福州市人民政府1952年2月23日报告备案)
1953年
闽侯县驻地由尚安迁至螺洲(1953年5月)
1954年
设立厦门市禾山区(福建省人民政府1954年3月4日批准)
1955年
撤销福州市盖山、鼓山、洪山、新店4区(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3月4日批准)
浙江省平阳县的台山列岛划归福建省福鼎县(国务院1955年8月4日批准)
1956年
撤销建阳专区,并入南平专区(国务院1956年3月26日批准)
撤销闽侯专区,所属闽侯县划归省直辖;闽清县划归南平专区;长乐、连江、罗源3县划归福安专区;永泰、福清、平潭3县划归晋江专区(国务院1956年3月26日批准)
撤销永安专区,所属明溪、三元2县划归南平专区;大田县划归晋江专区;永安、清流、宁化、宁洋4县划归龙岩专区(国务院1956年3月26日批准)
设立南平市(县级),以南平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6年11月16日批准)
撤销柘荣县,并入福安县(国务院1956年7月9日批准)
撤销宁洋县,分别并入龙岩县、漳平县、永安县(国务院1956年7月9日批准)
撤销水吉县,分别并入建阳县、建瓯县、浦城县(国务院1956年7月9日批准)
撤销明溪县、三元县,合并设立三明县,驻原三元县县城(国务院1956年7月9日批准)
东山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西铺镇(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24日批准)
屏南县驻地由长桥迁至古坋镇(古峰镇) (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7月13日批准)
撤销福州市大根区、小桥区、水上区,并入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5月3日批准)
1957年
古田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罗华(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57年11月5日批准)
1958年
晋江专区的同安县划归厦门市(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6日批准)
省直辖的闽侯县划归福州市(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6日批准)
撤销厦门市禾山区(厦门市人民委员会1958年1月7日批准)
浙江省庆元县隆官乡张天村划归福建省(国务院1958年3月21日批准)
1959年
设立闽侯专区,辖省直辖的闽侯县;南平专区的闽清县;福安专区的长乐、连江2县;晋江专区的永泰、福清、平潭3县(国务院1959年8月31日批准)
南平专区的松溪县、政和县划归福安专区(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59年7月1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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