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缠足现象在清朝达到历史上的高峰,汉族人家的女子无论贫富,从幼年起几乎都裹起了“三寸金莲”。如果不缠足,就会受到普遍的嘲笑。 但是我们都知道一个现象,作为汉族分支的客家人,没有缠足的习俗。客家女子为什么不裹小脚呢? 客家人是从秦朝开始,历经魏、晋、南北朝、唐、宋等,由北方迁徙到南方的汉族人,到南宋已形成了特定的群体。其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福建、江西等省份。 晚清福建挑水的女子。 很多人认为,客家先民南迁时,缠足还未形成风气,他们在南方定居后没有受此影响,客家女子得以保留天足,身体也比缠足女子更加健康。 这一观点似是而非。礼教文化辐射力很强,缠足也是逐渐扩散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客家地区为何抗拒了这一习俗的蔓延呢? 说到底,不缠足是由客家人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生存状况决定的。 晚清背负柴薪的女子。 客家先民大多生活在山高林深的地区,生产落后、交通闭塞、人口密度低,他们要想在此安居,必须比在中原生活时付出更大的辛劳。所以,一个家庭的成年男女,都要作为劳动力投入到生产中去。男主内、女主外已经满足不了生存需要,男女同耕才可维持温饱。 一首客家山歌的歌词正描绘了这样的场景:“妹在山上割芦箕,哥在山下铲草皮,芦箕烧火草皮盖,生死共堆唔分离。”大家可以想像一下,一个裹了小脚的女子,还怎么上山割芦箕? 经常情况下,已婚女子承担的劳动量可能比男人还重,她要养育子女、照顾公婆、整理家务,还要和丈夫一道垦殖。如果是一个小脚女子,显然无法完成高负荷的体力劳动。 晚清福建天足女子。 另外,明朝末年以来,广东、福建一带的客家人形成了“下南洋”的高潮,也就是到东南亚经商、打工。“下南洋”的都是家里的男子,妻儿老小留在家乡,这样整个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到了妇女身上,家里家外简直是当牛做马! 清末民初编撰的《清稗类钞》中说:“客家妇女向不缠足,身体硕健,而运动自如,且无施脂粉及插花朵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体现了客家妇女与男人相同的劳作规律,她们没有坐在闺房绣花的闲情逸致和生活条件。 晚清上海女子及其小脚。 美国传教士罗伯·史密斯以自己的所见所闻写成《中国的客家》一书,其中说道: “在客家中,几乎可以说,一切稍微粗重的工作,都是属于妇女们的责任。……你将看到市镇上做买卖的,车站、码头的苦力,在乡村中耕田种地的,上深山去砍柴的,乃至建筑屋宇时的粗工,灰窑瓦窑里做粗重工作的,几乎全都是女人。” 晚清另一位外国传教士在广东嘉应州看到当地女子都是天足,感叹道:“于世界女人最完全无憾。”隐然认为这是妇女解放的先声。其实,这何尝不是生活的重负给她们的烫手礼物?幸运,还是心酸? 参考资料:张佑周《一双“解放”足 一把辛酸泪——也谈客家妇女的“天足”习俗》,张卫东《客家文化》 http://www.sohu.com/a/227618010_12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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