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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客家文化奖励制度的必要知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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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3 16: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鉴于前阵子的喧嚣,我们试图努力了解这个问题,以便建立合理规范的奖励制度,大家来讨论:

1,        雨后梧桐 通过在法律界工作 同学 初步了解到:

“基金会属于社会团体,需政府部门审批,要有自己的章程、办公用地等,不然就会成为非法团体”

2,鹏城浪子 了解到:

有关评奖活动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只是涉及《合同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两项法律。
发布的有关评奖活动的规则(章程),在《合同法》意义上,视为邀约合同。

只要是应约方(参赛者)符合规则(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他就同时拥有了约定的权利(所写文章参加评奖和受奖)。

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是这样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收入有两种,其一是正常的劳动报酬或薪金。此类收入的计税方法是:月收入减法定免税额,作计税额。按超额累进计税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二是一次性收入,评奖的奖金收入即在此列。其计税方法是:取得的现金和实物收入的总金额乘20%的固定税率,则是应交税额。

个人所得税一般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因此,作为举办者,就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人。发给参评者的奖金金额应是税后金额。举办者实际付出的金额则是:发给参评者的奖金金额除于1减20%的差。
假如发1000元奖金,举办者实际付出的金额则是:1000/(1-20%)=1250(元);其中250元就是要交的个人所得税。

有关公证的问题,只是举办者为了使其的公平性得到法定的权威证实,而采取的一种行为。并非法定的程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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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3 16: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麼,是不是請嚴兄主持一下籌備會,或是推介一位主持籌備會,再看看有哪些人願意擔任籌備委員協助,總是要有個人帶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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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3 16: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个书呆子,愿意为理论/舆论准备做些工作。

现在未雨绸缪,以后自然有用的上的时候。

至少比虎头蛇尾,突然起念又突然消念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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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3 17: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如,就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成立一个基金会。做些实事,比如办报纸、组织文艺活动等。在媒体扩大影响。如果基金会可以依法投资,还可以对外进行投资,一来可以解决基金会的费用,二来可以扩大影响,让更多的人了解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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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4 00: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雨后梧桐 at 2004-6-23 17:01
不如,就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成立一个基金会。做些实事,比如办报纸、组织文艺活动等。在媒体扩大影响。如果基金会可以依法投资,还可以对外进行投资,一来可以解决基金会的费用,二来可以扩大影响,让更多的人了 ...



支持!!

在偏僻的地方,互联网唔是俺普便,可否增加来信介绍客家文化?

特别是在外的打工仔/妹,唔是人人都可上网,写信就哪人都得。

而容易受环境影响的还是他/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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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4 01: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能不能这样
寻一个本网网友较多的地方
把热心的,有责任感的网友集中起来成立一个基金会
保管本论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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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4 11: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基金会和基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基金会是一个社会组织,受相关法律的严格约束。
我觉得成立一个论坛奖励基金是方便可行的。一来避开诸多约束;二来同样起到奖励振兴客家文化的效果。

[ Last edited by 鹏城浪子 on 2004-6-24 at 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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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13: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兴我客家,激励士气,坛上乡亲都来发表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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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13: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浪子果然聪明。
但基金还是有许多陷阱。发起人是谁?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时间?
要保守稳健一点的话,还是以文化活动之类的形式出现为好。最简便稳健的办法,就是联合具有资格的社团。各自发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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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14: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雨后梧桐 at 2004-6-23 17:01
不如,就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成立一个基金会。做些实事,比如办报纸、组织文艺活动等。在媒体扩大影响。如果基金会可以依法投资,还可以对外进行投资,一来可以解决基金会的费用,二来可以扩大影响,让更多的人了 ...

一百个支持此类建议,办报纸让更多人了解我们客家也可以凝聚我们客家人的力量,组织文艺表演让客家山歌飘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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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16: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鹏城浪子和12345说的都很在理,都是很现实的问题。如果成立基金会,手续就比较繁锁,如果设立基金,可信度就会有所降低。找个有资质的社团,相互合作,相辅相成,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不过,有资质的社团,一时半会儿,或许也不是很容易找到?

好像阿妹730正在筹备办一个公司?虽然这个公司尚未成立,更不能说是一个“有资质的团体”,不过,也许可以考虑一下把这两件事结合?阿妹在梅州,正是客都所在地;阿妹又有志于办实业,决心比较坚定。所以,梧桐提出这一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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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5 16: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基金所有进帐与支出都得有发票证明,至少保留5年以上。

这件事情,我们外面揣测;如果哪位乡亲有这方面经验的话,那就更加直接。

毫无疑问的事实是,客家地区没有专门奖励客家学,奖励客家文化发展的基金与组织。

我了解了一下:潮汕地区是一些 退休而热心公益的一些老同志在负责“潮学奖”,“星河奖”。

客家崇正总会,这方面也许可以挖掘,他们有足够的行政,律师,资金资源优势,而且香港有廉政公署的制约,其资金用于正当用途有所保障。缺点是,香港的行政成本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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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16: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公司已经在增资了,只是我有个建议,社会团体还是不要和实业混在一起,这样就会使大家集的资金具有比较大的风险。出钱出力我是可以的。
基金会的可信度只要我们实行帐目公开,设立监事会,一切民主化很多东西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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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16: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险是大点,不过,影响力、知名度也会同时提高。光靠赞助,难有结果。每次都靠赞助的话,只是输血不造血,也不是长久之计。


“客家崇正总会,这方面也许可以挖掘,他们有足够的行政,律师,资金资源优势,而且香港有廉政公署的制约,其资金用于正当用途有所保障。缺点是,香港的行政成本比较高。”这个办法可能比较方便快捷呢。虽然成本高点,但是,在能力和经验等方面比较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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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16: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yanxiuhong9 at 2004-6-25 16:36
基金所有进帐与支出都得有发票证明,至少保留5年以上。

这件事情,我们外面揣测;如果哪位乡亲有这方面经验的话,那就更加直接。

毫无疑问的事实是,客家地区没有专门奖励客家学,奖励客家文化发展的基金与 ...

我们家乡有个奖学金,有个分数限度,达到了规定分数拿成绩册到叔公那里领取,当然也不是一个叔公说了算,成立了一个理事会负责管理资金,一个有5个以上长者的监事会负责监管理事。理事定期要向监事汇报收入及公开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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