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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在新竹縣新埔鎮的照門派出所興建於1914年,由於派出所已不敷使用,為了保存派出所,新埔鎮公所選定旁邊的日治公學校宿舍要蓋派出所與活動中心共用的合署大樓,但文化團體認為,保存派出所固然重要,但日式宿舍也有保留價值,新竹縣古蹟審議小組25日下午前往會勘時,贊成與反對的雙方發生衝突,審議小組討論後,決議在20日內,由新竹縣文化局提出,新舊並存的新方案後再議。
古蹟審議小組尚未到達時,贊成拆除重建的居民,就逕自將要求保留的布條扯掉,因此引發雙方衝突。
照門里民v.s.霄裡溪生態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 蔡炳堂:「這是照門的資產你知不知道,這不是照門的資產,不然是誰的,這是以前大家出錢出力,買來的土地給鎮公所的,拜訪你回去不要來亂,我不是要來亂的。」
文化團體表示,派出所和國小宿舍都象徵照門的興起是不可分離的,希望能留下當地僅存的公學校宿舍,而照門里民則強調,居民們盼望能有一棟合法產權的活動中心已等了30年之久。
文化保護團體代表 許育綸:「派出所興建是在大正5年,也是民國5年,學校是在大正6年,也是民國6年開始成立,也就是其實照門小台地,是整個霄裡溪5個聯里的中心,其實真正的是,證明從這個時間點,在大正5、6年,也就是照門開始繁榮,開始有歷史人文深度。」
新埔鎮民代表 陳新源:「鄉下地方老人小孩特別多,我們需要這種東西,我們的照門活動中心,沒產權沒廁所,什麼東西都沒有,我們照門需要一個活動中心綜合規畫,讓我們的老人小孩子,讓我們的隔代教養,能夠解決這個最重要。」
新埔鎮公所表示,公學校宿舍雖然是在日治時期興建,但在民國31年改建時,將宿舍旁增建磚造的廚房,而10幾年前,老宿舍因屋頂漏水,當時的住戶將黑瓦拆除,換成了紅色鐵皮屋頂,老宿舍經過2次改建後,舊有的形式,實際上已經被改變。
新埔鎮長 林保祿:「校舍的重要性,還不如我們對面的,我們警察局的現在縣有地(派出所),所以說我們要保護現有的警察局(派出所)的廳舍及警察局(派出所)的宿舍,對面(公學校宿舍)認為重要使用的就是我們要做警察局(派出所),跟我們集會所(活動中心)的地方使用。」
經審議小組討論後,委員們也認為,教職員宿舍仍有保存價值,但也應考量當地民情,若是並存宿舍,勢必影響新建大樓的容積和建蔽率,兩者相互衝突,因此決議在20日內由新竹縣文化局重新提出新舊並存的方案後再議。 (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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