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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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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1 01: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肖 扬
  广东河源人。大学学历。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1月参加工作。

  1957年-196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1969年任广东省河源县南湖乡教师,新疆政法干校教师,广东曲江县公安局科员。1969年-1975年任中国共产党广东省曲江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干事、报道员,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75年-1981年任广东省曲江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县委常委,中国共产党广东省曲江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1981年-1983年任中国共产党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委书记、市委委员,中国共产党广东省清远地委副书记。1983年6月-1986年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86年-1990年12月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委员、省政法委员。1990年12月-1993年7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1990年12月兼任中国检察报代理社长、总编辑、党委书记,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特约导师,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副主任。1993年3月-1998年3月任司法部部长。1993年5月当选为第-届中国劳改学会名誉会长。1998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98年起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任职广东检察院时,曾建立了中国第-个群众举报中心,第-个反贪污贿赂局。任职司法部长时,建立了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出任最高法院院长后,推行了庭审公开等-系列改革,同时着手实施了法官等级制度的建立。曾负责起草《反贪污贿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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