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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2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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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韶光,又名天富,字春梦,生卒年月不详。原籍广东嘉应州(今梅州市)。少时家境贫寒,随族人到汕头作佣工,习理发,又学诉讼。回乡后,捐监生。其后到广州经商,并受石行会馆聘充书房,业讼师,上升为士绅。自此,遂定居广州城北园下田,落籍番禺。
道光二十一年四月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爆发时,广州城东北路六社的客家人和石行的打石工人(大多数也都是客家人)都踊跃地参加了战斗。王韶光作为当地的士绅,又是客家人,在卫国保家乡的热情激励下,也积极地投入了斗争,他与一些士绅督率东北六路客民,“歼毙夷匪多名,获有夷人军械”,事后得到祁贡等“奖赐羊酒匾额”⑧,四月十九日(6月8日)晚上大佛寺的宴会,他也是被邀请者之一,并由清政府赏给六品军功顶戴⑨。以后他又出资制造军械,请教习、邀生员充当六社团练头目,附属于升平社学与公所,并捐银八千两,被奕山奏请以“府经历县丞,遇缺即选”的奖赏。
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1842年12月)广州人民烧毁英人商馆后,王韶光根据当时形势的需要,将东北六路义勇扩充到一万余人,挑选其中“经历习练娴熟堪以调用者”五千五百名,与高梁材等地方士绅创建东平公社、社学,与已建立的升平社学、公所“彼此联络”,互为犄角,东连鹿步、东圃各乡,北连从化、增城、花县,“合为一体”,共同拱卫省城⑩。在以后的广州人民反入城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
以后王韶光历任山西凤台、荣河、汾阳等县知县,永宁州知府,汾阳府通判,并以镇压捻军获升潞安府同知,晚年告老回乡,终年七十余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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