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應繳納之報名費,每人原應收取新臺幣五百元整,惟基於推廣客語及教育宣導之需,減半收費;另,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每份收取製作費新臺幣二百元整,補發、換發者亦同,惟基於推廣客語及教育宣導之需,初次領發者,亦免收合格證書費。復查本國人十九歲以下多為國、高中義務教育階段,未成年且尚無經濟能力,推廣語言文化既係政府政策,爰針對十九歲以下者,免收取報名費。上揭優惠期限經財政部一百年一月七日臺財庫字第09900557700號函同意試行至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鑒於優惠期限屆滿,擬刪除報名費減半收費、十九歲以下者免收取報名費,及初次領發者,免收合格證書費之優惠措施。又簡章置於報名網站供考生下載使用,爰刪除簡章費。 本次修正要點如下: 一、刪除報名費減半收費及十九歲以下者免收取報名費之優惠措施與簡章收入。(修正條文第二條) 二、刪除初次領發者,免收合格證書費之優惠措施。(修正條文第三條) 三、增訂簡章置於網站供考生下載使用,不另收費。(修正條文第四條) |
存档|手机版|返回页顶|客家风情——客家人·客家网 HakkaOnline.com
GMT+8, 2025-3-4 15:25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akka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