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公林炳煥系1988年还我母语运动个主要组织者之一,上图为渠个造型。
「撮把戲」是過去跑江湖的藝人為了販賣商品,沿街叫賣的一種表演方式,今(2011)年85歲的三叔公林炳煥,從20歲就開始在街頭表演,超過一甲子的表演經驗,儼然成為撮把戲界中第一號的國寶人物。 鑼鼓一響,撮把戲就要開始了。
現場觀眾 古美娣:「沒有看到我斗笠戴著,要去田裡後來沒去了,到這裡來看熱鬧一下,住這麼近,(表演的不錯) 很好笑。」
現場觀眾 鍾德金:「這些都是以前,有在外面表演的人,如果沒有出場的人,沒有那麼會講。」 一個人表演看的是功力,兩個人演出就要靠默契了,一段「桃花過渡」,結合了山歌與誇張的肢體動作,這種表演方式,其實是過去電視不發達的年代,江湖藝人吸引觀眾掏錢購買商品的賣藝手法。 文史工作者 謝宜文:「其實撮把戲,這個撮字,在客家話中不是很好聽,撮的意思有騙人的意思,以前做撮把戲的人,他最主要的目的是賣膏藥要賺錢,為了生活,所以他們在做戲時,一定會在最精彩的時候停下來,停下來賣膏藥,一個賣完後還有其它的一直賣,賣到最後說要表演結果又沒表演。」 傳統「打拳頭賣膏藥」,因為時空轉換,可以欣賞的機會愈來愈少,儘管如此,三叔公林炳煥仍然表示會一輩子粉墨登場,把最歡樂的表演帶給每一位觀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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