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客家音樂,潛移默化傳承客家母語,臺北縣政府客家事務局結合客家社團辦理「2009臺北縣客家社團歌謠觀摩比賽」,11月8日在縣府三樓多功能集會堂舉行比賽,團體組(合唱團)特優可獲得獎金一萬二千元,個人組第一名獎金五千元。 音樂與歌唱可以豐富生活樂趣,歌唱更可舒發情感,透過歌曲傳唱亦可從中輕鬆學習語言;臺北縣目前有43個客家社團,每個社團也都開設有客家歌謠、歌曲、客家传统山歌研習班,要將客家音樂保存傳承下去。臺北縣政府客家事務局結合客家社團舉辦「2009臺北縣客家社團歌謠觀摩比賽」,希望透過比賽,讓客家音樂與歌謠做橫向的漫延外,並促進各社團的交流觀摩,讓成果能為縱向的紮根。 這項觀摩比賽分別為:個人組與團體組,個人組每一社團僅能推薦一人報名與賽,團體組則需25人至30人之合唱團。個人組又分長老組(70歲以上)、長青組(60至69歲)、青壯組(59歲以下);各組第一名取1名、第二名取2名、第三名取3名,頒發獎盃外,獎金分別為五千元、四千元及三千元,另設特別獎8名,各得獎金二千元鼓勵。 合唱團比賽則設特優獎6名、各得獎金一萬二千元;優等獎10名、各得獎金八千元;甲等獎20名、各得獎金五千元。 客家事務局長何培才表示,縣內所有客家社團都報名參賽,希望藉由這項比賽寓教於樂,促進客語生活化與藝術化,並期潛移默化中傳承和保存客家傳統歌謠薪火,引領縣民欣賞及了解客家音樂歌謠的文化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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