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dexin2 发表于 2005-2-18 22:48:21

斑竹说的有点过了

1、网站上的启示我们原本没有打算在网上发布,效果你也看见了,这个帖子只有你我两人在讨论,这算什么?你说是态度问题,我的态度就是网站宣传现在不成气候,说了跟没说差不多。不是我抱着推动客家音乐的目的,我何苦?
2、我们的操作历来都是电视上做广告,从来没有也不可能会有义务告诉大家一个参赛的基本常识,这就和你去买东西需要带钱一样,商店会宣传自己:“来我们这里买东西必须带钱”吗?你来报名不带身份证明你怎么报名?这是很简单的常识。
3、网站的材料不是我写的。在一个单位,特别是国家机关是有游戏规则的,很多东西不是你想象中的简单。要是可以随心所欲,我为什么不搞客家话歌曲演唱大赛?
4、如果我们做大赛的户外广告或平面广告,肯定不会写什么参赛须知。我需要的是大家被吸引过来的目光,你见过中国移动做使用说明的广告了吗?你不会使用的功能当然可以拨打1860了。我们留咨询电话何罪之有?如果连个电话也没有兴趣记,我想这位选手大概也是来随便混一混的吧?
5、来比赛是一个名利兼收的机会,连个电话费都舍不得投资,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何况我们一分报名费都不收)。你说招生广告,对,是学校给你钱呢?还是你给学校钱?他要你的钱,他当然说的很清楚了。

雨后梧桐 发表于 2005-2-18 23:12:16

1,我又何苦?   

2,身份证明是应该自己事先想到的话,那么伴奏呢?卡带?VCD?CD?DVD?现场有乐队?

3,我并没有针对阁下,只不过是引用那段文字而已。阁下代表的是电视台。如果我说错什么,我可以对梅视说对不起。但,这个贴子本来就是让有疑问的人进来提问的,不是吗?有不清楚的问题,不可以问?

4,没有谁说你们留电话有罪吧?

5,没想那么多。前几年还曾听说过另一个地方的类似比赛,那场比赛,听说主办者还“倒是宰了参赛者一笔”。(举这个例子没什么别的意思。不要误会。)也不知道这个比赛是不收一分钱的。






如果我有什么说错的,我可以说抱歉。算我多管闲事了。

再见。

[ Last edited by 雨后梧桐 on 2005-2-18 at 23:13 ]

haidexin2 发表于 2005-2-19 10:38:39

"假如这个比赛有在平面媒体上做广告,或者贴了海报之类的。那么内容也应该是和这份差不多的吧。一份启事,连要交待清楚的基本事项都没有写清楚给别人看,而还要别人记下电话号码,专门打电话去问,这似乎不太说得过去?"

你以上文字不是在指责我们吗?你不觉得这样说很可笑吗?
你是从你自己的角度这样认为,可是我们在广告上留我们的网站地址,是不是可以这样说:
连要交待清楚的基本事项都没有写清楚给别人看,而还要别人记下网站地址,专门上网去看,这似乎不太说得过去?"

能上网却不能打电话的人不多吧,能打电话不能上网的人却很多。

haidexin2 发表于 2005-2-19 10:41:20

这个帖子是让有疑问的人来咨询用的,不是给人质问的,请注意你的逻辑判断!你质疑我们的态度,是咨询吗?

haidexin2 发表于 2005-2-19 10:46:04

你有何苦?
我理解你对客家文化发展的关注之心,也欢迎您对我们提出宝贵意见,但我也斗胆说一句:你的提问在态度上似乎有问题。

haidexin2 发表于 2005-2-19 10:50:37

至于伴奏问题,并不是全部需要CD,可以组织乐队、可以自弹自唱,可以别人伴奏自己唱、可以清唱。你认为应该用什么样的文字向大家交代清楚?不亲自来或打电话咨询可以吗?
你的文字功底不错,你帮我们想一段怎么样?

yanxiuhong 发表于 2005-2-19 10:51:34

只要对工作有帮助,质疑也无不可,忠言逆耳。

爱之深而恨之切,若梧桐斑竹的建言有过分,还有请大谅。

haidexin2 发表于 2005-2-19 10:51:57

再见

娟子 发表于 2005-2-19 13:14:26

Posted by yanxiuhong at 2005-2-19 10:51
只要对工作有帮助,质疑也无不可,忠言逆耳。

爱之深而恨之切,若梧桐斑竹的建言有过分,还有请大谅。


严教授说得对!请楼主不要误会。

阿妹730 发表于 2005-2-19 17:20:13

很好的一个比赛,特意加了一个客家话演唱奖,开了先河已经很难得了。希望大家问问题的时候注意口气,不要咄咄逼人。这是一个提问的帖,大家有不懂就提问好了,何必搞成这样,最后象在质问梅州电视台的广告。应该就比赛的问题提出问题让楼主回答就好。

阿妹730 发表于 2005-2-19 17:21:30

Posted by haidexin2 at 2005-2-19 10:41
这个帖子是让有疑问的人来咨询用的,不是给人质问的,请注意你的逻辑判断!你质疑我们的态度,是咨询吗?
楼主不必生气,都是爱的缘故。

幽壹 发表于 2005-2-19 18:03:02

咳咳,,,
年青人,度量须放大些嘛,,,大家都没有恶意,把话说清了不就行了喽,,,

zmy 发表于 2005-2-26 20:17:17

我想haidexin2先生是我引进客家人社区的,因为那天我去电视台留下了一张客家人社区的名片,梅州电视台的朋友能到我们这里来,说明社区受到朋友们的关注,梅州电视台不管怎么样都是客家的电视台,尽管普通话占据了它,它也还算普通话客家电视台呀,haidexin2先生是这次大赛的策划,正如阿妹说的“比赛,特意加了一个客家话演唱奖,开了先河已经很难得了。”,haidexin2顺应了客家人的需要,也许还可以说这表达了haidexin2爱客家之心,同时haidexin2先生也为文化梅州立了一功,“文艺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文艺才具有生命力”,昨天晚上我看了中央电视台“见证”节目,兰州因为一个xxx以兰州方言搞文艺创作深受兰州人欢迎,我们客家早就有方言文艺创作了,新的时代要有新的客家方言文艺,这是时代的需要,我举双手赞成,可惜我超龄了,要不我也会到台上高歌客家歌。我们大家对这样的好事不要求全责备。

xiangxh 发表于 2005-2-26 20:48:43

支持

绝对支持!客家人之间须互相坦诚合作,共同发扬我们的文化!

深山不出头 发表于 2005-2-28 11:03:57

梅州电视台谁会看呀
除了梅州有一些人能看到,外地谁能看到??
楼上有人建议几个客家市的电视台联合举办,我觉得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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