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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5 0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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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直辖梦难圆 辖区扩大则有望
亚太经济时报
日期:2004-03-05 18
深圳直辖梦难圆 辖区扩大则有望
□ 本报记者 魏 川 深圳报道
行政区划改革是本周召开的2004年全国“两会”的热点之一。中国行政区划改革规划今年将正式激活,改革方案将于2005年完成。
在此项新区划改革规划中,传闻可能升格为直辖市的深圳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据民政部地名区划司司长戴均良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中央可能暂不考虑在深圳设直辖市,而是维持深圳作为辅助性城市的功能,推动港深一体化。
尽管深圳直辖一事悬而未决,但不少专家都认为深圳年内有望扩大城市空间。在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在深圳工作(或居住)的全国人大代表再次提交相关议案。这是深圳第三次明确提出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戴均良也建议将惠州、东莞划一部分乡镇给深圳。
据有关人士强调,未来两年,民政部等有关部委将对新区划改革进行专题调研,改革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无异于对中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动一场大手术。新规划将决定中国未来数十年的行政区域布局,堪称关乎中国政治、经济全局的重大战略。
3月2日,民政部地名区划司司长戴均良接受香港《大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设直辖市有利有弊,但综合分析是利小于弊。继CEPA后,中央将继续出台政策支持粤港经济一体化,在筹划广东行政区划改革时,也将按“粤港两利”的原则制定方案。来自有关方面的消息显示,中央可能暂不考虑在深圳设直辖市,而是维持深圳作为辅助性城市的功能,推动港深一体化。
推动港深一体化是大趋势
深圳升格直辖市的传闻由来已久,至今悬而未决。民政部地名区划司司长戴均良指出,从长远看,深圳的发展走向应与香港统筹考虑,因为香港归根到底永远是中国的香港。“在地域上,深圳是香港的腹地,是后花园。这种辅助性城市功能与目前深港的行政地位相一致,即深圳作为副省级城市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而言,从属地位很明显。如果深圳升为直辖市,与香港的关系则变为‘兄弟关系’,恐怕不利深港协作。”
“另一方面,深圳又是广东的窗口和门户,是融合粤港经济的枢纽,长远来看,设深圳直辖市相当于在广东与香港的交往中增设了一道屏障,不利于珠三角地区的统筹协调。”戴均良认为,广东近期的区划改革应适应现代化进程要求,特别是知识经济和信息化、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努力提高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水平,探索建立城市间密切协作的都市联盟体制;搞直辖市不如推动港深一体化,加强香港与深圳及大广东的经济联系。
大广东模式优势超长三角
戴均良还指出,大珠三角范围内已有三个一级行政区划建制,即广东、香港、澳门,两个副省级城市广州市、深圳市,因此广东省在经济发展中的协调任务较重。而实践证明,大广东模式比长三角沪、苏、浙三足鼎立的格局更有优势。具体而言,广东省作为龙头,有利于统筹规划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对内统管穗、深两个强势城市,向周边地区辐射经济活力,调动资源;对外则以在一个省的架构下,沟通港澳关系,走向海外市场。因此,广东未来区划改革中,总体还将维持大广东的格局,直辖市体制短期难以提上日程。
倡惠莞部分乡镇划入深圳
不过,戴均良也指出,广东个别城市需要扩大发展空间,有必要做适当微调,从长远看有好的一面。
对于深圳缺乏发展空间的问题,戴均良并不赞同东莞并入深圳的观点。“深圳、汕头、揭阳等城市行政区划面积的确过小,不利于经济持续发展。但把东莞并入深圳则会挫伤东莞发展活力。”他建议,解决这一矛盾应做局部微调,如惠州、东莞划一部分乡镇给深圳,这也有利于香港经济发展。此类改革可由广东省有关部门直接实施。
以广东省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所所长刘品安为首的一批专家曾在2001年就珠三角现代化发展的课题进行了调研,后向广东省政府提交了一份涉及珠三角东岸空间整合的研究报告。“大深圳”的三套区域调整方案正是由该报告演变而来:一、将东莞的塘厦、凤岗、清溪三镇及惠州的惠阳、惠东两县划入深圳;二、东莞三镇加上惠州全部并入深圳;三、将东莞和惠州整体并入深圳。据有关人士分析,戴均良的看法与第一种方案非常相似。
“惠州与深圳的互补性、同核性强,东莞本身就是深圳的产业转移的重要对象,所以民间赞同的声音多。”2003年8月初,受深圳市政府委托而成立的广东省社科院关于深圳国际化城市发展课题调研组一位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说,惠州、东莞两地的企业普遍看好与深圳的融合,深圳的企业也乐见可供开发的土地增加,有助于产业链的转移、投资的扩大、运营成本的降低。
在深人大代表三度“上书”
发展空间过于狭小,综合成本上升,对扩大深圳城市空间的呼声一直很高。深圳能开发的现有面积只有900多平方公里,特区内只有30多平方公里没有开发,过去开发速度较快时,一年开发40多平方公里,如果按这个速度一年就开发完了。曾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博士说:“长此下去,将会引起地价飙升,诱发综合经营成本上升,导致城市竞争力下降,最终拖累的不光是深圳自身,还有同处一个经济圈的香港。”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余庆等32名全国人大代表去年曾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联名提交议案,建议把特区外的1600多平方公里行政区域划入特区管辖范围,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他们将再次提交相关议案。这是深圳第三次明确提出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
1992年,深圳首次提出扩大深圳经济特区。当年,深圳市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和同意,曾向国务院转报了《深圳市扩大特区范围改变宝安县体制问题的请示》。国务院同意了深圳市撤县建区的请示,还特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宝安区外商投资项目“可享受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而对于扩大特区范围的请示,做了“目前不宜考虑”的批复。
深圳今年有望扩大空间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教授魏达志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今年再提,客观条件有一些变化,对深圳有几个有利条件。”他说,CEPA的实施进一步突出了深圳作为连接香港和广东及内地的枢纽作用,深圳城市空间的拓展将强化这一枢纽作用;中央正在酝酿全国范围内的行政区域规划调整,使得扩大深圳经济特区成为可能。在广东省工业重型化的过程中,深圳提出工业适度重型化的发展思路,这也是扩大特区范围的一个有利条件。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副主任苏东斌也表示,扩大深圳不是狭隘地从深圳方面考虑,而是对广东、全国都有积极影响的事。“如果特区扩大了,经济总量增加了,对全国的影响力将增强,深圳的贡献会更大。”
广东区划布局基本合理
民政部地名区划司司长戴均良表示,中央领导人曾明确指出,行政区划是个战略问题,是优化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行政区划调整好了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而今,广东的经济进入了新型现代化的起飞阶段,去年底城市化水平达到58%,工业化达到了中后期水平。因此,广东行政区划到了必须调整的阶段,但究竟怎么改革完善需要研究探索,其根本要求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广东率先实现新型现代化建设服务。
对于广东行政区划调整的思路,戴均良指出,广东行政区划布局基本合理,在目前市管县体制下21个地级市(其中广州、深圳为副省级)数量虽偏多,个别城市需要扩大发展空间,有必要做适当微调,但从长远看有好的一面。
粤北撤并县份方案已报中央
对于广东地级市数量偏多的问题,曾有专家提出将广东重新划分为九大城市群,即中山、江门地区;珠海周边地区;佛山周边地区;广州周边地区;湛江、茂名地区;惠州、东莞、深圳地区;汕头、潮州地区;韶关周边地区以及肇庆、云浮地区。
戴均良认为,这一规划方案类似改革开放前实行的地区体制,尽管有利于提高城市的集约度,加强经济建设上的统一规划和协调,但不宜进行大规模的行政区划撤并,那样将挫伤地级市的积极性,打破竞争格局,不利于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同时,尽管目前广东21个地级市数量偏多,但有利于将来逐步推行省直接管县市的体制。
戴均良指出,广东部分地级市中心城区被周边县包围的问题仍存在,需要进行必要的撤并调整,如粤北地区。他将广东的经济发展格局形象地比喻为一只雄鹰。“广州、深圳是鹰头,强劲;粤东、粤西是鹰翅,有力;粤北地区则是鹰尾,沉重。”
据他透露,为加快粤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广东省与民政部拟对粤北的行政区划体制进行调整,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有望近期出台。据了解,调整的主要思路是改变个别城市郊区包围城区的格局,适当撤并周边县,增加城区面积。
两任书记调整区划促经济
他指出,广东自上世纪90代起,在李长春、张德江两任省委书记的主持下,陆续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包括宝安县变区并入深圳、番禺撤市设区划入广州、佛山周边四个县改区、汕头市辖区结构调整及县级潮阳市、澄海市设区并入汕头等。实践证明,这些行政区划改革措施是推动广东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他还特别指出,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曾任民政部常务副部长,并分管行政区划工作,对行政区划布局研究很有造诣,相信广东的行政区划肯定调整得很好。
2月初,在广东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民建广东省委员会也就广东的城市化问题提出了建议:要进一步通过行政手段,加大我省行政区划调整力度,整合形成较大规模的城市。广东通过撤市建区,有利于重新整合城市资源,使资源向优化配置方向发展。
张德江促撤减乡镇16.9%
除了区划调整,乡镇的撤并和精简工作是广东的另一个焦点。
乡镇政府冗员多,农民负担重,是中国“三农”问题的焦点之一。从1998年开始,政府开始乡镇撤并和精简工作,至今全国已有25个省份基本完成撤并,乡镇总数由撤并前的逾46400个减至39000多个,5年撤并了7400多个乡镇,平均每天撤并4个乡镇。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晓华说:“乡镇数量不减少,农民负担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减下来。”
据广东省民政厅有关官员透露,广东省仅2003年就撤减乡镇245个,比撤并前的1450个减少了16.9%,顺利完成了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去年初下令“砍掉15%”的指示。
2001年8月,广东省委下发了9号文——《关于调整我省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要求到2002年底全省撤并15%左右。实际上到2002年底撤销的还不到10%。省委书记张德江到粤之后即发出一纸批示:“乡镇撤并工作要继续加大力度,争取2003年完成15%的目标任务。”随后,广东省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于加大乡镇撤并工作力度的通知》传到各市,强力推进有关工作。去年年底,广东终于以16.9%的撤并率超额完成了这一目标。
2月10日,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加大乡镇和村撤并力度,降低农村行政成本,进一步为农民减负增收。据省民政厅官员进一步透露,今年广东部分地区将进一步大幅度撤并农村基层行政机构。“省里已经开始了村的撤并调研,预计年内会在全省全面铺开。”广州市也正“磨刀霍霍”,计划大幅砍去下属4区市一批农村乡镇,如增城市近期将把属下16个镇撤并为6镇3街。深圳正在部署将乡镇撤掉、改成街道的试点,预计于4月结束,全市将在年内完成全部撤改工作,从而提早一年实现“无农村”的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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