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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彥瑜、陳淑芬、郭芷瑄台北5 日電)立法院2010年1月5日三讀通過客家基本法。客家文史工作者雖然樂見立法通過,後續問題則有待觀察。學者指出,客家語言的保存和延續也是未來重要課題。
長期關心客家事務的新竹縣文史工作者黃卓權表示,這揭示台灣族群和諧,具有時代意義,他充滿期待,不過,後續問題仍待觀察。
黃卓權表示,客家基本法將是台灣發展的重要標竿,具有時代意義。對於條文中規定客委會對於客家人口達到1/3以上的鄉、鎮、市、區,應該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並推動客語為公事語言。
黃卓權說,他對於客家基本法充滿期待,不過,桃竹苗有不少原住民,客家基本法與原住民基本法如何配合,值得思考。
他說,客家人在桃竹苗地區頗為密集,但在南部則是少數,在法案實施後在不同地區會有不同的問題,新竹縣是屬於客家大縣,閩南鄉親相對較少,如何一體適用,未來可能需要修正,才會趨於完整。
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長古秀妃表示,客家基本法沒有強制性,因此沒有黨派之分,不會有爭議,對於保存客家文化有積極鼓勵作用。屏東有8個客家鄉鎮將被列為重點發展區。
推動「客語返鄉運動」不餘遺力的古秀妃表示,客語做為公事語言立意是保存文化,這項政策的推動將可以營造客語的環境,對於客語的復興有積極鼓勵的作用,保存推動的效果會比較好。大多數在外地的客家子弟下一代都不太會說客家話。
文史工作者曾昭雄表示,客家基本法的通過立意是很好,但客家人是個弱勢民族,這個法能不能受到重視與保障,還要再做觀察。
國立聯合大學客家研究學院經濟與社會研究所長胡愈寧表示,立法院會通過客家基本法展現尊重多元文化的精神,保存多元文化是全球化的重要理念,根據語言專家研究,若無客家委員會等單位推動客語文化,台灣的客語文化每年將流失5%。
胡愈寧指出,苗栗縣客家人口比例高達68.6%,很多年輕客家子弟不懂客語,甚至不願使用客語,透過政府力量保存多元文化及少數語言是必要的。她建議,在客語文化重點發展區,建置無障礙的客語就醫及購物空間。
在苗栗縣推動客語教學的吳萬隆指出,很多地方的语言已逐漸滅絕,他義務性從事客語教學多年,常苦無推動平台;能透過政府機構推動客語文化是很好的措施,能鼓勵新一代客家子弟了解客家文化,並服務地方,讓客家語言文化不要消失得太快。
[ 本帖最后由 huangchunbin 于 2010-1-6 13:3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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