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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2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梅州一特]
丘胜华
马灯舞俗称“打马灯”,是客家传统舞蹈,有着100多年历史,也是兴宁大坪流行最早最广的舞蹈艺术瑰宝。在盛行时期,许多村都有自己的马灯团。
马灯舞的红、白两只马灯是用竹织成的马身,长约2米,用红布或白布围裹,再配上其他颜色、线条、装饰物,马身中间骑坐部位留有能容一人腰围的孔,表演者把马套在腰间,并用布条绊在肩上,腰以下部位隐在马身中,在马身两侧各挂一块画有穿长靴的人腿的画布,看似骑马的姿态。
马灯舞的表演形式生动活泼。
马灯舞主要由马灯小姐(花旦)、两个马郎倌(生)、打浪伞小丑(丑)、车夫(末)、丫环(青)、举灯笼的引路长者等角色,有纸马、浪伞、花车、鲤鱼、雄鸡、花扇、丝巾等道具,有锣鼓、洋琴、二胡、笛子等乐器伴奏。马灯舞含“十二月古文(打四围)、拆字歌、打五更、补缸”四个环节,整个节目有说有唱、有歌有舞,曲调是独特马灯调。流传中逐步形成韵调欢乐祥和、抒情格局,引用通俗易懂的客家歌声和语言,从正月唱到十二月,称为“十二月古文”,歌颂和祈求一年四季平安、五谷丰登、全年风调雨顺,体现了客家农民艰苦耕耘,年头到年尾战天斗地的创业精神;“拆字歌”的表演,歌颂了客家劳动人民相爱的纯洁情感;“打五更”再现了客家人夜以继日劳作的情境;“补缸”反映了客家人素有外出谋生求发展的创业志向。马灯舞的四个环节都是现实生活的写照,表演形式生动活泼,引人入胜,是大坪百姓喜闻乐见的民间传统艺术。
马灯舞从明清时期由江西传入梅州客家地区。相传,马灯舞源于东汉末年,是客家先祖为纪念、弘扬、传承中原文化,而形成的具有独特表演艺术形式的客家民间传统舞蹈。1905年间,屏汉村连塘美罗柏章等带领学生和农民最先取材于民间传说,编练了马灯舞:“天上玉皇大帝视察民间疾苦,同行的还有乘坐花车的公主、乘坐两匹战马的四个卫士、公主的两个丫环、为公主司伞的浪伞小丑,到了人间,当地长者星夜举灯引路。”
大坪镇是兴宁西北的一个山区乡镇,由于马灯舞带有恭祝民间添丁发财的好兆头,每年元宵期间演出最为繁忙。随着岁月的迁移,这一艺术发展到了周边地区;大坪的马灯舞,从解放以来,基本没有停止表演,只有文化大革命前后十多年中断了一段时间,1958年冬,大坪马灯舞曾参加汕头市(当时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文艺汇演,获得了一等奖。近年来,马灯舞通过发掘整理,重新登上舞台,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喜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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