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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客家危機的根源
自施琅攻台平鄭、清廷以鄭成功所部多為客籍,明詔嚴禁客籍人士渡台,此為台灣客家族群偏低的肇因。與東南亞各客家族移入地區相較,台灣的客家人口比例亦遠低於均值。這種情況當然造成發展上的先天限制,但並不影響文化的傳承延續。有清一代以迄日據時期結束,客家雖僅集中於桃竹苗地區,其餘則為零星分佈或與福佬閩南混居,但凡屬客家地區皆寺廟廣佈,族群文化活力充沛,展現迴異於福佬的文化特色。
一、「國語政策」的利刃
一九四九年國民黨遷台,開始大規模中原「正統」文化移植工程,並以政治力強制推行「國語政策」, 貶抑「方言」,使得台灣各個「非國語」語系文化遭受到嚴重傷害,尤其原本就不具有人口優勢的客家文化,更形成難以彌補的根本性創傷。
持平而論,國民黨政府遷台之初,因為文化差異和語言隔閡引起許多誤解和衝突,推行一項普通用的語言,確實有其必要,本屬無可厚非;但是強烈的統治色彩和控制企圖,使得語言政策成了扼殺非「正統」文化的利刃。首先,「國語」相對於「方言」,一為高居廟堂宰制萬方的正統,一為偏僻鄉野的土話,地位之高下尊卑立判;其次,以罰款和掛「狗牌」公然侮辱的方式處罰使用「非國語」者,而學習「國語」成績優良者,則受到表揚和獎勵,強力塑造「國語」為知識份子、有教養的象徵,「方言」則成了頑劣和低俗的代名詞。
語系文化的命脈在於語言,當母語在不斷的處罰和公然羞辱下淪為劣等語言時,語系族群的自尊和認同基礎也遭到摧毀,從根斷絕其文化生機活力。福佬面對這種毀滅性的衝擊,猶能藉人口絕對多數的優勢存留相當程度的文化生命力,而客家則明顯地出現了傳承斷層的生存危機;以當下的社會狀況來說,四十歲以下的客家子弟,仍能流利使用客家語者已不到半數,這個殘酷的事實,說明了以扼殺「非正統」文化為手段的「國語政策」下,客家受到的創傷已超過憑己之力自癒復原的臨界點。倘無及時的政策補救和協助,則客家文化將因老成日漸凋謝而流失最後一絲生機,為蠻橫的「國語政策」付出族群文化滅絕的慘痛代價。
二、傳播時代的缺席者
「地球村」時代的來臨,故憑藉的是無遠弗屆的通訊傳播,而傳播媒體這項人類史上最具威力的利器,也恰似一把雙面峰銳的利刃,當電子媒體生動鮮活的聲光畫面將訊息快速地深入每一個家庭的同時,搭不上這班光速列車或擠不到一席之地者,其處境就正如今日的台灣一般,縱有旺盛的活力、豐富的內涵,卻是擠不上國際舞臺、在每一個重大世界場合中,成了無聲無影的缺席者。
缺席絕非自願,更非惡意,在經濟利益成為社會發展的唯一判準和主導力量之際,客家文化卻已在早年的錯誤政策下萎縮到不具經濟可欲性的規模;缺乏經濟性的誘因,公共資源也沒有挹注,客家在絕對不可缺席的傳播體系中成為擠不上座位的缺席者。
四個無線頻道、七八十個有線頻道、客家發聲的頻道節目不是微乎其微就是根本從缺;當韓、日、歐、美的外語頻道和節目紛紛擁地自雄之際,屬於本土的客家節目卻是芳蹤難覓,偶而驚鴻一現,也都是在邊陲冷僻的墊檔時段。認同傳承的基礎重創難以自復,重又赤裸裸地暴露在媒體傳播的主流文化侵襲之下,毫無發聲現影以求自存的空間,這是客家面臨絕境的根源,也是民主、多元化社會中為政者必須刻不容緩來面對解決的問題。
第二章 重建認同基礎與活化客語
一、 錯誤政策
國民黨政府遷台之初,政府體制和施政思考完全沿襲傳統中國皇朝帝制的集權觀念,從中央需求的角度來規畫地方,所著重的是中央對地方的掌控,藉以鞏固其政權基礎;「統治」是一切施政作為的出發點與最終目標,它所意含的是將社會人民視為一姓一族或特定集團的私產,「財產」乃依附於「統治者」而存在,本身並沒有客觀的存在意識和價值,因此,統治者可以依照利益考量或統治需要而任意處分或修改這份「私產」。傳統中國所謂的的「德政」,形式上是增進人民福利,照顧人民需要的良善政策,而實際上,它是一種以「恩賜」形貌表現的延長或強化統治基礎的意圖,清末慈禧太后的名言:「寧與外人、不與家奴」,正是這種統治型態最傳神的寫照。
國民黨政府承襲這樣的「統治」概念,除了在政治上中央集權化,同時也強力進行台灣文化內函一元化的工程,特別是在戒嚴時期,國民黨仍持續與取得中國大陸控制權的共產黨進行鬥爭,全力要將台灣改造成完全單一化的戰鬥系統。因此,對文化的改造工作也就格外嚴密和徹底。在這樣的情況下,除了統治當局獨尊的中原「正統」文化和「國語」外,台灣原有的福佬閩南、客家和原住民文化都受到了刻意的打擊貶抑,進而產生污名化效應,從而侵蝕這些文化的認同基礎。
二、 政府責任
近年來,本土意識日益抬頭,國民黨政府的威權體制也因反對運動的日益壯大而漸形鬆動;許多不合理的限制禁令也紛紛解除,但是,最根本的「方言」污名問題依然存在,對於已往政策造成的深重傷害也沒有提出任何補救復原的措施。面對高度商業化的嚴酷叢林競爭,飽經摧殘而奄奄一息的客家文化困境依舊。
或許有人會說:「政治的歸政治,文化的歸文化,政治不應介入文化事務」,事實上,此一說法在客家文化的議題上並不適用,姑且不論政治與文化的關係究竟能否割離殊難清釐,單只就因果來說,射手儘管把重創客家文化的毒箭鋸掉,卻不理會傷勢已深及命脈危在旦夕,也不顧周圍有多少虎視眈眈的惡獸猛禽,這樣鋸箭式的作法有何效果可言?因此,積極地補救復原,非僅是政府應盡的責任,更是不可逃避的義務。
三、具體作法
重建客家文化傳承機制,首要在恢復認同的障礙,也就是消除「國語」vs方言的尊卑高下與差異;制訂「語言平等法」,取消「國語」名稱,把現行「國語」正名為「北京話」或改稱為「普通話」,明列福佬、客家、原住民族群用語及「北京話」或「普通話」為通行用語;所有對內之官方政令宣導及公共場所之語音系統,應以四大通行用語發佈,以落實通行用語的平等地位。積極方面,編印統一的客語教材,培訓師資,確實執行母語教學;協助設立、製作客語頻道和節目,增加或提高客家的能見度和曝光率,讓客家真正成為我們社會組成中的一個族群,成為我們文化共榮共存的一個環節;因為長期的文化弱勢,一切的客家活動也都處於社會邊陲,在缺乏關注的情況下形成社會隔離,加以語言的隔閡,客家活動彷彿是社會幽暗角落裡進行的秘密儀式,既無其他族群的參與,也不為外界所瞭解,甚至因而引起疑懼、卻步與排斥;封閉與排斥的惡性循環,使得「客家人」身份成了「原罪」般的重擔,更難獲得生存發展的空間;故而提昇客家的能見度,擴大客家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社會對客家的認識與瞭解,給客家人一份尊重、被接納,可以和大家一同站在陽光下的感覺,不再封閉和刻意隱藏自己的族群身份,才能確實重建客家的認同基礎,讓文化傳承機制啟動,發揮延續族群文化的功能。
另一個需要特別加以注意的現象,有超過98%的客家人能流利使用「國語」,高達九成以上能聽、說閩南語,反之,四十歲以下的客家子弟能流利使用母語的比例卻不及半數。這是因為在強勢文化與社會歧異眼光的巨大壓力下,客家人被迫隱沒自己身上的族群氣息與特徵,努力學習並融入強勢文化以減輕外在壓力;一部份已被其他族群完全同化,失去一切客家的特質,甚至不認為自己是客家人;另一部份則族群認同仍在,但在外觀上已完全無法辨識,成為「隱形人」。除了少數傳統客家聚集地區,客家人大多以「隱形人」方式存在,彼此間也因「隱形」無法識別而缺乏聯繫,成了被阻絕、孤立的個體。在幾乎沒有溝通網路的貧瘠環境下,文化的連結斷裂了,群體的活動消失了,已然沒有用武之地的客家話,連最基本的語言功能也幾乎是完全被取代,成了一個個孤立的客家個體腦中的迴音。
活化客語的唯一途徑在於打破個體孤立,重整客家聯繫網絡。客家人只是「隱形」,並非消失,這些因「隱形」而孤立的個體不但為數眾多,而且活躍於各個階層及其他職業領域,他們所欠缺的不是個人的活動力,而是與族群與其他成員的聯繫,因此只要整理相關資訊,並提供能夠吸引聚合這些孤立個體的機會與場合,一個基本的族群溝通網路就已具備雛形,在這個基礎上,更完整的族群聚集互動機制也自然發展成形。當然,強勢族群與強勢文化的外在壓力仍是最需要克服的因素,一如前文所曾提及,社會對客家的認識,接觸必須增加與擴大,唯有透過認識,瞭解才能接納,不再視客家人為異類,而這一點正是客家能否在我們社會繼續存在並發展的關鍵。
第三章 政策主張
客家所面臨的困境和迫切需要獲得協助與解決的問題幾乎全屬文化範疇,在其他部份,不論在生活能力、教育和就業各方面,都有優異的適應和發展,並沒有遭逢其自身無法克服的困難;因此,我們提出的客家政策主要內容率皆以文化的保存與發展為主,少數涉及有限共有資源的分配與使用部份,亦為確保客家族群的平等地位與自信自尊所必需,並不會因而對其他族群造成排擠和壓迫。針對客家文化弱勢乃至發生傳承危機的根本原因在於:認同基礎受到無法自癒的催折,傳媒資源的匱乏,以及因而導致的個體孤立隱形。我們提出下列的主張:
一、 成立義民大學。
二、 設立「客家事務委員會」,為行政院直轄機關。
三、 設置客語頻道:包含專屬的有線電視頻道,全國性的廣播網,以及現有無線電視和大功率廣播電台的客語時段。
四、 制訂「語言平等法」:明定普通話(現行國語),福佬、客家、原住民語為通行語言,廢除現行「國語」名稱。
五、 每年舉辦全國性的客家文化節。
六、 設立「客家社區學院」與客家幼稚園
(一) 全國客家人口佔40%以上鄉、鎮分別設立
(二) 台北市、高雄市於客家人口較密集區擇地設立
(三) 經費來源:中央政府60%、地方政府25%、社區配合15%
七、 輔導獎助成立各類客家禮俗、技藝研習班:包括音樂、戲劇、歌謠、舞蹈、雕刻、手工藝及婚喪節慶禮俗等。
八、設立「客家文化園區」
(一)、台灣北部、南部各規畫一座。
(二)、區內設置:
1 客家文化旅遊資訊中心:提供旅遊資訊服務
2 客家媒體中心:媒體連結、發展、研習及展示
3 客家源流館:陳列展示客家源流相關史料資訊
4 客家禮俗館:詮釋客家信仰及禮俗介紹
5 客家藝文館:陳列、展示及發表藝文成就及創作
6 客家生活館:介紹食、衣、住、行等生活經營
7 客家生活體驗區:提供住宿、體驗客家生活
8 客家市集:展售客家產業各項產品
(三)、公辦民營
政策說明:
一、 義民大學:
(一) 一般性大學,含客家學系、研究所。
(二) 客語列為必選課程、不分學系。
(三) 客語師資培訓
(四) 於桃、竹、苗地區擇地成立。
台灣客家的信仰中心除傳統的「三山國王」外,更發展出獨特的「義民」信仰,在客家的年度活動中,最能號召凝聚族群參與的「義民祭典」,每年農曆七月,。各縣市客家代表團體齊集位於新竹縣新埔鎮的義民本廟,蔚為一大盛事,對於非客家族群而言,「義民」亦能與其產生直接的印象連結。
在客家傳統中,除了「硬頸」和勤儉的一般印象外,最受重視的厥為祭祖與讀書受教;「義民」本為客家開台先民,祭祀「義民」實為廣義敬祖的表現;「字紙亭」更為客家所獨有的文化特色,凡書印字跡的紙張皆受敬重,不敢褻瀆污損而集中於「字紙亭」火化,充分表現讀書受教在客家人心中近乎神聖的地位。結合客家最受重視的兩項價值,同時凸顯台灣客家的本土性和獨特性,「義民大學」的設立,可以確立客家族群自尊,成為重建認同基礎的強力支柱。此外,「義民」為台灣民眾所普遍熟悉的專有名詞,其與客家的緊密連結,經由「義民大學」設立,更可增進非客家族群對客家進一步的認識與接納。
再就積極功能而言,「義民大學」可以連結目前散處各地,缺乏整合的客家文化資產,作為有系統研究的客家學中心,除發揚客家文化外並培養未來母語教學的師資人力。
二、設立「客家事務委員會」
(一)行政院直屬機關。
(二) 首長為政務官。
(三) 統籌客家文化事務:
1蒐集保存
2 研究出版、編印統一母語教材 、客語辭典
3 活動推廣與獎助
(四) 客語傳播事業單位(公辦民營)
1有線電視頻道
2全國性廣播網(調頻)
3編列預算補助
(五) 國際客家聯繫
客家族群在一般的社會生活能力上相當優越,在各階層領域都有高度活動力,因此並無設置包含就業、居住及救濟等全面性功能機構之必要,而僅就文化延續傳存所必需的部份規畫設立「客家事務委員會」,做為綜理客家文化的專責機構。
為發揮有效統合全台客家文化事務的功能,避免地方各自為政的資源重疊浪費和治絲愈棼,事權必須統一,位階必須為中央部會等級。另因本機構主要限於文化範疇,因此規模自無須過度擴張,故以成立「客家事務委員會」。
首長的任命 ,以「客家事務委員會」為統籌全台客家事務專責機構的功能而論,缺乏實際決策權限的事務官並不足以勝任此項艱鉅,故而需由能夠參贊決策折衝的政務官出任,使能有效運作推展相關業務。
業務內容的規畫,必須同時具備文化保存及發展推廣功能,並兼顧精簡編制以有效運用政府有限資源原則,包括:蒐集保存,研究出版,活動推廣與獎助,以及國際客家聯繫四大項,另附設客語有線電視頻道,廣播事業單位,則以公辦民營為宜,並編列預算補助,茲分述如下:
1蒐集保存:歷經長期弱勢地位及強勢文化的侵襲,諸多珍貴的客家文化資產日益破敗佚失,加之傳承斷層,老成凋謝,亟待有組織、有系統地進行調查蒐集,包括文獻、先民遺跡,以及禮俗、技藝、語法歌謠、戲劇等進行記錄整理,以搶救正面快速流失的文化資產。
2 研究出版:客家注重傳統,對本身文化傳承亦盡心盡力,故在各地客家庄落仍各保留一定程度的文化特色;但在資源匱乏及環境壓力下,各地所保存者皆不完整,甚至抱殘守缺。唯有透過廣泛的調查研究整理,才能重建原貌,恢復客家豐富的文化內涵。此外,出版各式研究調查成果,不僅有助於客家重建己身文化,對非客語族群而言,亦可提供認識、瞭解客家的豐富資料,於促進族群和諧有莫大裨益。
3 活動推廣與獎勵:客家文化中有許多極具族群文化特色的禮俗和技藝,但在環境不利下,這些饒富內涵意義的技藝和活動日漸式微,各地客家庄落雖有心維護保存,也因力量不足而無法達到全面和完整,呈現零星散落的現象,儘管有熱心的客家人士努力奔走,每年持續辦理部份活動,終究因規模過小,內容侷限,無法引起外界的注意和關心,對族群本身而言,也僅成為奮鬥求存的象徵,距離積極的傳承推廣功能仍是遙不可及。因此,唯有經由專責單位挹注資源,統合各地尚存的文化力量,將零星 保存的內容予以匯集與整理擴大活動規模,一方面提供各界直接接觸參與客家活動的機會場合,一方面也扮演凝聚客家文化力量的火車頭角色,再配合平日對客家禮俗技藝研習的獎助措施,將可有效接續文化生機。
4 附設有線電視、廣播事業單位:此項將另與獨立說明。
5 國際客家聯繫:世界客家人口估計達一億二千萬之譜,分佈以東南亞最為集中,但歐、美、乃至於非洲亦皆有客家居留;以客家人族群聚力極強的族性特質,異國客家聯繫,不僅可豐富文化內容,且密切的民間交流,亦可擴大我經濟合作領域。
三、 設置「客語頻道」
(一) 頻道項目:
1有線電視:包 含製作、播出,並納入系統經營者必須播出之頻道表內。
2全國性調頻廣播網:以中、小功率電台搭配,結合成全國性廣播網。
3無線電視:每日下午六時至十一時時段內,每週至少播出三個小時客語節目。
(二) 頻道經營:
1有線電視、廣播網:公辦民營。
2 無線電視:客語節目
(1) 第一期,二至三年,委託製作播出。
(2) 第二期,電視台自行製播,由「客家事務委員會」評審獎助
(三) 經費支應:
1有線電視:
(1)第一期:籌設電台、硬體設備、營運支出等,政府全額支應,時限三年。
(2)第二期:完成公辦民營,政府編列預算補助,補助金額不低於平均年營業成本50%,為期五年。
(3)第三期:重點獎助、委製,不再編列預算補助,頻道自負盈虧。
2全國性調頻廣播網:
(1)全台分北、中、南、東區,各保留中、小功率廣播頻道供申設客家電台,組成全國廣播網。
(2)政府編列預算補助電台年營運成本30%-50%,為期四年。
(3)建台第五年起,重點委製,獎助節目,停止預算補助。
3無線電視時段
(1)節目委製。
(2)重點獎助。
資訊時代,傳播媒體的重要性和影響力已無庸多言。近年來,客家弱勢現象與客語流失日益加速惡化,主要原因之一厥為欠缺媒體空間。追根究底,客語的弱勢地位導致族群資源匱乏,孤立而隱形的個體無法形成立即明顯的市場誘因,更難以吸引商業性的媒體青睞,這些狀況環環相扣,層層相因,形成惡性循環,抵銷、侵蝕了一切客家為求文化延續所付出的作為和努力。唯一的突破解決的方法,在於經由公共資源的挹注運用,協助客家扭轉循環方向,改善處境,而後逐步達到自立發展的目標。
當然,國家的資源不可能無限期、無限制地單向補助;而客家族群的真正困境在於被割裂、壓抑乃至於孤立和隱形,無力自行重整以扭轉惡性循環方向,實際上,以個體型態存在社會上的客家人口,其經濟、社會活動力仍然相當充沛,因此,政府的責任就在於協助客家突破無法自行克服的障礙,使其回歸發展正軌,其後則賴客家繼續為延續己族文化付出努力。
有線電視、廣播電台的設置營運,初期需要大量資源和專業人力,此正客家困弱所在,故而需由政府提供高比例乃至全額的補助,俟頻道成立,逐漸發揮聚集、整合功能,分散的客家資源和力量匯集之後,政府再逐漸降低補助額度,到最終由客家自立營運。\r
頻道項目和範圍的保障是必要的,用以保護弱勢族群基本的傳播管道,特別是無線電視的頻道資源極為稀有,更需適度保障其需求,避免弱勢族群成為資訊時代的缺席者,在無人問聞中默默消失。
四、 制訂「語言平等法」
(一) 立法明定「福佬、普通話(北京語)、客家、原住民語」為通用語言。
(二)政府官方之政令宣導及公共場所之語音系統,應以四大通行用語發佈。
(三) 輔導公共場所語音服務增設通行用語版本。
「語言平等法」的最大目的在於打破「國語」相對「方言」的尊卑優劣區分,語言本系生活、文化的產物,各有其存在的絕對意義,不能強為優劣區分。而「國語政策」正為戕害「非國語」語系的禍首,因此取消「國語」此一具強烈排它獨尊意含的名稱用語,改以中性平等的「通用語言」名稱,以尊重四大族群的平等地位,並符合憲法第五條所訂:「…….各民族一律平等」及第七條:「…….無分……宗教、種族……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之精神。
「語言平等法」主要功能在規範政府在措施上需尊重各語言的平等地位,對民間生活習慣中,除特別需要加以保障者予以最低限度上之保護外,並不以強制方式加以干涉語言之使用。是為保障族群平等,促進族群關係和諧之必要立法。
五 、 舉辦「客家文化節」
(一)、一年一度全國性客家文化大型活動
(二)、經費由「客家事務委員會」編列預算支應
(三)、活動舉辦地點由各縣市政府擬定計畫配合甄選
舉辦全國性大型活動是凝聚客家文化力量最有效的方法,透過活動舉辦,散處各地近於休眠狀態的資產人力都可被動員活化,復甦之外更萌發薪芽,進而帶動全面開展。
「客家文化節」以全國為範圍,每年定期舉辦;地點則由全國各縣市擬定配合計畫甄選,經由中央的「客家事務委員會」與活動舉辦各地所在的縣市政府合作,以使活動的影響更形深入、擴大;而每年重新擇定地點也可造成巡迴效果,讓各地方的民眾都能感受到「客家」其實就在你我身邊,是我們社會組成的一員。
簡言之,這樣每年定期舉辦的多種類客家大型活動,一方面提倡客家展示各種獨特習俗,技藝的理想場合,驅動客家對自身文化的傳承創新,同時也提倡社會各界對客家的接觸、認識、乃至參與、互動的絕佳場所。不但在促進族群和諧關係上有其不可替代的功能,並且豐富了我們社會多元文化的特色。
六、設立「客家社區學院」與「客家幼稚園」
(一)、全國客家人口佔40%以上鄉、鎮分別設立。
(二)、台北市、高雄市於客家人口較密集區擇地設立。
(三)、經費來源:中央政府60%、地方政府25%、社區配合15%。
客家文化資產能量絕大部份集中於中、老年齡層,尤其較年長的耆宿大老,更是內醞豐富的寶藏。常言「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對客家文化來說,這句話尤其真確,必須要及時建立一套機制,讓存在客家耆老腦中的文化精髓重現在下一代、二代的身上,才能恢復客家文化豐富內涵的原貌。
老年人體力狀況不似青壯年般禁得起奔波、勞頓,此外文化內涵是有機的,具有本身的生命,既不能生吞活剝,也難以用文字完整描繪;蜻蜓點水式的巡迴傳授,樸樸風塵地來回奔波,既是成耆老體力的沈重負荷,更不能真正達到文化傳承的效果。因此,定點設置「客家社區學院」是滿足各項條件需求的最佳方案。
耆老與社區的結合,熟悉的道路,走過的一草一木,自然流洩出耆老腦中的久遠掌故和記憶; 圍繞身邊的人、事、物構成的動人故事,輕鬆地吸引、抓住兒孫輩的心;在最自然的情況下完成文化的傳承和重建。社會大學型式的「客家社區學院」除本身的既定功能外,同時可以滿足部份老人和社交生活的需求,具有聯誼、資訊交流、以及活動中心的功能,以單一的資源投注獲致多重的社會效果。
「客家幼稚園的設置」,主因目前年紀三十歲以下的客家人口有超過半數已無法流利運用母語,必須仰賴外在協助才能完成母語教育;此外、客家族群個體孤立的社會處境和相對單薄的聯繫網絡,難以形成有效率、無障礙的客語環境,故而需自小建立客家子弟間的人際互動聯繫,以營造未來的客語空間。
經由「客家社區大學」及「客家幼稚園」的設立,所構成的老、幼世代連結,將成為跨越傳承斷層的紐帶,接補十年來的文化裂縫。
七、輔導獎助成立各類客家禮俗技藝研習班:包括音樂、戲劇、歌謠、舞蹈雕刻、手工藝及婚喪節慶禮俗等。
客家最主要的族群標誌為「客家語」,在此之外,客家因為信仰、生活環境等各種因素、發展出許多內涵極為豐富的生活技藝、藝術創作和獨特的禮俗。舉例而言、客家的「山歌」,不論唱腔、運氣、轉韻等,都有其獨特的技巧和品評標準,不僅與時下流行的音樂風格大不相同,就與其它的族群民歌比較,也有明顯的差異;而其悠美、婉轉,富於感情的表現方式,也在眾多的族群歌曲中別樹一幟,極具傳唱、保存的價值。
「客家話」的傳承是客家延續的命脈主幹,而豐富內容的血肉則必須仰賴各項特有技藝禮俗的遞沿;獎助各類禮俗技藝研習班設立的功能目標也正在於此。基本上,政府在這項議題上不採取主動設立的方式,但以較優惠的方式創造良好的發展空間,用實際狀況所許可的最大可能額度,接受民眾申設各類研習班,在申請程序、場地使用及活動舉辦上給予充分協助;設置評鑑標準,對半粒績效導致正常者予以部份經費補助,對績效良好及特優者另予適當獎助。以客家堅韌的族性,政府主要改善文化土壤,適時澆淋施肥,客家的文化種子必能在短期內枝繁葉茂,開出亮眼的花朵。
八、設立「客家文化園區」
(一)台灣北部、南部各規畫一座。
(二)區內設置:
1客家文化旅遊資訊中心:提供旅遊資訊服務
2客家媒體中心:媒體連結、發展、研習及展示
3客家源流館:陳列展示客家源流相關史料資訊
4客家禮俗館:詮釋客家信仰及禮俗介紹
5客家藝文館:陳列、展示及發表藝文成就及創作
6客家生活館:介紹食、衣、住、行等生活經營
7客家生活體驗區:提供住宿、體驗客家生活
8客家市集:展售客家產業各項產品
(三)、公辦民營
規畫上,「客家文化園區」屬較長期的目標,主要原因在於:土地取得不易,建園經費規模大,對目前客家困境與危機不易產生立即有效的影響。有前述的困難因素,但就長遠而言,「客家文化園區」的設立有其重大而不可取代功能:
1.文化脈絡的完整呈現:任何文化都是有機、具有生命的、隨著時空條件的轉變更易,必然發生老化、更新的現象,每一個時點所呈現的面貌必然有異於其它時點的表現和特有的時代意義;同時,文化發展過程的每一階段又都是相互關連而不可割離的;記錄軌跡、從歷史汲取先人智慧和經驗,是人類知識累積和進化的重要原因。呈現一個族群文化發展的完整脈絡,對族群生命的延續更具有無比意義的影響,特別是在這條族群軌跡的末端直接連結現今狀態的「客家文化園區」,不僅是對客家、就整個台灣的未來發展而言,都有極大的價值和脾益。
2. 客家文化的濃縮版:要確實深入瞭解一項文化,耗費時間往往以十年為單位,但在今日繁忙的工商資訊社會、除專家學者外,常人是不可能達到這種程度;然而,對族群文化缺乏基本瞭解,則有可能因陌生而形成疏離,甚至因而採取排斥態度,此對台灣這樣一個多族群的社會而言,無疑是十分不利的。「客家文化園區」將客家文化的輪廓和精華濃縮呈現,讓人們於最短的時間內瞭解客家文化的精要,正符合今日快速社會的需要,營造台灣的和諧族群關係,充分達到族群互補的效果。
3. 強化台灣與世界的聯繫:客家雖僅為世界眾多族群之一,但以一億二千萬的族群總人口,分佈遍及七海五洲;人數之多、分佈之廣,所產生的影響力自不容忽視;此外,客家文化本身極具特色,經由適當的匯集整理,可與世界其它族群進行良好的交流互動。以今日台灣向於歷史政治因素,每每被排拒於國際舞臺之外,而文化交流恰為一個適切的切入口,透過國際客家的連結,以及與其它族群的互動交流,不僅提昇台灣的國際能見度,而因素交流形成的網絡,也將為台灣帶來經濟,政治的助力,強化與世界的連結。
「客家文化園區」的規畫設立絕對有其必要,但必需考量當前客家需求的緩急與國家資源分配來作適當的安排。直言之,五年內完成第一階段客家文化復原重建及再出發的準備工作後,第六年起進行的第二階段中開始進行「客家文化園區」的籌設。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 本帖由 hcb8188 于 2004-1-8 19:14 最后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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