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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河源晚报
日前召开的市委五届六次全会透露,我市将申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近日,记者从市文广新局了解到,《河源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初步方案已制订。我市将以申报该保护区为契机,加大对全市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并力争打造“客家第一系”,以扩大河源客家文化的影响力。
申报时机已成熟
据市文广新局局长蒋武生介绍,早在2007年3月份,我市就已有了申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构想。当时,我市获悉,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建立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对非物质和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随后,市委书记陈建华在考察了苏家围、万绿湖等景区后提出,要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客家文化生态资源优势,建立客家文化保护区,并将我市逐步打造成全国闻名的客家文化生态基地。
其时,我市申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条件尚不成熟。但是,建立保护区却已是一种迫切的需要。“如果再不对我市的客家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印记和文化遗存就会逐渐消失。”蒋武生说,民间保护古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力量有限,因此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大力参与。事实上,很多古建筑就因无力修缮而日渐荒颓,一些客家文艺也因受市场、资金和观念等影响,难以传承。
近年来,我市大力挖掘、研究、宣传自身的客家文化,一些古建筑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开发,部分民间文艺也焕发出新的光彩。去年,我市又成功举办了中国首届客家文化节,并申办到第23届世界客属恳亲大会。“客家古邑”的名声日盛,为申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赢得了更好的时机。
出台《办法》保护古建筑
按照《河源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初步方案,保护区覆盖了含我市五县一区在内的河源客家文化圈及周边的梅州、惠州、赣州等客家地区的地缘范围。我市拟对划定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历史遗迹,特别是构成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内容——以活态存在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蒋武生透露,为配合申办工作,我市拟出台《河源市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办法》,这将是全省第一个对古民居和古建筑进行保护的《办法》。记者了解到,目前,对古民居和宗祠的保护和维修,主要由社会集资来进行。但是,由于缺乏政府引导,部分古建筑的修复并未能遵循“以旧修旧”的原则,致使其文化印记遭到破坏。蒋武生说,该《办法》出台后,政府会对划定范围内古建筑的保护进行系统引导。
据了解,我市文化部门将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圈定一批需要纳入保护范围的古民居、古建筑。市委书记陈建华也要求,该《办法》要把门槛放低点,以扩大保护范围,尽量将更多的古建筑纳入保护范围。
打造“客家第一系”
我市是东江流域的纯客家地区,悠久的历史蕴育了灿若星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民间美术、音乐、舞蹈、戏曲、手工技艺、杂技与竞技、民俗等70多项。因此,建立保护区需要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文化形态到文化生态进行整体保护。蒋武生说,我市对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将立足打造“客家第一系”。
据了解,所谓“客家第一系”,就是将我市独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创新和包装。比如打造忠信花灯为“客家第一灯”;宣传紫金花朝戏的“天下第一团”;将和平的以泥鸡、泥鸭为形态的埙打造成“客家第一埙”等。推出“客家第一系”,不但能扩大我市客家文化的知名度,也将为这些民间文艺重新焕发光彩和赢得市场创造条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文化,其精粹是与具体的文化传承主题联结在一起的。因此,河源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将以传承人为核心主体,通过传授、培训以及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更好的传承,传承人的地位得到尊重,这也是我市力争打造“客家第一系”的核心内容。蒋武生说,目前,我市正在造表登记、确定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
此外,根据初步方案,保护区还要创造让节庆、人生礼俗、宗祠族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保持活力的各种条件,并能够对木雕、竹编、花灯制作等生产性方式进行保护。
放眼“大客家”
据了解,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后,我市将全面开展对保护区内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现状及传承人的普查,建立档案和“河源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数据库”,并编制相应的规划,同时,拟将保护区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乡土教材,并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和传习所。
我市对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范围的界定,适当考虑了与周边的梅州、惠州、赣州等城市的联系。这是一种“大客家”的眼光。近年来,我市在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客家文化的挖掘上,也一直十分注重运用“大客家”的意识。蒋武生也认为,此次申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我市也可与梅州、赣州等地加强联系与合作。
龙川杂技等客家民艺有望重焕光彩
http://news.hyorg.com/2009/0107/7985.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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